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22 (1700-1725).djvu/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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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重,垂無窮之制。昔定公追正順祀,《春秋》善之。其令 恭陵次康陵,憲陵次恭陵,以序親秩,為萬世法。」六月, 鮮卑寇代郡。秋七月庚寅,阜陵王代薨。廬江盜賊攻 尋陽,又攻盱台,滕撫遣司馬王章擊破之。九月庚戌, 太傅趙峻薨。冬十一月己丑,南陽太守韓昭坐贓下 獄死。丙午,中郎將滕撫擊廣陵賊張嬰,破之。丁未,中 郎將趙序坐事棄市。歷陽賊華孟自稱「黑帝」,攻殺九 江太守楊岑。滕撫率諸將擊孟等,大破斬之。

本初元年春正月丙申,詔曰:「昔堯命四子,以欽天道, 《洪範》九疇,休咎有象。夫瑞以和降,異因逆感,禁微應 大,前聖所重。頃者州郡輕慢憲防,競逞殘暴,造設科 條,陷入無罪,或以喜怒驅逐長吏,恩阿所私,罰枉仇 隙,至令守關訴訟,前後不絕,送故迎新,人離其害,怨 氣傷和,以致災眚。《書》曰:『明德慎罰』。方春東作,育微敬 始。其敕有司,罪非殊死,且勿案驗,以崇在寬。」壬子,廣 陵太守王喜坐討賊逗遛,下獄死。二月庚辰,詔曰:「九 江、廣陵二郡,數離寇害,殘夷最甚,生者失其資業,死 者委尸原野。昔之為政,一物不得其所,若己為之。況 我元元,嬰此困毒。方春戒節,賑濟乏戹,掩骼埋胔之 時,其調比郡見穀,出稟窮弱,收葬枯骸,務加埋卹,以 稱朕意。」夏四月庚辰,令郡國舉明經年五十以上、七 十以下詣太學。自大將軍至六百石,皆遣子受業。歲 滿課試,以高第五人補郎中,次五人太子舍人,又千 石、六百石、四府掾屬、三署郎、四姓小侯先能通經者, 各令隨家法。其高第者上名牒,當以次賞進。五月庚 寅,徙樂安王為渤海王。海水溢。戊申,使謁者案行收 葬樂安。北海人為水所漂沒死者,又稟給貧羸。庚戌, 太白犯熒惑。六月丁巳,大赦天下,賜民爵及粟帛各 有差。閏月甲申,大將軍梁冀潛行鴆弒帝崩于玉堂 前殿,年九歲。丁亥,太尉李固免。戊子,司徒胡廣為太 尉,司空趙戒為司徒,與梁冀參錄尚書事,太僕袁湯 為司空。

贊曰:「孝順初立,時髦允集。匪砥匪革,終淪嬖習。保阿 傳土,后家世及。沖夭未識,質弒以聰。陵折在運,天緒 三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