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一百三十一卷目錄
勳爵部彙考三
漢一〈總一則 高帝九則 惠帝四則 高后三則 文帝八則〉
官常典第一百三十一卷
勳爵部彙考三
漢一
漢承秦制,爵二十等,至徹侯以賞功。國置相家丞、門 大夫、庶子。
按《漢書百官表》,爵一級曰「公士。」
〈註〉師古曰:「言有爵命,異於士卒,故稱公士也。」
二《上造》。
〈註〉師古曰:「造,成也。言有成命於上也。」
《三、簪褭》
〈註〉師古曰:「以組帶馬曰《褭簪》。褭者,言飾此馬也。
《四不更》。」
〈註〉師古曰:「言不豫更卒之事也。」
五大夫。
〈註〉師古曰:「列位從大夫。」
六官大夫,《七公大夫》。
〈註〉師古曰:「加官公者,示稍尊也。」
八《公乘》:
〈註〉師古曰:「言其得乘公家之車也。」
九五「大夫。」
〈註〉師古曰:「大夫之尊也。」
十、左庶長,十一右庶長。
〈註〉師古曰:「庶長言為眾列之長也。」
《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
〈註〉師古曰:「更言主領更卒,部其役使也。」
《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
〈註〉師古曰:「言皆主古造之士也。」
十七、《駟車》庶長
〈註〉師古曰:「言乘駟馬之車而為眾長也。」
十八、《大庶長》
〈註〉師古曰:「又更尊也。」
十九、《關內侯》
〈註〉師古曰:「言有侯號而居京畿,無國邑。」
二十、《徹侯》
〈註〉師古曰:「言其爵位上通天子。」
皆秦制,以賞功勞。徹侯金印紫綬。避武帝諱,曰「通侯」, 或曰「列侯。」改所食國令、長名相。又有家丞、門大夫、庶 子。
按杜氏《通典》,「漢初論功封列侯者凡百四十有三人。」
〈註〉蕭何為冠。
外戚與《定天下矦》者二人。凡列侯,金印紫綬,大者食 縣,小者食鄉、亭,得臣。其所食吏民,凡皇帝之女為公 主,皆列侯尚之。
〈註〉國制,王姬下嫁於諸侯,以同姓諸侯主之。公者,諸侯之尊稱,故為之公主。後漢荀爽上疏曰:「漢承秦法,設尚主之儀,以妻制夫,以卑臨尊者。宜改尚主之制,以稱乾坤之位。」
列侯國有相。
〈註〉改所食國令長為之。漢初,侯王有丞相,兼有相國。按《史》,周勃破燕王盧綰,得相國一人,丞相二人,景帝省之。
高帝二年以張良為成信侯韓太尉信為韓王
按《漢書高祖本紀》:「初,項梁立韓後公子成為韓王,張 良為韓司徒。羽以良從漢王,韓王成又無功,故不遣 就國,與俱至彭城殺之。及聞漢王并關中,而齊梁畔 之,羽大怒,乃以故吳令鄭昌為韓王,距漢二年。冬十 月,張良自韓間行歸漢,漢王以為成信侯,使韓太尉 韓信擊韓,韓王鄭昌降。十一月,立韓太尉信為韓王。」 《高帝》四年,立張耳為趙王,韓信為齊王,黥布為淮南 王,封侯公為平國君。
按《漢書高祖本紀》,四年「冬十一月,漢立張耳為趙王。 韓信已破齊,使人言曰:『齊邊楚,權輕,不為假王,恐不 能安齊』。漢王怒,欲攻之。張良曰:『不如因而立之,使自 為守。春二月,遣張良操印,立韓信為齊王。秋七月,立 黥布為淮南王。八月,漢遣陸賈說項羽,請太公,羽弗 聽。漢復使侯公說羽,羽乃與漢約,中分天下,割鴻溝』」 以西為漢,以東為楚。九月,歸太公、呂后軍,皆稱萬歲。 乃封侯公為平國君。按《韓信傳》:韓信平齊,使人言 漢王曰:「齊夸詐多變,反覆之國,南邊楚,不為假王以 鎮之,其勢不定。今權輕,不足以安之,臣請自立為假 王。」當是時,楚方急,圍漢王於滎陽,使者至,發書,漢王 大怒,罵曰:「吾困於此,旦暮望而來佐我」,乃欲自立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