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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75 (1700-1725).djvu/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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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削除者,亦與追復。應合追復爵位人等,子孫不 及廕敘者,亦皆量與恩例。

魏子平

按《金史》本傳:「子平,字仲均,弘州人。登進士第,調五臺 主簿,累除為尚書省令史,除大理丞,歷左司都事,同 知中都轉運使事、太府監。正隆三年,為賀宋主生日 副使。是時海陵謀伐宋,子平使還,入見,海陵問江左 事,且曰:『蘇州與大名孰優』?子平對曰:『江湖地卑濕,夏 服焦葛,猶不堪暑,安得與大名比也』。海陵不悅。世宗」 即位,除戶部侍郎。大定二年,丞相僕散忠義伐宋,置 元帥府於南京,子平掌餽運,給金牌一、銀牌六,糧道 給辦。進戶部尚書。六年,復為賀宋主生日使。上曰:「使 宋無再往者,卿昔年供河南軍儲有勞,用此優卿耳。」 久之,拜參知政事。上問子平曰:「古者稅什一而民足, 今百一而民不足,何也?」子平對曰:「什一取其公田之 入,今無公田而稅其私田,為法不同。古有一易再易 之田,中田一年荒而不種,下田二年荒而不種,今乃 一切與上田均稅之,此民所以困也。」上又問曰:「戍卒 逋亡物故,今按物力高者補之,可乎?」對曰:「富家子弟 騃懦不可用守戍,歲時求索無厭,家產隨壞。若按物 力多寡賦之,募材勇騎射之士,不足則調兵家子弟 補之。庶幾官收實用,人無失職之患。」上從之。海州捕 賊八十餘人,賊首海州人,其兄今為宋之軍官。上聞 之,謂宰相曰:「宋之和好,恐不能久,其宿、泗間漢軍,以 女直軍代之。」子平曰:「《誓書》稱沿邊州城,除自來合設 置射糧軍數并巡尉外,更不得屯軍守戍。」上曰:「此更 代之,非增戍也。」又曰:「前日令,內任官六品以上,外任 五品以上,並舉所知,未聞有舉之者,豈無其才?蓋知 而不舉也。」子平曰:「請令當舉之官,每任須舉一人。」澤 州刺史劉德裕、祁州刺史斜哥、滄州同知訛里也、易 州同知訛里刺、楚丘縣令劉春哥以贓汙抵罪。上欲 詔示中外,丞相守道以為不可,上以問子平曰:「卿意 何如?」子平曰:「臣聞懲一戒百,陛下固宜行之。」上曰:「然。」 遂降詔焉。宋人於襄陽、漢江上造舟為浮梁三,南京 統軍司聞而奏之。上問宰臣曰:「卿等度之,以為何如?」 子平曰:「臣聞襄陽薪芻,皆於江北取之,殆為此也。」上 曰:「朕與卿等治天下,當治其未然;及其有事,然後治 之,則亦晚矣。」河南統軍使宗敘求入見,奏邊事,上使 修起居注粘割斡特剌就問狀,宗敘言:「得邊報及宋 來歸者,言宋國調兵募民運糧餉,完城郭,造戰船、浮 橋,兵馬移屯江北,自和議後即罷制置司,今復置矣。 商、虢、海州皆有姦人出沒,此不可不備。嘗報樞密院, 彼視以為文移,故欲入見言之。」斡特剌召凡言邊事 者詰問,皆無實狀。行至境上,問,知襄陽浮橋乃樵采 之路,如子平策。還奏詔:凡妄說邊關兵事者,徒二年, 告人得實,賞錢五百貫。上問宰臣曰:「祭宗廟用牛,牛 盡力稼穡,有功於人,殺之何如?」子平對曰:「惟天地宗 廟用之,所以異大祀之禮也。」十一年,罷為南京留守, 未幾致仕。十五年,起為平陽尹,復致仕。二十六年,薨 於家。

完顏守道

按《金史》本傳:「守道本名習尼列,以祖谷神功,擢應奉 翰林文字。皇統九年,同知盧龍軍節度使事,歷獻、祁、 濱、薊四州刺史。世宗幸中都過薊,父老遮道請留再 任,平章政事移剌元宜舉以自代,於是遷昭毅大將 軍,授左諫議大夫。內族晏以恩舊拜左丞相,守道諫 曰:『陛下初即位,天下略定,邊警未息,方大有為之時, 恐晏非其材,必欲親愛,莫若厚與之祿,俾勿事事』。」乃 授以太尉,致仕。世宗錄扈從將士之勞,欲行賞賚,而 帑藏空竭,議貸民財以與之。守道曰:「人罹虐政,方喜 更生。今仁恩未及,而徵斂遽出,如群望何?寧出宮中 所有,無取於民。」遂從其言。契丹叛,遼東猛安謀克在 其境者,或附從之。朝議欲徙之內地,守道極陳其不 可。右副元帥謀衍將兵討賊,不即擊,守道力言于朝, 詔遣僕散忠義、紇石烈志寧往代之,東方以平。大定 二年,宮中十六位火,方事完葺,時已入夏,頗妨民力, 守道諫而罷。未幾,改太子詹事,兼右諫議大夫,馳驛 䂓畫山東兩路軍糧,及賑民饑。守道籍大姓戶口,限 以歲儲,使盡輸其贏入官,復給其直,以是軍民皆足。 拜參知政事,兼太子少保,守道懇辭,世宗諭之曰:「乃 祖勳在王室,朕亦悉卿忠謹,以是擢用,無為多讓。」時 契丹餘黨未附者尚眾,北京、臨潢、泰州民不安,詔守 道佩金符往安撫之,給群牧馬千疋,以備軍用。守道 招致契丹骨迭聶合等內附,民以寧息。遷進尚書左 丞,兼太子少師。嘗從獵近郊,有虎傷獵夫,帝欲親射 之,守道叩馬極諫而止。俄拜平章政事。十四年,宋人 遣使因陳請手接書事,左丞石琚等議從其請,帝意 未決。守道等以為不可許,帝卒從之。詳在紇石烈、《良 弼傳》中。既而遷右丞相,監修國史,復遷左丞相,授世 襲謀克。二十年,修《熙宗實錄》成,帝因謂曰:「卿祖《谷神》, 行事有未當者,尚不為隱見,卿直筆也。」尋請避賢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