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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8 (1700-1725).djvu/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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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大怒曰:「奉詔不由中門,是我辱君命也。」即回館。既 而請開雲會門入,曾復執不可,始自陽明門迎詔入。 又責日燇親出迎詔,且講新朝尚右之禮。以書往復 者三次,具宣布天子威德,而風其君入朝。世子陳日 燇大感服。三月,令其國相陶子奇等從曾詣闕請罪, 并上《萬壽頌》、金冊、表章、方物,而以黃金、器幣、奇物遺 曾為贐。曾不受,以還諸陶子奇。八月,還京師,入見,進 所與陳日燇往復議事書,帝大悅,解衣賜之,且令坐 地上。右丞阿里意不然,帝怒曰:「梁曾兩使外國,以口 舌息兵戈,尒何敢尒!」是日,有親王至自和林,帝命酌 酒先賜曾,謂親王曰:「汝所辦者汝事,梁曾所辦,吾與 汝之事,汝勿以為後也。」復於便殿賜酒饌,留宿禁中, 語安南事,至二鼓方出。明日,陶子奇等見詔,陳其方 物,象、鸚鵡于庭,而命曾引所獻象。曾以袖引之,象隨 曾轉,如素馴者。復命引他象亦然。帝以曾為福人,且 問曰:「汝亦懼否?」對曰:「雖懼君命,不敢違。」帝稱善。或讒 曾受安南賂者,帝以問曾,曾對曰:「安南以黃金器幣 奇物遺臣,臣不受,以屬陶子奇矣。」帝曰:「苟受之,何不 可也。」尋賜白金一錠、金幣二,敕中書以使安南三珠 金虎符與之,仍乘傳之任淮安。到官,興學校,勵風俗, 河南行省事有疑者,皆委曾議之。大德元年,除杭州 路總管,戶口復者五萬二千四百戶,請禁莫夜鞠囚, 游街酷刑。朝廷是之,著為令。四年,丁內艱。先是,丁憂 之制未行,曾上言請如禮。七年,除潭州路總管,以未 終制,不赴。明年,遷兩浙都轉運鹽使。又明年,拜雲南 行省參知政事,賜三珠金虎符。尋召還京師,辭以母 喪未葬,扶柩北歸。至長蘆,有旨賜鈔一百錠,使營葬。 十年,召為中書參議。嘗預燕,賜只孫一襲。十一年,轉 正奉大夫,出為河南行省參知政事。尋遷湖廣行省 參知政事。四年,以疾辭歸。敕賜藥物,存問備至。皇慶 元年,仁宗以曾前朝舊臣,特授昭文館大學士、資德 大夫。累章乞致仕,不允。復起為集賢侍講學士,國有 大政,必命曾與諸老議之。延祐元年,奉詔代祀中岳 等神。還至汴梁,以病不復職,寓居淮南,杜門不通賓 客,惟日以書史自娛。至治二年卒,年八十一。卒之前 十日,有大星隕于所居,流光燭地,人皆異之。

汪河

按《明外史》本傳:「河,舒城人。少倜儻有大志。嘗師余闕, 以文章知名。太祖渡江,用為行中書省掾,數陳時務。 帝高其才,進大都督府都事。會元察罕帖木兒下山 東,命河使察罕議論稱旨。已而其子擴廓帖木兒遣 使尹煥章亦以書幣來通好,太祖即遣河與錢楨往 報。河至河南,擴廓遂留之。太祖方有事,陳友亮未暇」 校也。久之,遣使以書遺擴廓,俾遣河還。其明年,又遺 書曰:「曩者遣汪河報聘,三年不返,余竊疑之。意者閣 下方與孛羅相競,慮使者或泄其謀乎?」予竊以為不 然。夫幽燕北襟居庸,南阻三關,此都會之地,閣下兼 得而跨有之,此所謂霸王之基也。閣下應遠交近攻, 以圖大業,顧計不出此,方且千里裹「糧,與我爭江淮 之利,棄舊好而生新釁,非策之得也。」夫兵勢既分,其 力必薄。是以孛羅雖亡,餘孽跳梁西北,鳳翔、鹿臺之 兵,合黨而東出。閣下內無腹心之托,外無蚍蜉之援, 勢孤力竭,此皆中原將士來歸者所說,豈不詳於使 臣往復之詞耶?若復益以東南之兵,則四面並起,將 何以禦之?然則執我行人於閣下,亦何利焉?意者閣 下欲挾天子令諸侯,如魏武之於漢乎?然魏武能使 公孫康擒袁尚以服遼東,使馬超擒韓遂以定關中, 皇后太子皆在掌中,然後略定中原。閣下自度能決 此數事乎?恐皆出魏武下矣。古之為國者,非獨君善 斷於上也,其臣亦善謀於下。漢王待楚使以草具,待 亞夫「使以太牢,從陳平計也。今拘留之意,雖出自閣 下,亦以見謀臣又出陳平下矣。事皆如此,霸業其可 得而就邪?倘能幡然改轍,返我行人,續我舊好,救災 恤患,各保疆宇,予為閣下計,當無便於此者。」吳元年 春,復遺書曰:「予起義以來,拓地江右,閣下之先王以 興復為名,提兵河北,相距數千餘里。繼聞先王捐館, 閣下克承其緒,先命使者跋涉而來。予喜閣下能行 先王未行之事,用是遣汪河報禮,不虞反得罪於閣 下,獨不知《春秋》已事乎?當春秋之時,諸侯分治,朝聘 以時,會盟以道。如魯。襄即位,衛使子叔來聘,晉使武 子來聘。魯亦以武子如衛,穆叔如晉。此交好之間,不 聞執其使者。齊桓伐楚,屈」完與盟;晉人絕秦,呂相先 往。此交兵之間,亦未聞執其使者,古人豈不能為閣 下所為哉!誠以所爭者小,所失者大,故不為也。今閣 下地非不廣,兵非不多,然而張思道操刃於潼關,李 師齊抗衡於隴右,俞寶之兵蓄變於肘腋,王信之眾 生釁於近郊。予恐閣下自以為功成名立,安於泰山, 坐使群雄「連結。禍機一發,首尾莫救。此深為閣下惜 者也。是以奉書惓惓,欲盡愚誠,竭忠計,閣下何為拒 之若是力哉?誠能以《春秋》諸侯為法,即擇使者將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