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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288 (1700-1725).djvu/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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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其奏。棟又言:「洮、河失事,陛下赫然震怒,命洛視師,豈

止欲其虛詞媚敵,博一順義東歸畢事耶?今火真依 海為窟,出沒自如,不宜敘將吏功。」報聞。母卒,棟年已 六十,毀瘠廬墓,竟卒於墓所。天啟中,贈太常少卿,德 泳祭酒;承益孫養浩、羽正,自有傳。

王如堅

按《明外史》本傳:「如堅字介石,安福人,萬曆十四年進 士,授懷慶推官,入為刑科給事中,抗疏爭三王並封, 其略曰:『謹按十四年正月聖諭,元子幼小,冊立事俟 二三年舉行』。」是明言長子之為元子也。又十八年正 月詔旨,「朕無嫡子,長幼自有定序。是明示倫次之不 可易也。已而十九年八月奉旨,冊立之事改於二十 一年舉行,此則陛下言猶在耳,豈忘之耶?」曩者謂二 三年舉行,已遲至二十年矣;二十年舉行,又改至二 十一年矣。今二十一年倏改為並封,是陛下前此灼 然之命尚不自堅,今日群臣將何所取信?夫立嫡之 條,《祖訓》為廢嫡者戒也,今日有嫡,可廢乎?且陛下欲 待正嫡,意非真待也。古王者後宮無「偏愛,故適后多 後嗣。後世愛有所專,則天地之交不常泰,欲裔嗣之 繁難矣。我祖宗以來,中宮誕生者有幾?國本早定,惟 元子是屬,或二三齡而立,或五六齡而立,未嘗遲回 於歲月也。即如陛下春宮受冊,時止六齡,寧有待嫡 之議,與潞王並封之詔哉?今皇長子且十二齡矣,聞 皇后撫育無間己出,元子早定一日,即早慰中宮一 日之心。」后素賢明,何有舍當前之冢嗣而覬幸不可 知之數耶?在陛下睿謀英斷,臣固知無他心,但宮闈 之內,衽席之間,左右近習之輩,見形生疑,未必不以 他意窺陛下。即如昨歲冊立之旨,方待舉行,而宗室 中已有並封之疏,安知非機事外洩,彼得量朝廷之 淺深。「夫別名號,辨嫌疑,禮之善經也。元子與眾子,其 間冠冕之制,鹵簿之節,恩寵之數,接見之禮,迥然不 齊矣。一旦並封而同號,則有並大之嫌,逼長之患。執 狐疑而來讒賊,幾微之際,不可不慎。苟謂渙命新頒, 難於遽改,則數年已定之明旨,尚可移易。今綸言初 發,何不可中止也?」帝怒甚,命與朱維京皆戍極邊。王 錫爵疏救,免戍為民。尋卒。天啟中,贈光祿少卿。

張貞觀

按《明外史》本傳:「貞觀,字惟誠,沛人。萬曆十一年進士。 除益都知縣,擢兵科給事中。洮河失事,貞觀請罷諸 邊市賞。賊貪利,叩關請罪,我因與更始,庶款事可久。 報聞,出閱山西邊務。五臺奸人張守清招亡命三千 餘人,擅開銀礦,又締姻潞城、新寧二王。帝納巡按御 史言,敕守清解散徒黨,諭二王絕姻。守清乞輸課於」 官,開礦如故。貞觀力爭,乃已。前巡撫沈子木、李采菲 皆貪,子木夤緣為兵部侍郎,貞觀並追劾之。子木坐 貶,采菲奪職。又劾罷監司武將數人。還,進工科右給 事中。泗州淮水大溢,幾齧祖陵。貞觀往視,定分黃道 淮之策。再遷禮科都給事中。《三王並封制》下,貞觀率 同列力爭。瀋王珵堯由郡王進封,其諸弟止應為將 軍,珵堯為營得郡王。貞觀及禮部尚書羅萬化守故 事,極諫不納。時郊廟祭享,率遣官代行,貞觀力請帝 親祀。俄秋享,復將遣官。貞觀再諫言:「陛下久處深宮, 耽麯窈蘑峓M,俾晝作夜顧,託之有疾。夫已不可欺, 況祖宗乎?」不報。明年正月,有詔皇長子出閣講讀。而 兵部請護衛,工部奏儀仗,禮部進儀注,皆留中。又止 令預告奉先殿,朝謁兩宮,他禮皆廢。於是貞觀等上 言:「禮官議,御門受賀、皇長子見群臣之禮,載在舊儀。 即諸王加冠,亦以成禮而賀。賀畢謁見。元子初出,乃 不當諸王一冠乎?且謁、謝止兩宮,而缺然於陛下及 中宮母妃之前,非所以教孝;賀靳於二皇子,而漠然 於兄弟長幼之間,非所以序別。」疏入,忤旨,奪俸一年。 工科給事中黎道照上言:「元子初就《外傳》,陛下宜示 之身教。乃採辦珠玉珍寶,費至三十六萬有奇,又取 太僕銀十萬充賞,非作法於初之意。且貞觀等秉禮 直諫,職也,不宜罰治。」給事中趙完璧等亦言之。帝怒, 奪諸臣俸,謫貞觀雜職。大學士王錫爵等切救,乃貶 三秩。頃之,都給事中許弘綱、御史陳惟芝等連章申 論,帝竟除《貞觀》名,言官亦停俸。中外交薦,卒不起。天 啟中卒。贈太常少卿。

王德完

按《明外史》本傳:「德完,字子醇,廣安人。萬曆十四年進 士。授庶吉士,改兵科給事中,請裁李成、梁如松父子 權。如松旋解鎮,俄劾罷總兵官二人。西陲失事,德完 言『諸邊歲糜餉數百萬,而士氣日衰,戎備日廢者,以 三蠹未除,二策未審也。何為三蠹?一曰欺,邊吏罔上 也。二曰徇,市賞增額也。三曰虛,邊防鮮實也。何謂二 策?有目前之策,有經久之策。謹守誓盟,苟免搏噬,此 計在目前;大修戰具,令賊不敢窺邊,則百年可保無 事,此計在經久。今經略鄭洛主款,巡撫葉夢熊又言 戰,邊臣不協,安望成功』?」帝為飭二臣,石星為本兵,德 完上十議,以規時,帝納之。已,劾褫黔國公沭昌祚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