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13 (1700-1725).djvu/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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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尹使逆旅主人譏其出入,將寘之罪,或為之解,乃 已。理宗即位,應詔上封事曰:「行大義然後可以弭大 謗,收大權然後可以固大位,除大奸然後可以息大 難。」寧宗皇帝晏駕,濟王當繼大位者也,廢黜不聞於 先帝,過失不聞於天下。史彌遠不利濟王之立,夜矯 先帝之命,棄逐濟王,并殺皇孫,而奉迎陛下。曾未半 年,濟王竟不幸於湖州。揆以《春秋》之法,非弒乎,非篡 乎?非攘奪乎?當悖逆之初,天下皆歸罪,彌遠而不敢 歸過於陛下者,何也?天下皆知倉卒之間非陛下所 得知,亦諒陛下必無是心也,亦料陛下必能掃清妖 氛,以雪先帝濟王父子終天之憤。今踰年矣,而乾剛 不決,威斷不行,無以大慰天下之望。昔之信陛下之 必無者,今或疑其有;昔之信陛下不知者,今或疑其 知。陛「下何以忍清明天日,而以此身受此汙辱也?盍 亦求明是心於天下,而俾有辭於千古乎?為陛下之 計,莫若遵泰伯之至德,伯夷之清名,季子之高節,而 後陛下之本心明於天下。此臣所謂行大義以弭大 謗」,策之上也。自古人君之失大權,鮮有不自廢立之 際而盡失之。當其廢立之間,威動天下。既「立則眇視 人主。是故強臣挾恩以陵上,小人怙強以無上,久則 內外相為一體。為上者喑默以聽其所為,日朘月削, 殆有人臣之所不忍言者。」威權一去,人主雖欲固其 位,保其身,有不可得。宣繒、薛極,彌遠之肺腑也;王愈, 其耳目也;盛章、李知孝,其鷹犬也;馮榯,其爪牙也。彌 遠之欲行某事害某人,則此數人者相與謀之,曷嘗 有陛下之意行乎其間哉?臣以為不除此數凶,陛下 非惟不足以弭謗,亦未可以必安其位。然則陛下何 憚久而不為哉?此臣所以謂收大權以定大位,策之 次也。次而不行,又有一焉,曰除大奸然後可以弭大 難。李全一流民耳,寓食於我,兵非加多,土地非加廣, 勢力非特盛也,賈涉為帥,庸人耳,全不敢妄動,何也? 名正而言順也。自陛下即位,乃敢倔強,何也?彼有辭 以用其眾也。其意必曰:濟王,先皇帝之子也,而彌遠 放弒之;皇孫,先皇帝之孫也,而彌遠戕害之。其辭直, 其勢壯,是以沿淮數十萬之師,而不敢睥睨其鋒。雖 曰今暫無事,未也,安知其不一日羽檄飛馳,以「濟王 為辭,以討君側之惡為名,彌遠之徒,死有餘罪,不可 復惜,宗社生靈何辜焉!陛下今日而誅彌遠之徒,則 全無辭以用其眾矣。上而不得則思其次,次而不得 則思其下,悲夫!」制置司不敢為附驛,卻還之以格。當 改官,奏上,彌遠取筆橫抹之而罷。嘉熙間,召為太學 博士。當對,草奏數千言,略曰:「寧宗不豫,彌遠急欲成 其詐,此其心豈復願先帝之生哉?先帝不得正其終, 陛下不得正其始,臣請發冢斲棺,取其屍斬之,以謝 在天之靈。往年臣嘗上封事,請禪位近屬,以洗不義 之污,無路自達,今其書尚在,謹昧死以聞。」將對前一 日,假筆吏於所親潘允恭,允恭素知若水好危言,諭 筆吏使竊錄之。允恭見之,懼并及禍,走告丞相喬行 簡亦大駭。翼日,蚤朝,奏出若水通判寧國府。退朝,召 閤門舍人問曰:「今日有輪對官乎?」舍人以若水對。行 簡曰:「已得旨補外矣,可格班。」若水袖其書,待廡下舍 人諭使去。若水怏怏而退,自知不為時所容,到官數 月,以言罷,遂不復仕,隱太湖之洞庭山。賈似道在京 湖,聞其名,辟參軍事。若水雅思其鄉,乃起從其招,因 西歸蜀。居山中,有盜夜刦之,若水危坐不動,盜擊其 首,流血被面,亦不動,乃舍去。若水為學,務躬行,恥為 空言,削木為主,大書曰:「自古以來忠臣孝子義夫節 婦之位」,歲時祀之。有一子,膂力絕人,築山砦,以兵捍 衛鄉井。砦破,舉家遇害。

胡斌

按《宋史忠義傳》:「斌為殿前司將官,童德興提禁旅戍 邵武江。閩寇作,知邵武有備,未敢犯,會招捕司檄德 興稟議,獨留斌,將弱卒數百留城中。紹定三年閏月 己卯,盜眾大至,他將士皆遁,斌獨奮身迎戰,所格殺 甚眾,賊益生兵,官軍所存僅數十人。或告以眾寡不 敵,盍避之,斌曰:『郡民死者以萬計,賴生者數千人由 東門而出,我不綴其勢,使得脫走,則賊躡其後,無噍 類矣』。」遂巷戰,大呼曰:「我死救百姓!」兵盡矢窮,卒遇害。 其屍僵立,移時始仆。事聞,贈武節大夫,錄其後一人。 樞密院編修官王埜言:「『邵武民即斌戰地立廟,請就 以《武節》』為廟額。」從之。

左譽

按《吉安府志》:「譽,永新人,紹定二年進士,授復州景陵 尉。蒞任未幾,遭金兵大至,城陷,譽被執不屈,母妻暨 子凡十三人同日遇害。事聞,詔祠於岳陽,賜額閔忠, 特贈承事郎,誥詞褒其忠,比之唐張巡焉。後加贈員 外郎,官其嗣。」

高談

按《宋史忠義傳》:「談字景遂,邵武光澤人。紹定二年,旁 郡盜作,諸子請避之。談曰:『昔楊子訓問避寇於胡文 定公,語之曰:『往歲盜起燕山,則河北、關中可避;入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