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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13 (1700-1725).djvu/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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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自通元門。是日變起倉猝,中外不知所為。鄯陽石 古乃往天王寺,召大漢軍五百人赴難,與執中戰於 東華門外。執中揚言曰:「大漢軍反矣,殺一人者賞銀 一定。」執中兵眾,大漢軍少,二人不勝而死。須臾,執中 兵殺五百人殆盡,執中死,詔削官爵。詔曰:「宣武將軍、 護衛十人:長完顏石古乃,修武校尉、符寶祗候;鄯陽, 忠孝勇果,沒於王事。《石古乃》贈鎮國上將軍、順州刺 史;鄯陽贈宣武將軍、順天軍節度副使,嘗從拒戰猛 安,賞錢五百貫,謀克三百貫,蒲輦散軍二百貫,各遷 兩階;戰沒者贈賞付其家。《石古乃》子」尚幼,以八貫石 俸給之,俟年十五以聞。

夾谷守中

按《金史忠義傳》:「守中,咸平人,本名阿土古。大定二十 二年進士,歷清池、聞喜主簿,補尚書省令吏,除刑部 主事,監察御史,修起居注,轉禮部員外郎,大名治中, 歷嵩涿北京、臨洮路按察副使,以憂去官,起復同知 曷懶路兵馬都總管府事,坐事謫韓州刺史,尋復同 知平涼府事。大安二年,為秦州防禦使,遷通遠軍節」 度使。至寧末,移彰德軍,未行,夏兵數萬入鞏州,守中 乘城備守,兵少不能支。城陷,官吏盡降,守中獨不屈, 夏人壯之,且誘且脅。守中益堅,遂載而西,至平涼,要 以招降府人。守中佯許,至城下,即大呼曰:「外兵矢盡, 且遁矣,慎勿降。」夏人交刃殺之。興定元年,監察御史 郭著按行秦中,得其事以聞。詔贈資善大夫、東京留 守,仍收其子兀毋為筆硯承奉。

烏古孫兀屯

按《金史忠義傳》:「兀屯,上京路人。大定末,襲猛安。明昌 七年,以本兵充萬戶備邊,有功,除歸德軍節度副使, 改盤安軍察廉,遷同知速頻路節度使事,以憂去官, 起復歸德府治中,遷唐州刺史。泰和六年四月,宋皇 甫斌步騎萬人侵唐州,兀屯兵甚少,遣泌陽尉白撒 不、巡檢蒲閑各以五十人乘城拒守。兀屯見宋兵在」 城東北者可破,令軍事判官散虎帶以精兵百人自 西門出,繞出東北宋兵營後,掩擊之,殺數千百人。宋 兵大亂,迨夜乃遁去。五月,皇甫斌復以兵數萬來攻, 行省遣泌陽副巡檢納合、《軍勝》救唐州,兀屯出兵與 軍勝合兵城東北,設伏兵以待之。乃分騎兵為三,一 出一入,以致宋兵。宋兵陷於淖,伏兵發,中衝宋兵為 二,遂大潰。追奔至湖陽,斬首萬餘級,獲馬三百匹。宋 別將以兵三千來襲,遇之竹林寺,殪之納合、《軍勝》手 殺宋將,取其金帶、印章以獻。詔遷兀屯同知河南府 事,軍勝遷梁縣令,各進兩階。兀屯賞銀三百五十兩、 重綵十端。為右副元帥,完顏匡右翼都統。匡取棗陽, 遣兀屯襲神馬坡,宋兵五萬人夾水陣,以強弩拒岸。 兀屯分兵奪其三橋,自辰至午,連拔十三柵,遂取神 馬坡。從攻襄,至漢江,兀屯亂流徑度,復進一階,號平 南虎威將軍。宋人請和,遷河南副統軍。大安初,遷昌 武軍節度使,副統軍如故。遷西南路招討使。兀屯御 下嚴酷,軍士多亡,杖六十,除同知上京留守事。大安 三年,將兵二萬入衛中都,遷元帥右都監,轉左都監, 兼北京留守。有功,賜金吐鶻、重綵十端,遷元帥左監 軍,留守如故。貞祐元年閏月,以兵入衛中都,詔以兵 萬六千人守定興,軍敗,兀屯戰沒。

高守約

按《金史忠義傳》:「守約字從簡,遼陽人。大定二十八年 進士,累官觀州刺史。大元兵徇地河朔,郭邦獻已歸 順,從至城下,呼守約曰:『從簡當計全家室』。守約弗顧, 至再三,守約厲聲曰:『吾不汝識也』。城破被執,使之跪, 守約不屈,遂死。詔贈崇義軍節度使,諡忠敬。」

和速嘉安禮

按《金史忠義傳》:「安禮,字子敬,本名酌,大名路人。穎悟 博學,淹貫經史,大定二十八年進士。至寧末,為泰安 州刺史。貞祐初,山東被兵,郡縣望風而遁。或勸安禮 去之,安禮曰:『我去,城誰與守,且避難,負國家之恩乎』? 乃團練繕完,為禦守計。已而大元兵至,戰旬日不能 下,謂之曰:『此孤城耳,內無糧儲,外無兵援,不降無遺 類矣』。」安禮不聽。城破被執,初不識其為誰,或妄以酒 監對,安禮曰:「我刺史也,何以諱為?」使之跪,安禮不屈, 遂以戈撞其胸而殺之。詔贈泰定軍節度使,諡堅貞。

王維翰

按《金史忠義傳》:「維翰,和州龍山人。父庭,遼季率縣人 保縣東山,後以眾降。維翰好學不倦,中大定二十八 年進士,調貴德州軍事判官,察廉遷永霸令。縣豪欲 嘗試維翰設事陳訴,維翰窮竟之,遂伏其詐,杖殺之, 健訟衰息。歷弘政、獲嘉,令佐胥持國治河決有勞,遷 一階,改北京轉運戶籍判官,補尚書省令史,除同知」 保靜軍節度使事,檢括戶籍,一郡稱平。屬縣有奴殺 其主人者,誣主人弟殺之,刑部疑之。維翰審讞,乃微 行物色之,得其狀,奴遂引服。改中都轉運副使,攝侍 御史。奏事殿中,章宗曰:「佳御史。」就除侍御史。改左司 員外郎,轉右司郎中。僕散揆伐宋,維翰行省左右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