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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40 (1700-1725).djvu/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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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合讖書。歐陽文忠、劉原甫皆屢為之言。獨范景仁 為諫官,人有諷之者,景仁謝曰:「此唐太宗所以殺李 君羨,上安忍為也。」然武襄亦竟出知陳州。

《卻掃編》:仁宗一日語輔臣曰:「聞富弼在青州以賑濟 流民為名,聚眾十餘萬人,且為變,如何?」眾未及對,時 王文安公堯臣為參知政事,越次進曰:「陛下何以知 之?」仁宗曰:「姑言何以處,無問所從得也。」公固請不已, 仁宗曰:「有內臣出使回言之」,公曰:「富弼本以忠義聞 天下,豈應有此?但內臣敢誣大臣而罔主聽,如是不 治則亂之道也。」仁宗寤立黜宦者。

《談苑》:神宗以星變祗懼,許人上封事言得失。於是王 安禮上書,語頗訐直。上微不悅,以示王珪。珪曰:「觀安 禮所言,皆是臣等執政後來事,無一字及安石所為 者。」其意蓋怨望安石,專欲譏切臣等耳。安禮每對臣 言云:「似爾名位,我亦須做。」上笑曰:「大用豈不在朕?」而 安禮狂妄,自許如此。後一年,安禮自翰林學士遷尚 書右丞。

《宋史謝絳傳》:「絳子景溫,歷京西、淮南轉運使,平生未 嘗仕中朝,王安石與之善。又景溫妹嫁其弟安禮,乃 驟擢為侍御史知雜事。安石方惡蘇軾,景溫劾軾向 丁憂歸蜀,乘舟商販,朝廷下陸路捕逮篙工、水師,窮 其事,訖無一實。」

《泊宅編》:元祐中,東坡帥杭,予自江西來應舉,引試有 日矣。忽同保進士訟予戶貫不明,賴公照憐,得就試, 因預薦送,遂獲遊公門。公嘗云:「王介甫初行新法,異 論者譊譊不已。嘗有詩云:『山鳥不應知地禁,一逢春 煖即啾喧』。古詩有『鳥鳴山更幽』,更作『一鳥不鳴山更 幽』,誠有旨哉。」

《宋史劉拯傳》:「紹聖初,為御史,言:『元祐修先帝實錄,以 司馬光、蘇軾之門人范祖禹、黃庭堅、秦觀為之,竄易 增減,誣毀先烈,願明正國典』。」又言:「蘇軾貪鄙狂悖,無 事君之義,嘗議罪抵死,先帝赦之,敢以怨忿形于詔 誥,醜詆厚誣。策試館職,至及王莽、曹操之事,方異意 之臣,分據要路,而軾問及此,傳之四方,忠義之士為 之寒心扼腕,願正其罪,以示天下。」時祖禹等已貶,軾 謫英州,而拯猶鷙視不愜也。

《蘇轍傳》:「轍族孫元老,字子廷,舉進士,歷官成都路轉 運副使,為軍器監、司農衛尉、太常少卿。元老外和內 勁,不妄與人交。梁師成方用事,自言為軾外子,因緣 欲見之,且求其文,拒不答。言者遂論元老,蘇軾從孫, 且為元祐邪說,其學術議論,頗放軾,轍不宜在中朝, 罷為提點明道宮。元老歎曰:『昔顏子附驥尾而名顯』」, 吾今以家世坐累,榮矣。

《呂本中傳》:本中為中書舍人,兼權直學士院。初,本中 與秦檜同為郎,相得甚歡。檜既相,私有引用,本中封 還除目,檜勉其書行,卒不從。趙鼎素主元祐之學,謂 本中公著,後又范沖所薦,故深相知。會《哲宗實錄》成, 鼎遷僕射,本中草制,有曰:「合晉、楚之成,不若尊王而 賤霸;散牛、李之黨,未如明是以去非。」檜大怒,言于上 曰:「本中受鼎風旨,伺和議不成,為脫身之計。」諷御史 蕭振劾罷之,提舉太平觀。

《過庭錄》:鄧璋德甫,永州人。鄉舉八行,忠宣謫永,館門 下教授。諸孫後過長沙,與故人蔣擴充之遇。蔣有送 詩云:「高談耳冷幾經秋,邂逅長沙得少留。莫畏洞庭 風浪險,主翁元是濟川舟。」蔣由是詩名播湖湘間。後 零陵簿李良甫媚附蔡京,以蔣詩聞于上,蔣被貶竄。 守倅舉鄧八行者皆譴詘,李借此進。靖康間,呂元直 執政,良輔至堂干祿,呂偶記昔事云:「爾非陷范忠宣 者耶?」命左右毀其朝服,縉紳莫不快意。

《宋史万俟卨傳》:「卨為右正言,張浚寓居長沙,卨妄劾 浚卜宅踰制,至擬五鳳樓。會吳秉信自長沙還朝,奏 浚宅不過眾產可辦,浚乃得免。」

《林栗傳》:「栗為兵部侍郎,朱熹以江西提刑召為兵部 郎官。熹既入國門未就職,栗與熹相見,論《易》與《西銘》 不合。至是,栗遣吏部趣之,熹以腳疾請告,栗遂論熹 本無學術,徒竊張載、程頤之緒餘,為浮誕宗主,謂之 道學,妄自推尊。所至輒攜門生十數人,習為春秋、戰 國之態,妄希孔、孟歷聘之風,繩以治世之法,則罪人 之首也。今采其虛名,俾之入奏,將置朝列,以次收用。 而熹聞命之初,遷延道途,逆索高價,門生迭為遊說, 政府許以鳳闕,然後入門。既經陛對,得旨除郎,而輒 懷不滿,放睨累日,不肯供職,是豈張載、程頤之學教 之然也?朱熹既除兵部郎官,在臣合有統攝,若不舉 劾,厥罪惟均。望將熹停罷,姑令循省」,以為事君無禮 者之戒。

《趙汝愚傳》:「汝愚為吏部尚書,紹熙四年,知貢舉,與監 察御史汪義端有違,言,汝愚除同知樞密院事。義端 言:祖宗之法,宗室不為執政詆汝愚植黨沽名。疏上 不納。又論臺諫給舍陰附汝愚,一切緘默,不報。論汝 愚發策議訕祖宗,又不報。汝愚力辭,上為徙義端軍 器監。給事中。黃裳言:汝愚事親孝,事君忠,居官廉,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