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59 (1700-1725).djvu/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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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總管,管領元附軍民。中統二年夏四月,世祖命為」 歸德泗州總管,仍管領泗州軍民總管。七年,罷元管 戶,隸諸郡縣。改授昭勇大將軍、大名路總管,兼府尹。 八年卒。追封清河郡侯,諡「翼敏。」子二人:長懋,次亨。亨 佩金虎符,為管軍千戶。子與立襲,卒,子鑑襲。

張雄飛

按《元史張雄飛傳》:「雄飛字鵬舉,瑯琊臨沂人。父琮,仕 金,守盱眙,金人疑之,罷其兵柄,徙居許州。尋復命守 河陰,仍留家人於許。雄飛幼失母,琮妾李氏養之。國 兵屠許,惟工匠得免。有田姓者,琮故吏也,自稱能為 弓,且詐以雄飛及李氏為家人,由是獲全,遂徙朔方。 雄飛時方十歲,至霍州,李欲逃,恐其累己,雄飛知之」, 頃刻不去左右李乃變服與俱,還寓潞州。金亡,雄飛 不知父所在,往來澤、潞,求之十餘年,入關、陝,歷懷、孟、 潼、華,終求其父弗得,遂入燕。居數歲,盡通國言及諸 部語。至元二年,廉希憲薦之于世祖,召見,陳當世之 務,世祖大悅,授同知平陽路轉運司事,搜抉蠹弊悉 除之。立御史臺,以雄飛為侍御史。雄飛益自感勵,知 無不言。會議立尚書省,雄飛力爭於帝前,忤旨,左遷 同知京兆總管府事。入為兵部尚書。平章阿合馬在 制國用司時,與亦麻都丁有隙,至是羅織其罪,同僚 爭相附會,雄飛不可。秦長卿、劉仲澤亦以忤阿合馬, 皆下吏,欲殺之,雄飛亦持不可。阿合馬怒,奏出雄飛 為澧州安撫使。十四年,改安撫司為總管府,命雄飛 為達魯花赤,遷荊湖北道宣慰使。十六年,拜御史中 丞,行御史臺事,改陝西漢中道提刑按察使,未行,拜 參知政事。二十一年,盧世榮以言利進用,雄飛與諸 執政同日皆罷。二十三年,起為燕南河北道宣慰使, 決壅滯,黜姦貪,政化大行。卒于官。子五人:師野、師諤、 師白、師儼、師約、師野宿衛東宮。

張懋

按《元史張子良傳》:「子良、子懋,字之美,有父風。侍子良 官京東,故懋領其眾,從丞相阿朮軍,立歸德府,以其 軍鎮之,移鎮下邳,知歸德府事。李璮叛濟南,以其兵 戍蔡州。中統元年,授泗州軍總把,佩金符。至元七年, 擢濟南諸路新軍千戶,從丞相伯顏南征。懋以勇鷙 將弩前行,伯顏信用之,擢為省都鎮撫。十三年,伯顏」 上其功,宣授懋明威將軍、泗州安撫司達魯花赤。十 四年,改安撫司為總管府,置宣慰使以統之,拜同知 淮西道宣慰司事。十六年,改授懷遠大將軍、吉州路 總管。懋惡衣糲食,率之以儉,慎刑平政,處之以公。新 府治,設義倉,雖能吏不過也。十七年二月,卒。追封清 河郡侯,諡宣敏。子二人:文煥,以父廕任承務郎,江州 路瑞昌縣尹,文炳三汊河巡檢。文煥子珪,初為高安 縣尹,有異政,由是擢為江西檢校,拜南臺御史,繼為 淮西、江西二道廉訪僉事,用能世其家云。

張九思

按《元史張九思傳》:「九思字子有,燕宛平人。父滋,薊州 節度使。至元二年,九思入備宿衛,裕皇居東宮,一見 奇之,以父廕當補外,特留不遣。江南既平,宋庫藏金 帛輸內府,而分授東宮者多置都總管府以主之,九 思以工部尚書兼府事。十九年春,世祖巡幸上都,皇 太子從丞相阿合馬留守,妖僧高和尚、千戶王著等」 謀殺之,夜聚數百人,直趨東宮。九思適直宿宮中,叱 宿衛士併力擊賊,盡獲之。三十年,進拜中書左丞,兼 詹事丞。成宗嗣位,改詹事院為徽政,以九思為副使, 進資德大夫、中書左丞。會修世祖、裕宗《實錄》,命九思 兼領史事。大德二年,拜榮祿大夫、中書平章政事。五 年,加大司徒。六年,進階光祿大夫。薨。子《金界奴》,光祿 大夫、河南省右丞。

張均

按《元史張均傳》:「均,濟南人也。父山,從軍伐宋,以功為 百戶,俄陞總把,戰死,均襲百戶。中統三年,從征李璮 有功,陞千戶,領兵守淄州。至元十二年,授忠翊校尉、 沂郯翼千戶,從丞相阿塔海戰有功,加武略將軍。十 四年,加宣武將軍。二十二年,陞松江萬戶。二十六年, 從北征,擢明威將軍、前衛親軍副都指揮使。成宗即」 位,命屯田和林,規畫備悉有法。大德元年,改和林等 處副元帥,歷宣慰司同知,陞都元帥,加鎮國上將軍。 延祐元年,卒。子世忠,襲前衛親軍副都指揮使。

張礎

按《元史張礎傳》:「礎,字可用,其先渤海人。金末,曾祖琛 徙燕之通州。祖伯達,為通州節度判官,遂知通州。父 範,為真定勸農官,因家焉。礎業儒,丙辰歲,平章廉希 憲薦于世祖。己未從世祖伐宋,凡徵發軍旅文檄悉 出其手。中統元年,立中書省,以礎權左右司事。尋出 為彰德路拘榷官,復入為三部員外郎,賜金符,為平」 陽路同知轉運使,改知獻州,同知東平府事,又改知 威州。至元十四年,立諸道提刑按察司,以礎為江南 浙西道提刑按察副使。遷嶺南廣西道提刑按察使。 廣西宣慰使也里脫強奪民財,礎按其罪。遷嶺北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