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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03 (1700-1725).djvu/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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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沙頭,兵至,被掠;投水;兵援起,迫登舟,不從。兵怒,刳其《孕腹》而死。

管正偁妻徐氏

按《蘇州府志》:「徐氏,管正偁妻。年二十歸正偁,以試事鬱鬱成疾卒。殮時,徐欲附棺以殉,眾挽之乃已。既設座,每食必舉案以對,夜臥棺側,中宵時聞翻卷帙聲。兩兄來曰:『七終當挈以歸』。徐曰:『我今尚可歸乎?兄善事父母,置我如無可也』。生女甫三歲,提抱甚疏,曰:『親婆甚慈,盍累諸終?七後二日,視庭前,日已晡,起燃香』」 ,顧爨婢曰:「吾登樓誦經,汝為吾瀹茗。」 茗熟,梯而上,則香在佛前,徐經墉下矣。

程公益妻楊氏

按《蘇州府志》:「『楊氏,新安楊茂枝女。鄉人程公益寓吳,為人司貨殖,茂枝招以為婿。婚七日,主家以歲冗促之去,歸患喉疾,竟不起。氏撫尸慟哭三晝夜,衣夫衣於內,食必祭,祭必哀。越十日,有女戚來,與母語:兩家貧,不若徐圖後配』。婦聞,嗚咽不能出聲。頃之,戚去,母送之門,氏紿幼妹,伺母於外,以白練縊夫棺側。事聞」 ,旌表。

嚴燦妻顧氏

按《吳縣志》:「顧氏,柳社人,庠生顧明命女。年十四,適嚴燦。順治二年,湖寇陳攀劫金華家。明年,攀繫獄。華與燦素有隙,陷以攀黨,置之辟。七年,敕按臣覆讞就戮。時巡按御史張慎學按臨,氏挾刃懷詞進院,歷階遽剸一刃,身仆地。御史驚視之,猶張眸熟視,復剸一刃而吭絕。會御史還臺中,燦纍囚如故。八年,御史秦世」 禎按吳張託之,疏白燦冤,表氏為「烈婦」 ,葬虎丘山塘。

徐樹聲妻張氏

按《長洲縣志》:「張氏,文學弘謨女,適名家子徐樹聲。婚未期而樹聲死,遺腹生一子。乙酉秋,亂兵潰,縱橫剽掠,氏懷孤兒,匿僻室中,佩刀以自防。兒啼,為前騎所得,婦即解刀抹頸,刀小不能深入,蒙血淋漓,僵仆不起。騎視其足,徒跣投兩朱鞋,強攜之與俱。婦怒麾之,罵不絕口,復刺其頸。騎惡其不可強,遂攢刀斃之。其」 姪《張葩》為之《傳》。

陳婦周氏張氏女孫附

按《長洲縣志》:周氏,副使陳琦孫婦也。乙酉六月,湖寇蜂起,放舟引避,猝為寇所執,甘言誘之,氏大罵曰:「死則已耳!」 奮袂赴水死。其娣張氏亦大呼繼姒自溺。女孫甫十三,罵不絕口,被刺數刃,尋亦死。

陳氏女

按《吳江縣志》:「陳氏女,年十七,未字。丙戌兵亂,猝遇之,恐為所辱,毒罵而死。」

陳彥鼎女

按《吳江縣志》:「梅堰陳彥鼎女,順治丙戌年及笄,避難田間。兵欲污之,女大哭痛罵,被殺。」

陸增妻屠氏

按《吳江縣志》:「屠氏,庠生陸增妻。順治甲午,氏年二十六,增亡,撫四歲孤琦以守。琦十歲託於伯氏,絕飲食而死。」

陳元芳妻陸氏

按《吳江縣志》:陸氏,陳元芳妻。順治初,與元芳同舟避兵,芳病不能行,兵追及,眾俱泊岸而逃。陸曰:「我夫在舟,不可棄去。」 兵至,欲挾陸行,陸怒曰:「吾頭可斷,身不可辱。」 遂殺之,投於湖。

陳偉妻張氏

按《吳江縣志》:張氏,諸生陳偉妻。順治丙戌正月,兵亂,張與婢為所掠,縶之舟中,行至寶帶橋,張竊語婢曰:「汝母死歸報,而主我屍在此。」 遂乘間躍入水。翌日屍浮,里人埋於塘左。偉至發之,顏色如生。

葉舒𦬊妻錢氏

按《吳江縣志》:「錢氏,分湖葉舒𦬊妻。丙戌五月十五日,遇兵不辱,投湖死。」

馬捷妻許氏

按《吳江縣志》:「許氏,太學生馬捷妻。丙戌被兵劫,傷手及胸,誓不受辱,投水死。旌表。」

陳裕容妻徐氏

按《吳江縣志》:徐氏,沙浲陳裕容妻。順治丙戌,裕容死於兵,徐氏哀號半年,忽寂然,以一子一女託其姒曰:「我暫歸寧即返。」 乃至夫棺厝處,慟哭赴水死。

龔廷諫妻王氏

按《嘉定縣志》:王氏,龔廷諫妻,王伯昇女。歸龔二載,廷諫亡,矢志自守。乙酉夏,里兇徐月溪糾眾劫王,欲犯之。王紿曰:「汝遠來勞苦,姑少憩,吾即出耳。」 乃入別室,以針縫表裏衣裳,赴宅後池中死。眾猶索之尸,特立水面,示不可犯狀,眾駭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