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03 (1700-1725).djvu/5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黃希倫妻郭氏

按《臨川縣志》:郭氏,黃希倫妻。乙酉被賊執,行里許,紿賊曰:「釋我,我願行。」 賊信而解其縛,猝投深池以死。

黃天十妻徐氏

按《金谿縣志》:徐氏,名桂英,徐源女,黃天十妻。丙戌寇至,氏將赴河被執。寇欲污之,氏罵曰:「身可殺,不可辱。」 乃奮臂絕袂,復躍入河。寇怒刺之,身中七鎗而死。

何九鼎妻黃氏寶姑附

按《金谿縣志》:黃氏,字甦英,何九鼎妻。鼎早世,氏勵志孀居,躬績紡以事舅姑,中外無間言。戊子亂兵四掠,氏攜女寶姑逃至清江橋,兵迫,謂女曰:「吾與若無自取辱。」 遂連袂赴水死。後三日,得其屍,顏色如生。寶姑時年十八。

徐翊龍妻傅氏

按《金谿縣志》:「傅氏,陝西華州判徐翊龍妻。乙酉寇亂時,翊龍尚為諸生,勢急欲奔避,氏不肯行,為寇劫,不屈,擊之以劍,氏遂投池死。一時縉紳各以詩悼之。」

李元善妻聶氏

按《金谿縣志》:「聶氏,大參文麟女,適穀城令長子李元善。遭變,聶為賊魁所獲。聶國色也。賊悅之,委曲婉誘,聶奪刀自殺。太史謝德溥等俱作詩哀之。」

二吳氏

按《金谿縣志》二:吳氏,橫塘張思理及其弟繼理妻也。俱早孀。亥子間,寇掠金谿,妯娌共扶姑避他所,途遇寇,執索金帛,無可應,將刃其姑。思理妻曰:「姑老不堪辱君利刃願以身代。」 奮起奪刀,誤傷賊指,遂見殺。繼理妻色美,懼為所污,并罵賊死,姑竟得釋。

熊車轍妻聶氏

按《金谿縣志》:「聶氏,諸生熊車轍妻,歸熊九載,家人並賢之。乙酉兵警,氏為寇所掠,引頸受刃以死。」

吳之錦妻傅氏

按《金谿縣志》:傅氏,字珥英,諸生吳之錦妻。貞靜賢淑,不苟言笑。丙戌之役,傅攜諸稚子避山谷間。夫解佩纓與訣曰:「事急矣,其死乎?」 傅曰:「諾。」 已而兵至,被執,抱子赴水死。

劉藝先妻曾氏二女附

按《金谿縣志》:「曾氏,小字碧玉,庠生劉藝先妻。生二女,長芳摯,次芳挐。丙戌之亂,奉姑與二女匿山中。兵入山欲亂之,恐以威,碧玉跪泣姑前,自刎而死。二女竄逃,自經松樹下,聞者流涕。」

張燦如女

按《金谿縣志》:「徐玉連橋張燦如女。性貞淑,有艷姿。年十六,未字。丙戌之亂,同母避兵於外祖家。兵至,強攜上馬,女伏地不起,兵怒殺之。」

陳其諤妻王氏

按《金谿縣志》:「王氏,小字去華,方伯如水女孫,諸生陳其諤妻。年二十二,隨母避亂鹹塘。其諤病,往謁醫。會兵自石門來,所至蹂躪,將及鹹塘,氏改服蓬垢,棄簪珥衣襆,獨持一手卷置懷中,與母倉卒徙鄭家源。初,諤大父蒼梧令元亭,僻嗜書畫,尢愛蘇文忠所書《醉翁亭記》墨跡,常自袖之,出必藏王氏所,即氏所懷卷也,蓋以祖翁所好,不敢失耳。」 有頃,譟謼自後至,氏孱弱不能疾走,且欲俟其父。翰卿及弟惟矩故,不欲行,母強行之。稍前,得一池,深二尺許,氏謂母曰:「母老,幸自竄,無顧。女他日告陳郎,求我屍於此地可也。」 遂置卷池旁,投池死。母尋亡。三日兵退,人民追贖妻女載道,諤意不樂。久之,氏弟哭曰:「君尚不知吾姊耶?吾姊前發鹹塘,誓必死,彼不妄言,但南求,無北索。」 遂偕行至池邊,求之不得。眾曰:「安有數日而屍不浮者?」 諤不聽,使人涸池,宛然如生焉,惟十指甲盡脫。諤慟幾絕,以禮葬之。

王永貞妻李氏

按《金谿縣志》:「李氏,字淑芳,性聰慧,幼喜讀《列女傳》及《內則》諸篇。及笄,適臨坊王永貞,言笑不苟,舉止端莊,養子有胎教。會叛將王得仁自盱江抵谿南,擄殺婦女無算。一日黎明,賊猝至,氏泣謂夫曰:『若負兒速逃,慎勿吾慮』。永貞猶豫未決,氏曰:『君慮家財耶?吾力能拒賊,賊必不能掠』。永貞堅欲同走,氏急揮之去,隨撿」 收堂中餘物,閉門縊死。

胡其敬妻苗氏

按《金谿縣志》:「苗氏,副軍苗幹臣女,進士胡大定子其敬妻。性貞毅,寡言笑,事翁以孝,相夫無違。歸胡期年,敬死,苗誓以身殉,旬日不食而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