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03 (1700-1725).djvu/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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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越妻徐氏

按《宜黃縣志》:「徐氏,名象金,別駕徐一麟女,諸生吳越妻。順治壬辰,山寇曾九龍蹂躪崇鄉,吳舉家被執。賊強欲污氏,氏唾其面,嚙指為誓,尋奪刀自刎。有司疏請旌之。」

盧氏女

按《宜黃縣志》:「盧氏女,年十六,為賊執不從,被肢解。」

吳公邁妻周氏

按《東鄉縣志》:「周氏,吳公邁妻。端美穎異,涉獵經書,通曉大義。年十六歸吳,敬謹事夫,嘗篝燈以佐讀,若賓友然。無何,公邁疾篤,氏衣不解帶者累月。及亡,哀毀骨立,願以身殉。念舅姑衰老,忍死育孤奉姑從翁之任西粵返,至虔吉,會北兵掠縣剽掠,女子無筭,氏度不免,整衣投沼而死。」

楊同人妻黎氏

按《東鄉縣志》:「黎氏名佩玉,珠谿楊同人妻。幼通書史,尚慕古節烈風。及適楊,裙布荊釵,甘貧無怨。乙酉兵亂,偕夫避竹山里,坐臥一小樓五月,雖歷顛沛,起居益謹。丙戌,復避於餘干梘頭里,惡其略近市集,遂遷避山塢。前後左右閴無人煙,虎嘯猿啼,聞者皆懼,而黎處之晏如。及亂稍息,轉徙本邑東源里。越二年己」 丑,土兵復至黎,與兵遇於塗,奪釵釧去。返寓嘆曰:「女子雖不失身,物為所奪,名固難潔矣,我何惜一死哉?」 遂勺水不入口者三日。夫解之曰:「世亂事危,婦人不免失身從賊,失物猶可復得,何死之有?」 氏不聽,至夜自縊死。

盛婦李氏

按《南城縣志》:「李氏,諸生盛美姪婦。不詳其夫名,夫亡以身殉。」 有

詔「建坊旌閭。」

黃宜會妻王氏

按《新城縣志》:「王氏,黃宜會妻。年十四。丙戌正月,師定新城,王被兵執,痛罵不辱,死之。」

裘紹祺妻饒氏

按《新城縣志》:「饒氏,裘紹祺妻。年二十。丙戌正月,師定新城,為兵所執,驅之行,不從。同伴婦女力勸不聽,抱子溺水死。三日後兵退,尋其屍殮之,顏色如生。」

潘鍾秀妻璩氏

按《新城縣志》:「璩氏,潘鍾秀妻。丙戌正月,師定新城,璩被執至三角塘,逼辱之,不從,被刃而死。」

江人玉妻許氏

按《新城縣志》:「許氏,江人,玉妻。丙戌正月,兵入城,夫婦共投池而死。」

李藻妻余氏

按《新城縣志》:「余氏,李藻妻,庠生李長猷母。丙戌正月,官兵入城,余被獲,箕踞不行,中鎗而死。」

王四玉

按《新城縣志》四:玉,庠生王聘女。丙戌正月,官兵入城,倉卒不及避,兵欲攜之行,玉厲聲曰:「惟有一死以代我父母。」 遂被害,時年十六。

趙玉鉉妻朱氏

按《新城縣志》:「朱氏,趙玉鉉妻。年三十,夫亡,遺一子一女。子殤,人以家貧,疑有他志,朱苦操益堅。後數年,舅姑繼歿,家益落。女適朱,迎母就養,氏日夕治麻縷以佐之。機杼絡緯,聲雜雞鳴。丙戌,師定新城,城陷,母女共匿床壁間,為騎卒所獲。女堅拒不從,被刃流血滿地。騎卒謂已死,舍去。有頃復甦。氏顧謂女曰:『女能如是,與尒偕死』。」 遂解帶自縊。女繼之,遇其姑,解縛得甦。

鄧在學妻劉氏

按《新城縣志》:劉氏,邑貢士鄧在學妻。丙戌師入城,居民倉皇不及避,劉氏見俘,驅去。途中遇僕曰:「遇有池塘處,亟指示我。」 僕未應,將入城百步,有池一區,劉遂躍入,群卒共舉石擊之,額裂迸血而死。時年三十有一。

程子貴妻張氏

按《新城縣志》:「張氏,程子貴妻。辛卯,張自盛寇新城,氏被擄,逼欲污之,張罵不絕口,賊裂其屍為四焉。」

吳瑞甫妻涂氏

按《新城縣志》:涂氏,桃源吳瑞甫妻,諸生芬之母也。年三十二,順治己丑,參將胡大功兵過桃源,氏倉皇不知所避,為騎卒所追,竄入稻田。騎逼出,將辱之,氏罵曰:「有死耳,不汝從也。」 威之以刃,不屈如故。騎怒,射之,洞胸而死。

楊日華母劉氏

按《新城縣志》:「劉氏,楊日華母。年二十餘,夫遠,賈姑疾,劉侍奉湯藥,晝夜不倦。及病危,藥餌不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