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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04 (1700-1725).djvu/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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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勵風教,固今日建祠者意也。乃為之記。

書貞烈集後         史學

鳳凰橋跨洮、瀨二水上,雄偉奇秀,吾溧陽最清勝處 也。令尹符君建祠於兩橋之間,以祀春秋史氏貞義 女,而以宋忠臣趙淮二妾翠蓮綠雲配。祠庭幽雅,欄 檻輝映。矧以溧城為負扆,以二水為藩塹,以青龍、瓦 屋諸山為屏障,以風帆沙島,漁歌牧唱為目前之景。 而唐、宋以來名公諸作,又皆足以發幽潛,慰精爽。祠 「之清勝,亦云絕矣。」而符侯之意,猶以為未足,仍徙宋 令夏侯氏模刻李翰林《貞義碑》,宋高宗御書賜趙丞 相高靜石樹之祠前,石勒以銘,碑覆以亭,俾一貞二 烈之清風峻節,與是碑是石,相與窮天地,亙古今而 不廢。是又符侯好古圖舊,表異前修,風勵後人之深 意也。若夫符侯政教之善,貞烈事行之詳,是祠之建 置,是集之傳刻,則具見吾同年陳宗之吏部及吾弟 巽仲給事之著述,茲不復贅云。

願代夫死疏         張氏

罪。臣楊繼盛妻張氏謹奏。「臣夫楊繼盛,前諫阻馬市, 預伐仇鸞,逆謀蒙恩,僅從薄謫。旋因鸞敗,首賜湔洗, 一歲四遷,歷躐原職。臣夫拜命之後,銜恩感泣,私圖 報效,或中夜起立,或對食忘餐,臣所親見。不意誤聞 市井之談,尚狃書生之習,遂發狂論,致干宸怒。復荷 高厚之恩,不即加誅,俾從吏議。臣夫自受杖入獄,死」 而復甦者數。剜去臀肉,斷落腿筋,膿迸血流,約五六 十盌。衣被沾污,日夜籠備極苦楚。且年荒家貧,食 不能給。臣紡績織履,供給饘橐,已經三載。刑部兩次 奏請,俱蒙特允監候。臣夫再蹈於死,而陛下累置之 生。臣之感佩,唯有焚香禱祝,萬壽無疆而已。頃聞廷 臣會議,適與張經一案同時啟奏,題奉欽依依律處 決。臣夫雖復捐脰市曹,自足瞑目地下。臣仰惟陛下 方頤養沖和,保合元氣,昆「蟲草木,皆欲得所,況人命 重於昆蟲。臣夫中懷忠戅,豈惜一迴宸顧,下照覆盆。 倘蒙監臣螻蟻之私,少從末減,不勝大幸。若以罪在 不赦,願將臣斬首都市,以代夫罪。臣夫雖遠禦魑魅, 親執干矛,必能效命疆場,以報國恩。臣於九泉,亦銜 結無既矣。」臣無任激切祈懇惶悚待命之至。

王烈婦傳         王世貞

王子曰:「嗟乎!死豈易言哉!士固能談說道理,瞷利害。 夫瞷利害,則何能以死?能談說道理,則何以不死?今 夫疆場之劇,白刃發而立殊,此則為勝心死也;兩壯 用激,杯酒變而戈矛,此則為憯心死也。彼其於死未 暇計也。婦人女子,非有談說之素,一旦殉志,捐脰難 於士君子矣。乃若從容回翔,矢死必遂,識不由教,志 不由暱,豈不卓卓尤茂哉!」蓋余讀《王烈婦狀》而悲之。 烈婦者,劉女也,而歸於王。是時王生甫十六,烈婦少 於生三歲,然已婉孌有志操,善女紅,先諸獲機杼間 井井也。於是王生之父少參公為滋陽令,以母李往, 而生獨依其伯父母居,用經術補邑弟子,有聲。當是 時,王生少年,美姿貌,負才氣,芥視一第,而小不售,即 發憤下帷,不勝濅,故得疾濅甚。烈婦處一室,不敢以 色見也。迺又不敢弗見,晨昏進湯藥,慘瘁廢貌矣。夜 輒跪而祝曰:「天乎,庶得以身代王生。」而生竟卒也。生 疾可歲餘,日進一粥,則烈婦亦進一粥,生不食,則亦 不食也。當生卒時,家眾環哭,顧獨不見烈婦,乃扃室 戶縊矣。排闔而入,救不死。顧謂其伯母姑郭曰:「吾死 決矣,慎毋令外人手吾尸也。」至明旦,復縊。偶係脫,墜 地蘇。烈婦哭曰:「奈何束我而不使我與夫偕乎?天哉!」 家眾乃益晝夜嚴視烈婦。烈婦陽若為不死者,而密 製斂服賮飭,又剪一皮,金為一「香」字,以示侍女曰:「此 所以志也,吾骨亦若是耳。」又二十餘日,而晨奠王生 慟哭,有異風起靈輀者再。烈婦歸,怵其侍女曰:「為我 而風乎?毋忤我,風立觸汝矣。」及夕,顧侍女,具食如廚, 復扃戶自縊,乃絕。其母兄解之,則異風復飆起者再。 踰三日而斂色如生。王生,諱錫第。

贊曰:烈婦死僅十七耳,即所稱「非有談說之素;至性 篤發,乃見天則;精誠之極,金石為貫。」雖然,夫豈弁髦 生趣哉?彼所云云,誠有以用其死也。蓋余有事郢都, 而烈婦之舅參議公以給事著直節,出守部郢,得烈 婦死義狀甚詳,故為傳之上太史,以風夫稱男子者。

哀趙節婦辭         前人

明嘉靖三十有六載,安丘父老言張氏女死事。張故 書生趙東周婦,歸。亡何,趙生坐羸疾,困且殆。張日夜 不解髻,奉湯藥,浣中裙,廁牏指盡瘃,顧謂趙生:「即不 令若獨死。」趙生死,張大號泣三日,漿水不入口。以間 起,自縊。眾覺,解不死。已再縊,再覺解,不死。張度無奈, 謬謂守者:「謝:姨輩勞苦,生肉冷矣,亡及矣!吾寧不愛 雀鼠之息,為姨輩憂。」三月而守者信之,少懈怠,至夜 起更衣,縊棺側,解之,係絕矣。巡方使者王世貞異其 事,下青州守。守下安丘令,徵諸博士弟子,偕父老言 張氏故書生趙東周婦,為東周死,具如前狀,宜旌使 者為上。御史奏未報,則以一少牢祀趙烈婦。於乎!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