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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04 (1700-1725).djvu/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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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天台縣志》:「徐氏,太坊人,許釋可妻。夫沒,徐年二十 七,子甫四歲,以死自誓,事姑甚謹,年五十五。至正十 年,表其門。」

田士達妻王氏

按《交河縣志》:「王氏,田士達妻。年二十五喪夫,守節不 移。至正十一年,詔旌其門。」

丁堅妻秦氏

按《山西通志》:「秦氏,丁堅妻。堅沒,氏年二十二,孝事舅 姑,撫二歲子成人,守節至死不渝。至正十一年旌表。」

郝伯堅妻張氏

按《畿輔通志》:「張氏,郝伯堅妻,晉州人。年二十,伯堅病 卒,生子彥溫甫三歲。張氏奉事舅姑,撫育幼子,克盡 婦道,鄉黨稱譽。至正十二年,旌表其門。」

王蘭妻劉氏

按《武昌府志》:「劉氏,王蘭妻。年二十六,夫亡。子德俊六 歲,德原甫六日。姻婭欲奪其志,誓死不從,苦節鞠二 子成立。至正壬辰,兵越蘄黃,蹂踐鄉邑,二子奉母獨 完,人謂貞節所感。」

胡子仁妻謝氏

按《祁門縣志》:「謝氏,名順懿,胡子仁妻。至正壬辰,蘄黃 寇至,懿從子仁避難山中。子仁被兵死,氏年二十餘, 遺子裕祐殊幼,復遭離亂,家業傾墮,卒能守志撫孤, 以壽終。」

汪琰妻潘氏李氏俞氏蔣氏附

按《元史列女傳》:「潘氏,汪琰妻,徽州婺源人。年二十八 而琰卒,潘氏誓不他適,以其夫從兄之子元圭為後。 元圭時始三歲,鞠之不啻己出。潘氏卒年六十二,元 圭之子良垕,有子燕山,燕山卒時,妻李氏年二十四, 無子,乃守志自誓,父母欲奪而嫁之,不聽。燕山兄子 惟德娶俞氏,惟德早死,二子甚幼,俞氏守節辛勤,不」 墜家業,故人賢汪氏之門,而稱曰「三節。」同郡歙縣吳 子恭之妻蔣氏,年二十八而夫亡,孀居五十年,年七 十八卒。至正十四年,旌表門閭。

李賢卿妻王氏

按《永平府志》:「王氏,李賢卿妻。年十八,夫亡,誓不他適, 紡績以養舅姑,始終如一。至正十五年旌表。」

曹某妻劉氏

按《輟耕錄》:「劉氏,泰州坂埨人。至正丙申春,隨父渡江, 居吳門,適張士誠部將曹某。方數月,夫陣亡,劉不避 凶險,躬至死所,求得其屍,歸葬,欲以身殉,父不許。既 而權貴聞劉美且賢,爭欲強委禽焉。劉誓死不貳,遂 削髮為比丘尼。」

裘善甫妻周氏

按《天台縣志》:「周氏,裘善甫妻。夫歿,周年二十九,生三 子俱幼。周奉姑教子,冰蘗自持。至正十九年旌表。」

秦閏夫妻柴氏

按《元史列女傳》:「柴氏,晉寧人。閏夫前妻,遺一子尚幼, 柴氏鞠如己出。未幾,柴氏有子,閏夫病且死,囑柴氏 曰:『我病不復起,家貧,惟二幼子,汝能撫其成立,我死 亦無憾矣』。閏夫死,家事日微。柴氏辛勤紡績,遣二子 就學。至正十八年,賊犯晉寧,其長子為賊驅迫在圍 中,既而得脫。初在賊時,有惡少與張福為仇,往滅其」 家。及官軍至,福訴其事,事連柴氏長子,法當誅。柴氏 引次子詣官,泣訴曰:「往從惡者,吾次子,非吾長子也。」 次子曰:「我之罪可加於兄乎?」鞠之至死,不易其言。官 反疑次子非柴氏所出,訊之他囚,始得其情。官義柴 氏之行,為之言曰:「婦執義不忘其夫之命,子趨死而 能成母之志,此天理人情之至也。」遂釋免其長子,而 次子亦得不死,時人皆以為難。二十四年,有司上其 事,旌其門而復其家。

劉子文妻楊氏

按《山西通志》:「楊氏,劉子文妻。文以疾卒,子原甫五歲。 氏二十二守節,撫子成立。至正二十年旌表。」

王子純妻張氏

按《山陰縣志》:「張氏,王子純妻。生子彰甫二歲。純死,張 誓不二志,力女紅以自給,沒稱完節。至正二十六年, 詔旌表。」

朱谷妻楊氏

按《臨海縣志》:「楊氏,名勤,年十六適朱谷。十載,夫與翁 相繼沒。楊傾奩奉喪事,守志撫孤。父欲嫁之以死誓, 乃止。至正丙午,詔旌其門。」

呂孝義妻倪氏

按《豐潤縣志》:「呂孝義妻倪氏,夫早亡,一子甫三歲,家 貧無助,倪自奉喪以葬。舅姑命改圖,倪抱子悲咽,矢 死無二,卒全其節。至正間旌表。」

韓蔓妻張氏

按《鉅鹿縣志》:「張氏,韓蔓妻,鉅鹿人。夫亡,姑年五十五, 一子殊幼,氏勤女工以養。至正間旌表。」

孫氏

按《濬縣志》:「孫氏,至正間節婦,不知其夫旌表石門,至 今尚存,事實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