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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83 (1700-1725).djvu/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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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非謂春問則畫青色之類,然上文元何也?蓋言元者,所以述天之色元妙處,《考工》不得已而繼名之,若畫天上以元,則元豈足以定天之色?《莊子》云:「天之蒼蒼」 ,豈正色邪?此所以於畫形處卻言天時變也 。王昭禹曰:「地道靜而有常,天道動而無常,則化者地之用,而變者天之用,故曰天時變。」

火以圜。

訂義趙氏曰:「地二生火,其神無方,其體非體,而託於物以為體;其用非用,而因於物以為用。其形雖銳,而性則圜而無不周。」畫火難定其形,只得畫其性之圜爾。

《山以〈章〉》,

訂義趙氏曰:鄭改「章」作「獐」,是山中物,對下水以龍,此未是。蓋章是山之草木,星辰天之章,草木地之章,畫山雖有形,須畫出草木之文而成章。王解引《爾雅》曰:「山曰上正」章,謂畫山雖畫其章,亦必畫其上正之形,謂畫一坐山上頭尖要正當,亦不必如此說。

《水以龍》。

訂義趙氏曰:「龍,水中神物。畫水不畫龍,則無以見變化之神。」 鄭鍔曰:「火以圜者,體神而妙用;山以章者,即仁以顯道;水以龍者,因智而樂動。」 王昭禹曰:「以上皆畫於服。」

鳥獸蛇:

訂義趙氏曰:「鳥,鳥隼之屬。獸,熊虎之屬。蛇,龜蛇之屬。」注云:「此即華蟲也,是蟲之有毛鱗文采者。」《疏》云:「即是華蟲,蓋華蟲有生之總名。」此言「鳥以其有翼,獸以其有毛,蛇以其有鱗。」《王解》謂「畫在旗上」,恐有此理。蓋合九旗所畫之象故也。 鄭鍔曰:「是三物者,有於旌旗而畫之,有於衣服而畫之,不盡言所取象之物者,殆舉其一以見其二之意。」 李嘉會曰:「羽鱗毛介,不可定名,舉此三者,可以類推。」 王昭禹曰:「古之畫繢之事,以見於衣服、車旗、宮室器械之間者,其為象,豈一端而已。仰以觀天之文,俯以察地之理,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或象其形與其性,或象其色與其用,道德之義,性命之理,皆寓乎中,將使天下之人目擊心喻」而得乎不說之大灋。「土以黃」,則象其色也;「其象方」,則象其形也;「天時變」,則象其用也;「火以圜」,則象其性也。至於山以章,水以龍,鳥獸蛇之類,亦皆象其形也。

雜四時五色之位以章之,謂之「巧。」

訂義鄭康成曰:「章,明也。繢繡皆用五采以鮮明之,是為巧。」 王昭禹曰:「五行播於四序,而人觀以為時,五行發於五氣,而人觀以為色。四時之錯行,五行之迭運,然後歲功待之以為成,物曲資之以為利。四時之協比,五色之間施,然後服飾得之以為盛,彰施因之以為明。然所以施雜之者在乎工,所以章之者在乎巧,非聖」人不能作而探其道,非智者不能創而明其法。而巧者述聖人之道,循智者之法以為文而已。

凡畫繢之事,後素功。

訂義陳用之曰:「素者,質也,繢者,文也。苟無其質,文何所加?質在所先,則文在所後矣。」 易氏曰:「甘受和,白受采。畫繢之事,先以粉地為質,而後施五采焉。」子夏問「《詩》云『素以為絢兮』」,夫子曰「繪事後素。」子夏即有「禮後乎」之對,蓋禮必以忠信為質,猶繪事必以粉素為質。以粉素為質而謂之功者,猶言彰施五采,必待此而後為功, 張橫渠曰:「因萬物之理以用其智,則智不鑿;反天下之文以歸於質則文不弊。」畫繢之事,文采既極,而以素功為後焉,豈非反天下之文以歸於質耶?《易》之《賁》曰:「白賁無咎。」夫賁之極以白從,是欲歸質也。

《梓人》

《張五采》之侯。

訂義鄭鍔曰:「五采之侯,即《射人》所謂五正之侯也。虎侯五正,熊侯三正,豹侯二正,用五采以畫焉,中朱、次白、次蒼、次黃,而元居外,以五行相克為次也。以南為首,故先朱,以正為的,故曰正。畫用五采,故曰采侯。張五采之侯,則王與來朝之諸侯行賓射之禮也。惟朝會而張此侯以射,此遠國所以繫心於王而不敢攜貳也。」說者以為遠國,豈張侯而遂使之屬歟?特不知物有甚微,而託意甚遠者。五采之侯以文為主。示之以文,所以明用文德而不用武之意也。能使遠國屬,孰謂其不然哉。

《春秋左傳》

桓公二年納郜鼎

袞冕黻珽。

袞,畫衣也。正義曰:畫衣,謂畫龍於衣。祭服「元衣纁裳。」《詩》稱「元袞」,是元衣而畫以袞龍。袞之為言卷也,謂龍首卷然。《玉藻》曰:「龍卷以祭」,知謂龍首卷也。《尚書益稷》云:「帝曰:予欲觀於古人之象日月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