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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69 (1700-1725).djvu/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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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奚斯常晞正考甫矣』。蓋尹吉甫能作《崧高》《烝民》等 詩以美宣王,故正考甫晞之而作《商頌》。」是則揚子以 《閟宮》之頌為奚斯所作矣。班孟堅、王文考為《賦序》,皆 有奚斯頌魯僖之言,蓋本諸揚子也。學者謂《閟宮》但 曰「新廟奕奕」,奚斯所作,而無作頌之文,遂疑揚子為 誤。以予觀之,奚斯既以公命作廟,又自陳詩歸美其 君,故八章之中,上自姜嫄、后稷,下逮魯公、魯侯,備極 稱頌。至末章始言作廟之功,亦不為過。只如《崧高》詩 亦云:「其詩孔碩,其風肆好。」是吉甫固常自稱美,何獨 於奚斯而疑之?《揚子》之言,必有所據。

《容齋隨筆》:《毛詩序》曰:「《關雎》《麟趾》之化,王者之風,故繫 之周公。南,言化自北而南也。《鵲巢》《騶虞》之德,諸侯之 風也,先王之所教,故繫之召公。《周南》《召南》,正始之道。」 据文義,周公、召公二「公」字皆合為「南」字,則與上下文 相應,蓋簡策誤耳。王者之風恐不當繫之周公,而先 王之所以教又與召公自不相涉也。

毛公解《衛詩淇澳》,分綠竹為二物曰:綠,王芻也;竹,萹 竹也。《韓詩》「竹」字作𦺇,音徒沃反。亦以為萹筑。郭璞云: 「王芻,今呼曰腳莎,即菉,蓐豆也。萹竹似小藜,赤莖,節好,生道旁,可食。」又云:「有草似竹,高五六尺,淇水側人 謂之菉竹。」按此諸說,皆北人不見竹之語耳。《漢書》下: 「淇園之竹以為楗。」寇恂為河內太守,伐淇園之竹,為 矢百餘萬。《衛詩》又有「籊籊竹竿,以釣于淇」之句,所謂 綠竹,豈不明甚?若白腳莎菉蓐豆,安得云猗猗青青 哉!《詩》二雅及《頌》,前三卷題曰「某詩之什」,陸德明釋云: 「歌詩之作,非止一人,篇數既多,故以十篇編為一卷, 名之為什。」今人以詩為篇什,或稱譽他人所作為隹 什,非也。

《左傳》所載列國人語言書訊,其辭旨如出一手。說者 乃以為皆《左氏》所作,予疑其不必然,乃若潤色整齊, 則有之矣。試以《詩》證之,揚之水三篇,一周詩,一鄭詩, 一《晉詩》,其二篇皆曰:「不流束薪,不流束楚。」《邶》之《谷風》 曰:「習習谷風,以陰以雨。」《雅》之《谷風》曰:「習習谷風,維風 及雨。」在南山之陽,在南山之下,在南山之側,在浚之 郊,在浚之都,在浚之城,在河之滸,在河之漘,在河之 涘。山有樞,隰有榆;山有苞櫟,隰有六駮;山有蕨薇,隰 有杞桋。言「秣其馬,言采其蝱」,言「觀其旂,言韔其弓」,皆 雜出於諸詩,而興致一也。蓋先王之澤未遠,天下同 書,師無異道,人無異習,出口成言,皆止乎禮義,是以 不謀而同爾。

毛公注《生民詩》:「姜嫄生后稷,履帝武敏歆」之句曰:「從 于高辛帝而見于天也。」《元鳥詩》「天命元鳥降而生商」 之句曰:「春分元鳥降,簡狄配高辛帝,帝與之祈于郊 禖而生契。故本其為天所命,以元鳥至而生焉。」其說 本自明白。至鄭氏箋始云:「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禖 時,有大人之跡,姜嫄履之,足不能滿,履其拇指之處, 心體歆歆然如有人道感己者,遂有身,後則生子。」又 謂「鳦遺卵,簡狄吞之而生契。」其說本于《史記》。謂「姜嫄 出野,見巨人跡,忻然踐之,因生稷。簡狄行浴,見燕墮 卵,取吞之,因生契。」此二端之怪妄,先賢辭而闢之多 矣。歐陽公謂稷、契非高辛之子,毛公于《史記》不取履 跡之怪,而取其訛謬之世次。按《漢書》:「毛公,趙人,為河 間獻王博士。」然則在司馬子長之前數十年,謂為取 《史記》「世次」,亦不然。蓋世次之說,皆出於《世本》,故荒唐 特甚。其書今亡夫適野,而見巨人跡,將走避之不暇, 豈復故欲踐履,以求不可知之機祥?飛鳥墮卵,知為 何物,而遽取吞之?以古揆今,人情一也。今之愚人未 必爾,而謂古聖人之后妃為之,不待辨而明矣。 前輩議論,有出於率然不致思而于理近礙者。張文 潛云:「《詩三百篇》雖云婦人女子小夫賤隸所為,要之 非深于文章者不能作。如『七月在野』,至『入我床下』,于 七月已下皆不道破,直至十月方言蟋蟀,非深于文 章者能為之邪?」予謂《三百篇》固有所謂女婦小賤所 為,若周公、召康公、穆公、衛武公、芮伯、凡伯尹吉甫、仍 叔家父、蘇公、宋襄公、秦康公、史克之類,凡其姓氏明 見於《大序》,可一概論之乎?且《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 月在戶」,本自言農民出入之時耳。鄭康成始并入下 句,皆指為蟋蟀,正已不然。今直稱此五句為深於文 章者,豈其餘不能過此乎?以是論《詩》,隘矣。

宋自微子至戴公,禮樂廢壞,正考甫得《商頌》十二篇 於周之太師,後又亡其七,至孔子時,所存才五篇爾。 宋,商王之後也,於先代之詩如是,則其他可知。夫子 所謂「商禮吾能言之。」宋不足證也。蓋有歎于此。杞以 夏后之裔,至用夷禮,尚何有於文獻哉?郯國小於杞、 宋,少昊氏遠於夏、商,而鳳鳥名官,郯子枚數不忘,曰: 「吾祖也。我知之,其亦賢矣。」

周、召二《南》,《豳風》皆周文、武、成王時詩,其所陳者,秦中 事也。所謂沼、沚、洲、澗之水,蘋、蘩、藻、荇之菜,疑非所有。 既化行江、漢,故并江之永,漢之廣,率皆得言之。歟摽、 有梅之詩不注釋梅,而《秦風·終南》詩終南何有?「有條 有梅。」毛氏云:「梅,柟也。」箋云:「名山高大,宜有茂木。」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