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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69 (1700-1725).djvu/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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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于事,而《變風》又特里巷之歌謠,其領在樂官者,以為

可以識時變,觀土風,而賢于四夷之樂耳。今必曰「三 百篇者,皆祭祀朝聘之所用」,則未知《桑中》《溱洧》之屬, 當以薦何等之鬼神,接何等之賓客耶?蓋古者天子 巡守,命太師陳詩以觀民風,固不問其美惡而悉陳 以觀也;既已陳之,固不問其美惡而悉存以訓也。然 其與先王《雅》《頌》之正篇帙不同,施用亦異。如前所陳, 則固不嫌于龐雜矣。今于《雅》《鄭》之實,察之既不詳,于 龐雜之名,畏之又太甚。顧乃引夫浮放之鄙詞,而文 以風刺之美說,必欲強而置諸先王《雅》《頌》之列,是乃 反為龐雜之甚,而不自知也。夫以《胡部》與鄭、衛合奏, 猶曰不可,而況強以《桑中》《溱洧》為雅樂,又欲合于《鹿 鳴》《文王清廟》之什而奏之宗廟之中,朝廷之上乎?其 以二詩為猶止于中聲者,太史公所謂孔子皆絃歌 之,以求合于《韶》《武》之音,其誤蓋亦如此。然古樂既亡, 無所考正,則吾不敢必為之說,獨以其理與其詞推 之,有以知其必不然耳。又以為近于勸百諷一,而止 乎禮義,則又信《大序》之過者。夫《子虛》《上林》侈矣,然自 「天子茫然而思」以下,猶實有所謂諷也。《漢廣》「知不可 而不求,大車,有所畏而不敢」,則猶有所謂禮義之止 也。若《桑中》《溱洧》,則吾不知其何詞之諷,而何禮義之 止乎?若曰孔子嘗欲放鄭聲矣,不當于此又收之以 備六籍也。此則曾南豐于《戰國策》,劉元城于三不足 之論,皆嘗言之,又豈俟吾言而後白也哉!

大抵吾說之病,不過得罪于《桑間》《溱洧》之人,而其力 猶足以完先王之樂。彼說而善,則二詩之幸甚矣。抑 其于《溱、洧》而取范氏之說,則又似以放鄭聲者,豈理 之自然,固有不可奪耶?因讀《桑中》之說,而惜前論之 不及竟,又痛伯恭之不可作也,因書其後,以為使伯 恭生而聞此,雖未必遽以為然,亦當為我逌然而一 笑也。嗚呼悲夫。讀呂氏詩記桑中篇

《詩》自齊、魯、韓氏之說不傳,而天下之學者盡宗毛氏。 毛氏之學傳者亦眾,而王述之類今皆不存,則推衍 說者,又獨鄭氏之《箋》而已。唐初諸儒為作疏義,因譌 踵陋,百千萬言,而不能有以出乎二氏之區域。至于 本朝,劉侍讀、歐陽公、王丞相、蘇黃門、河南程氏、橫渠 張氏始用己意有所發明,雖其淺深得失有不能同, 然自是之後,《三百五篇》之微詞奧義乃可得而尋繹, 蓋不待講于齊、魯、韓氏之傳,而學者已知《詩》之不專 于毛、鄭矣。及其既久,求者益眾,說者愈多,同異紛紜, 爭立門戶,無復推讓祖述之意,則學者無所適從,而 或反以為病。今觀呂氏家塾之書,兼總眾說,巨細不 遺,挈領提綱,首尾該貫,既足以息夫「同異之爭,而其 述作之體,則雖融會通徹,渾然若出于一家之言,而 一字之訓,一事之義,亦未嘗不謹其說之所自及。其 斷以己意,雖或超然出于前人意慮之表,而謙讓退 託,未嘗敢有輕議前人之心也。」嗚呼!如伯恭父者,真 可謂有意乎溫柔敦厚之教矣。學者以是讀之,則于 「可群可怨」之旨,其庶幾乎!雖然,此書所謂朱氏者,實 某少時淺陋之說,而伯恭父誤有取焉。其後歷時既 久,自知其說有所未安,如《雅》《鄭》「邪正」之云者,或不免 有所更定,則伯恭父反不能不置疑于其間。某竊惑 之,方將相與反復其說,以求真是之歸,而伯恭父已 下世矣。嗚呼!伯恭父已矣,若某之衰頹汨沒,其勢又 安能復有所進,以獨決此論之是非乎?伯恭父之弟 子約,既以是書授其兄之友丘侯宗卿,而宗卿將為 版木以傳永久,且以書來屬某序之,某不可辭也。乃 略為之說,因并附其所疑者,以與四方同志之士共 之,而又識予之悲恨云耳。呂氏家塾讀詩記後序 「鄭康成說,《南陔》等篇遭秦而亡,其義則與眾篇之義 合編,故存。至毛公為《詁訓傳》,乃分眾篇之義,各置于 其篇端。」愚按:鄭氏謂「三篇之義本與眾篇之義合編」 者,是也。然遂以為詩與義皆出于先秦,詩亡而義猶 存,至毛公乃分眾義各置篇端,則失之矣。後漢《衛宏 傳》明言宏作《毛詩序》,則《序》豈得為與經並出而分于 毛公之手哉?然《序》之本不冠干《篇》端,則因鄭氏此說 而可見。某嘗病今之讀《詩》者知有《序》而不知有《詩》也, 故因其說而更定此本,以復于其初,猶懼覽者之惑 也,又備論于其後云。書臨漳所刊四經後

問:先生授以《詩傳》,且教誨之。曰:「須是熟讀。某嘗熟讀 一二篇,未有感發。竊謂古人教人,兼以聲歌之,漸漸 引迪,故最平易。又疑鄭衛之諸詩,皆淫聲,小學之功 未成,而遽教以淫聲,恐未能使之知戒而適以蕩其 心志否?抑其聲哀思怨怒,自能令人畏惡,故雖小子 門人亦知戒乎?某欲令弟姪輩學《詩》,尚疑此,未敢曉 以文義。」曰:「《詩》且逐篇旋讀,方能旋通訓詁,豈有不讀 而自能盡通訓詁之理乎?讀之多,翫之久,方能漸有 感發,豈有讀一二遍而便有感發之理乎?古之學《詩》 者,固有待於聲音之助,然今已亡之,無可奈何,只得 熟讀而從容諷味之耳。若疑鄭衛不可為法,即且令 學者不必深究,而于正當說道理處」,子細推詳。反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