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69 (1700-1725).djvu/43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雅是也。鄭者,《緇衣》以下二十一篇是也。衛者,《邶鄘》衛 三十」九篇是也;《桑間》、衛之一篇,《桑中》是也;《二南》《雅》《頌》, 祭祀朝聘之所用也;《鄭》《衛》《桑濮》里巷狹邪之所作也。 夫子於鄭、衛,蓋深絕其聲於樂以為法,而嚴立其詞 於詩以為戒。今乃欲為之諱其鄭、衛、桑濮之實,而文 以雅樂之名,又欲從而奏之宗廟之中,朝廷之上,則 未知其將以薦之於何等之鬼神,用之於何等之賓 客乎?愚又以為未然。夫《左傳》言季札來聘,請觀周樂, 而所歌者邶鄘、衛、鄭皆在焉,則諸詩固雅樂矣。使其 為里巷狹邪所用,則周樂安得有之?而魯之樂工亦 安能歌異國淫邪之詩乎?然愚之所論,不過求其文 意之指歸,而知其得於情性之正耳。至於被之絃歌, 合之音樂,則《儀禮》《左傳》所載古人歌詩合樂之意,蓋 有不可曉者。夫《關雎》《鵲巢》,閨門之事,后妃夫人之詩 也,而《鄉飲酒》《燕禮》歌之;《采蘋》《采蘩》,《夫人》,大夫妻能主 祭之詩也,而射禮歌之;「《肆夏》、繁《遏渠》」,宗廟配天之詩 也,而天子享元侯歌之;《文王》《大明綿》,文王興周之詩 也,而兩君相見歌之。以是觀之,其歌詩之用,與詩人 作詩之本意,蓋有判然不相合者,不可強通也。則烏 知鄭、衛諸詩,不可用之於燕享之際乎?《左傳》載列國 聘享賦詩,固多斷章取義,然其太不倫者,亦以來譏 誚。如鄭伯有賦《鶉之奔奔》,楚令尹子圍賦《大明》,及穆 叔不拜《肆夏》,甯武子不拜《彤弓》之類是也。然鄭伯如 晉,子展賦《將仲子》,鄭伯享趙孟子,太叔賦「《野有蔓草》; 鄭六卿餞韓宣子,子齹賦《野有蔓草》;子太叔賦《褰裳》, 子游賦《風雨》,子旗賦「《有女同車》,子柳賦《籜兮》。」此六詩 固皆文公所斥,以為淫奔之人所作也。然所賦皆見 善於叔向、趙武、韓起,不聞被譏。乃知鄭、衛之詩未嘗 不施之於燕享,而此六詩之旨意訓詁,當如序者之 說,不當如文公之說也。或曰:序「者之辭,固有鄙淺附 會,居然可見者,先儒疵議之非一人矣,而子信之,何 邪?」曰:「愚之所謂不可廢者,謂《詩》之所不言而賴《序》以 明者耳。至《詩》之所已言,則《序》語雖工,不讀可也,況其 鄙淺附會者乎!蓋作《序》之人,或以為孔子,或以為子 夏,或以為國史,皆無明文可攷。然鄭氏謂毛公始以 寘諸《詩》之首,則」自漢以前,經師傳授,其去作詩之時, 蓋未甚遠也。千載而下,學者所當尊守體認,以求詩 人之意而得其庶幾,固不空因其一語之贅疣,片辭 之淺陋,而欲一切廢之,鑿空探索而為之訓釋也。姑 以近代詞人之作譬之,如所謂「皇帝二載初閏,八月 初吉」,如所謂「吾聞京城南,茲惟群山囿」,則辭意明白, 無俟《序》說者也。放翁之詩曰:「城上危樓畫角哀,沈園 非復舊池臺。傷心橋下春波綠,曾逐孤鴻照影來。」「夢 斷香銷四十年,沈園老柳不吹綿。此身行作稽山土, 猶弔遺蹤一悵然。」其題曰《沈園》而已。誠齋之詩曰:「飽 喜饑嗔笑殺儂,鳳凰未必勝狙公。雖逃暮四朝三外, 猶在桐花竹實中。」其題曰:「無題」而已。是三詩者,不言 所謂,人莫能知其所以作之意也。劉後村《詩話》釋之 曰:「放翁初婚某氏,頗倦於學。嚴君督過之,竟至仳,離 某氏,別適某官。一日,通家於沈園,目成而已。晚年游 園,感而賦之。誠齋既里居,累章乞休,致不得命,再予 祠,有感而賦。以為雖脫吏責,尚縻閒廩,不若相忘於 物外也。然後三詩之」意始明。夫後村之說,即三詩之 序也。後村之於楊、陸二公,相去不百年,得於長老之 所誦說,口耳之所習聞,筆之簡冊,可以質諸二公而 不繆也。倘後乎此千百載,說者必欲外後村之意而 別為之說,則雖其體認之精,辯析之巧,亦終於臆說 而固有引。文公之於《詩序》,於其見於經傳,信而有證 者則從之,如「《碩人》《載馳》」、「《清人》《鴟鴞》」之類是也。其可疑 者,則未嘗盡斷以臆說,而固有引他書以證其謬者 矣。曰:是則然矣。然愚之所以不能不疑者,則以其惡 《序》之意太過,而所引援指摘,似亦未能盡出於公平 而足以當人心也。夫《關雎》,《韓詩》以為衰周之刺詩;《賓 之初筵》,《韓詩》以為衛武公飲酒悔過之詩;皆與《毛序》 反者也,而《韓詩》說《關雎》則違夫子「不淫」「不傷」之訓,是 決不可從者也。《初筵》之詩夫子未有論說也,則詆毛 而從韓。夫一韓詩也,《初筵》之序可信,而《關雎》之序獨 不可信乎?《邶柏舟》,《毛序》以為仁人不遇而作,《文公》以 為婦人之作,而引《列女傳》為證,非臆說矣。然《列女傳》 出於劉向。向上封事,論恭顯傾陷正人,引是詩「憂心 悄悄,慍於群小」之語,而繼之曰「小人成群」,亦足慍也, 則正毛《序》之意矣。夫一劉向也,《列女傳》之說可信,而 《封事》之說獨不可信乎?此愚所以疑文公惡《序》之意 太過,而引援指摘,似為未當,此類是也。夫本之以孔、 孟說《詩》之旨,參之以《詩》中諸序之例,而後究極夫古 今詩人所以諷詠之意,則《詩序》之不可廢也審矣。愚 豈好為異論哉!

或曰:「夫子何以刪《詩》?昔太史公曰:『古《詩》本三千餘篇, 孔子去其重複,取其可施於禮義者三百五篇』。孔氏 曰:『案書傳所引之詩,見在者多,亡逸者少,則孔子所 錄,不容十分去九,馬遷所言,未可信也。朱文公曰:『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