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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11 (1700-1725).djvu/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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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孝行章》

子曰:「孝子之事親也,居則致其敬,養則致其樂,病則 致其憂,喪則致其哀,祭則致其嚴。五者備矣,然後能 事親。事親者,居上不驕,為下不亂,在醜不爭。居上而 驕則亡,為下而亂則刑,在醜而爭則兵。三者不除,雖 日用三牲之養,猶為不孝也。」

「醜」,眾也。爭,競也,當和順以從眾也。

《五刑章》

子曰:「五刑之屬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要君者無上, 非聖人者無法,非孝者無親,此大亂之道也。」

《廣要道章》

子曰:「教民愛親,莫善于孝;教民禮順,莫善于弟;移風 易俗,莫善于樂;安上治民,莫善于禮。」

正義曰:此夫子述《廣要》之義。

《禮》者敬而已矣。故敬其父則子悅,敬其兄則弟悅,敬 其君則臣悅,敬一人則千萬人悅,所敬者寡而悅者 眾,此之謂要道也。

正義曰:此承上「莫善于禮」也。

《廣至德章》

子曰:「君子之教以孝也,非家至而日見之也。教以孝, 所以敬天下之為人父者也;教以弟,所以敬天下之 為人兄者也。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為人君者也。《詩》 云:『愷悌君子,民之父母』。非至德,其孰能順民如此其 大者乎?」

《言教》不必家到戶至,日見而語之,但行孝于內,其化自流于外。正義曰:此夫子《述廣至德》之義。

《廣揚名章》

子曰:「君子之事親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弟,故順可 移于長;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是以行成于內,而名 立于後世矣。」

正義曰:此夫子《述廣》揚名之義。

《諫諍章》

曾子曰:「若夫慈愛恭敬,安親揚名,則聞命矣。敢問子 從父之令,可謂孝乎?」子曰:「是何言與!是何言與?昔者, 天子有爭臣七人,雖無道不失其天下;諸侯有爭臣 五人,雖無道不失其國;大夫有爭臣三人,雖無道不 失其家;士有爭友,則身不離于令名;父有爭子,則身 不陷于不義。故當不義,則子不可以不爭于父,臣不」 可以不爭于君。故當不義則爭之。從父之令。又焉得 為孝乎。

《正義》曰:夫子以曾參所問,于理乖僻,陳諫諍之義。

《感應章》

子曰:「昔者,明王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 長幼順,故上下治。天地明察,神明彰矣。故雖天子,必 有尊也,言有父也。必有先也,言有兄也。宗廟致敬,不 忘親也。修身慎行,恐辱先也。宗廟致敬,鬼神著矣。孝 弟之至,通于神明,光于四海,無所不通。《詩》云:『自西自 東,自南自北,無思不服』。」

正義曰:此章夫子述明王以孝事父母,能致感應之事。

《事君章》

子曰:「君子之事上也,進思盡忠,退思補過,將順其美, 匡救其惡,故上下能相親也。《詩》云:『心乎愛矣,遐不謂 矣。中心藏之,何日忘之』?」

《正義》曰:此孝子在朝事君之時也。

《喪親章》

子曰:「孝子之喪親也,哭不偯,禮無容,言不文,服美不 安,聞樂不樂,食旨不甘,此哀戚之情也。三日而食,教 民無以死傷生,毀不滅性,此聖人之政也。喪不過三 年,示民有終也。」

正義曰:此夫子述《喪親》之義。言孝子之喪親,哭以氣竭而止,不有餘偯之聲,舉措進退之禮,無趨翔之容。

為之棺槨衣衾而舉之,陳其簠簋而哀慼之;擗踊哭 泣,哀以送之;卜其宅兆而安措之。為之宗廟,以鬼享 之;春秋祭祀,以時思之。生事愛敬,死事哀慼,生民之 本盡矣,死生之義備矣,孝子之事親終矣。

《正義》曰:此言「送終之禮」,及三年之後宗廟祭祀之事也。

周禮

《地官》

「以鄉三物,教萬民而賓興之」:一曰六德,知、仁、聖、義、忠、 和;二曰六行,孝、友、睦、婣、任、恤;三曰六藝,禮、樂、射、御、書、 數。

鄭註云:「善于父母,善于兄弟。言『于』」者,凡言孝友,非直甘殽先奉,昏定晨省而已,謂若《禮記祭義》云:孝者先意承志,諭父母于道,國人稱之曰:「幸哉,有子。若是如此美行,乃為父母兄弟所善。」

以鄉八刑糾萬民:一曰不孝之刑,二曰不睦之刑,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