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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59 (1700-1725).djvu/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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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選舉典

 第四十六卷目錄

 薦舉部彙考一

  陶唐氏帝堯一則

  周總一則

  漢高帝一則 惠帝一則 文帝二則 武帝建元一則 元光一則 元朔二則 元狩

  一則 元封一則 昭帝始元三則 宣帝本始二則 地節一則 元康二則 神爵一則

   黃龍一則 元帝初元二則 永光二則 建昭一則 成帝建始二則 河平一則 陽

  朔一則 鴻嘉一則 永始一則 元延一則 哀帝建平二則 元壽一則 平帝元始三

  則

  後漢光武帝建武三則 明帝永平一則 章帝建初三則 元和一則 和帝永元四

  則 安帝永初三則 元初二則 建光一則 延光三則 順帝永建一則 陽嘉二則

  永和一則 漢安一則 建康一則 質帝本初一則 桓帝建和二則 永興一則 延熹

  二則 永康一則 靈帝建寧一則 光和一則 中平一則 獻帝建安一則

  魏文帝黃初三則 明帝太和二則 青龍二則

  晉武帝泰始四則 太康一則 成帝咸和二則 簡文帝咸安一則

選舉典第四十六卷

薦舉部彙考一

陶唐氏

舜舉八愷主后土舉八元布五教

按《左傳》,昔高陽氏有才子八人,蒼舒、隤敳、檮戭、大臨、 庬降、庭堅、仲容、叔達、齊聖、廣、淵、明、允、篤、誠,天下之民 謂之「八愷。」高卒氏有才子八人,伯奮、仲堪、叔獻、季仲、 伯虎、仲熊、叔豹、季貍、忠、肅、共、懿、宣、慈、惠、和,天下之民 謂之「八元。」此十六族也,世濟其美,不隕其名,以至於 堯,堯不能舉,舜臣堯舉八愷,使主后土,以揆百事,莫 不時序,地平天成。舉八元,使布五教於四方,父義,母 親,兄友,弟共,子孝,內平外成。

周「命六卿舉賢能。」

按《書經周官》王曰:「推賢讓能,庶官乃和。不和政庬?舉 能其官,惟爾之能;稱匪其人,惟爾不任。」

蔡注稱,舉也。所舉之人能修其官,是亦爾之所能舉非其人,是亦爾。不勝任大臣,以人事君,其責如此。

高帝二年詔舉三老

按:《漢書高帝本紀》,「二年二月,舉民年五十以上,有修 行,能帥眾為善,置以為三老,鄉一人,擇鄉三老一人 為縣三老,與縣令丞尉以事相教,勿復繇戍。」

惠帝四年春正月舉民孝弟力田者復其身

按:《漢書惠帝本紀》云云。

文帝二年詔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

按《史記文帝本紀》:二年冬十一月晦,日有食之。十二 月朢,日又食。上曰:「朕聞之,天生蒸民,為之置君,以養 治之。人主不德,布政不均,則天示之以菑,以誡不治。 乃十一月晦,日有食之,適見於天,菑孰大焉!朕獲保 宗廟,以微眇之身託於兆民君王之上,天下治亂,在 朕一人,唯二三執政,猶吾股肱也。朕下不能理育群 生,上以累三光之明,其不德大矣。令至,其悉思朕之 過失,及知見思之所不及,白以告朕,及舉賢良方正、 能直言極諫者,以匡朕之不逮。」因各飭其任職,務省 繇費以便民。朕既不能遠德,故憪然念外人之有非, 是以設備未息。今縱不能罷邊屯戍,而又飭兵厚衛, 其罷衛將軍軍,太僕見馬遺財足,餘「皆以給傳置。」 文帝十五年,詔舉賢良能直言極諫者。

按:《漢書文帝本紀》:「十五年九月,詔諸侯王、公卿郡守 舉賢良能直言極諫者,上親策之,敷納以言。」

武帝建元元年詔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之士皆罷之

按《漢書武帝本紀》:「建元元年冬十月,詔丞相、御史、列 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諸侯相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 之士。丞相綰奏,所舉賢良,或治申、商、韓非、蘇秦、張儀 之言,亂國政,請皆罷。奏可。」 按《東方朔傳》:「帝初即位, 詔天下舉方正賢良文學材力之士,待以不次之位。 四方之士多上事言得失,自衒鬻者以千數,其不足 采」者,輒報聞,罷。

按《史記公孫弘傳》:「建元元年,天子初即位,招賢良文 學之士。是時弘年六十,徵以賢良為博士。使匈奴,還 報不合上意,上怒,以為不能,弘迺病免歸。」

元光元年詔舉孝廉復制限四科

按《漢書武帝本紀》:「元光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國舉 孝廉各一人。」

按《通典》,「元光元年舉賢良,董仲舒對曰:今之郡守、縣 令,民之師帥,所使承流而宣化也。故師帥不賢,則主 德不宣,恩澤不流。今吏既無教訓於下,或不承用主 上之法,暴虐百姓,與姦為市,貧窮孤弱,冤苦失職,甚 不稱陛下之意。夫長吏多出於郎中、中郎吏,二千石 子弟選郎吏,又以富訾,未必賢也。且古所謂功者,以 任官稱職為差,非所謂積日累久」也。故小材雖累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