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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59 (1700-1725).djvu/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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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七十餘萬貫,兼糴到斛斗萬數不少。緣陝西累歲 豐熟,今秋又大稔,正當計置之際,況范祥顯著成效, 可備驅策。欲望聖慈允臣前奏,特許就除范祥本路 轉運副使,責其久任,俾之一面制置解鹽,及將見錢 收糴糧斛,須管沿邊軍儲,大段有備,又免向去入中, 枉費榷貨務見錢。經久之利,無便於」此。

《舉歐陽修充經略掌書記狀》
范仲淹

「右。臣叨膺聖寄,充前件職任,即日沿邊巡按,其有將 帥之能否,軍旅之勇怯,人民之憂樂,財利之通塞,戎 狄之情偽,皆須廣接人以訪問,復盡心以思度,其於 翰墨,無暇可為。而或奏議上聞,軍書叢委,情須可達, 辭貴得宜,當藉俊僚,以濟機事。」臣訪於士大夫,皆言 非歐陽修不可,文學才識,為眾所伏。往者緣臣之罪, 「有黷朝聽,蓋本人素好議論,聞於縉紳。只如臣為諫 官之初,杜衍任中丞之日,修皆曾移書責臣等緘默 無執,非獨有高若訥之讓也。以此明之,實非朋黨。若 訥知其無他,亦常追悔。臣切於集事,不敢避嫌其人 見權滑州節度判官,伏望聖慈特差充經略安撫司 掌書記,隨逐巡按所典書奏,並國家」之事,非臣下之 私。若不如舉狀,臣甘欺罔之罪。臣謹錄奏聞,伏候敕 旨。

《舉張方平充經略掌書記狀》
前人

右。臣今分經略安撫都部署司,職任在延州,又發遣 延州兵民公事,其應答諸路文字,動涉機宜,日不暇 給。凡有奏報,朝廷事須精密,臣獨力當之,必有謬誤。 經略雖有判官三員,多在本司及別路勾當。臣昨舉 歐陽修充本路掌書記,尋以召歸館閣,更不赴任。臣 竊見著作佐郎、通判天雄軍張方平,富於文學,復有 才用,乞朝廷改除,充本司掌書記。

《上杜中丞論舉官書》
歐陽修

「修前伏見舉南京留守推官石介為主簿。近者聞介 以上書論赦被罷,而臺中因舉他吏代介者。主簿於 臺職最卑,介一賤士也,用不用當否,未足害政,然可 惜者,中丞之舉動也。介為人剛果有氣節,力學喜辨 是非,真好義之士也。始執事舉其材,議者咸曰知人 之明。今聞其罷,皆謂赦乃天子已行之令,非疏賤當」 有說,以此罪介,曰:「當罷。」修獨以為不然。然不知介果 指何事而言也?傳者皆云:介之所論,謂朱梁、劉漢不 當求其後裔爾。若止此一事,則介不為過也。然又不 知執事以介為是為非也,若隨以為非,是大不可也。 且主簿於臺中非言事之官,然大抵居臺中者,必以 正直剛明不畏避為稱職。今介足未「履臺門之閾,而 已用言事見罷,真可謂正直剛明,不畏避矣。度介之 才,不止為主簿,直可任御史也。是執事有知人之明, 而介不負執事之知矣。」修嘗聞長老說,趙中令相太 祖皇帝也,嘗以某事擇官,中令列二臣姓名以進,太 祖不肯用。他日又問,復以進,又不用。他日又問,復以 進,太祖大怒,裂其奏,擲殿陛下,中令色不動,插笏帶 間,徐拾碎紙,袖歸中書。他日又問,則補綴之,復以進。 太祖大悟,終用二臣者。彼之敢爾者,蓋先審知其人 之可用,然後果而不可易也。今執事之舉「介也,亦先 審知其可舉耶,是偶舉之耶?若知而舉,則不可遽止; 若偶舉之,猶宜一請介之所言,辨其是非而後已。若 介雖」忤上,而言是也,當助以辯;若其言非也,猶宜曰 「所舉者為主簿爾,非言事也。待為主簿不任職則可 罷,請以此辭焉可也。」且中丞為天子司直之臣,上雖 好之,其人不肖,則當彈而去之;上雖惡之,其人賢,則 當舉而申之,非謂隨時好惡而高下者也。今備位之 臣百千,邪者正者,其糾舉一信於臺臣,而「執事始舉 介曰能,朝廷信而將用之,及以為不能,則亦曰不能。 是執事自信猶不果,若遂言他事,何敢望天下之取 信於執事哉?故曰:『主簿雖卑,介雖賤士,其可惜者,中 丞之舉動也。況今斥介而他舉,必亦擇賢而舉也。夫 賢者固好辯,若舉而入臺,又有言,則又斥而他舉乎? 如此,則必得愚闇懦默者而後止也』。」伏惟執事如欲 舉愚者,則豈敢復云「若將舉賢也」,願勿易介而他取 也。今世之官兼御史者,例不與臺事,故敢布狂言,切 獻門下,伏惟幸察焉。

《大名府請首薦張覃書》
張詠

昨日公府試罷,群曰騰議,以某名在張覃之右,雖未 知實,恐惕無量。竊以張覃者,內實敏直,外示謙和,樂 貧著書,十五年,未嘗一日變節,事繼母恭懼,猶初授 教時,一家熙熙,有若太和之俗矣。且魏大都也,萬人 畢詞,謂之「君子」,況郝馬、魏之輩,十年往在,相與探討, 某也不佞,心常慕之。明公下車在近,計部旋遣,將以 「某之文近,覃之文,未知覃之德遠,某之行萬萬也。」竊 敢僭冒,聞於觀聽,惶恐惶恐。抑又聞古之取士也,先 以德行聞;今之取士也,先以文詞聞。古之得士也鮮, 今之得士也眾,藉其用,克歸於真。故周設俊造,專德 行可進也;漢定四科,參眾善可進也。迄有唐大正貢 部,偉行奇業者盡取之,非行而文詞者亦取之,流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