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59 (1700-1725).djvu/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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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順帝本紀》云云。

漢安元年詔舉能探賾索隱者又詔舉任為將校者按後漢書順帝本紀漢安元年春二月丙辰詔大將軍公卿舉賢良方正能探賾索隱各一人十一月癸

卯,詔「大將軍、三公選武猛試用有效驗任為將校者 各一人。」

建康元年沖帝即位詔舉賢良方正幽逸修道之士按後漢書沖帝本紀建康元年八月庚午即皇帝位九月庚戌詔三公特進侯卿校尉舉賢良方正幽逸

《修道》之士各一人,

質帝本初元年詔舉明經桓帝即位又詔慎察舉

按《後漢書質帝本紀》,「本初元年夏四月庚辰,令郡國 舉明經年五十以上,七十以下詣太學。自大將軍至 六百石,皆遣子受業。」 按《桓帝本紀》,元年閏六月庚 寅,即皇帝位。秋七月詔曰:「孝廉廉吏,皆當典城牧民, 禁姦舉善,興化之本,恆必由之。詔書連下,分明懇惻, 而所在翫習,遂至怠慢。選舉乖錯,害及元元。頃雖頗 繩」正,猶未懲改。方今「淮夷未殄,軍師屢出,百姓疲悴, 困於徵發。庶望群吏,惠我勞民,蠲滌貪穢,以祈休祥。 其令秩滿百石,十歲以上有殊才異行,乃得參選,臧 吏子孫不得察舉。杜絕邪偽請託之原,令廉白守道 者得信其操,各明守所司,將觀厥後。」

桓帝建和元年詔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及至孝篤行之士

按:《後漢書桓帝本紀》:「建和元年夏四月,詔大將軍、公、 卿、校尉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各一人。又詔大 將軍、公、卿、郡國舉至孝篤行之士各一人。」

建和三年,詔「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

按:《後漢書桓帝本紀》:「三年六月庚子,詔大將軍、三公、 特進、侯,其與卿、校尉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 各一人。」

永興二年詔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

按:《後漢書桓帝本紀》:「永興二年二月癸卯,京師地震, 詔公卿校尉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各一人。」

延熹八年春正月丙申詔公卿校尉舉賢良方正

按:《後漢書桓帝本紀》云云。

延熹九年,詔「舉至孝及武猛者。」

按:《後漢書桓帝本紀》:「九年春正月辛亥,詔公卿校尉 郡國舉至孝。秋七月,詔舉武猛,三公各二人。」

永康元年詔舉賢良方正

按:《後漢書桓帝本紀》:永康元年「五月壬子,詔公卿校 尉舉賢良方正。」

靈帝建寧元年詔舉有道之士

按:《後漢書靈帝本紀》:「建寧元年五月,詔公卿及郡國 守相舉有道之士各一人。又故刺史、二千石清高有 遺惠,為眾所歸者,皆詣公車。」

光和三年六月詔公卿舉能通尚書毛詩左氏穀梁春秋各一人悉除議郎

按《後漢書靈帝本紀》云云。

中平元年三月詔公卿舉列將子孫及吏民有明戰陣之略者詣公車

按《後漢書靈帝本紀》云云。

獻帝建安五年九月庚午日有蝕之詔三公舉至孝二人九卿校尉郡國守相各一人上封事靡有所諱按後漢書獻帝本紀云云

文帝黃初二年令察孝廉

按:《三國魏志文帝本紀》:黃初二年:「春正月,初令郡國 口滿十萬者,歲察孝廉一人;其有秀異,無拘戶口。 黃初三年,詔察舉勿限年。」

按《魏志文帝本紀》,三年春正月詔曰:「今之計考,古之 貢士也。十室之邑,必有忠信,若限年然後取士,是呂 尚、周晉不顯於前世也。其令郡國所選,勿拘老幼,儒 通經術,吏達文法,到皆試用,有司糾故不以實者。」 黃初四年詔舉儁德茂材獨行君子。 按《魏志文帝本紀》,四年夏五月,有鵜鶘集靈芝池,詔 曰:「此詩人所謂污澤」也。《曹詩》刺恭公遠君子而近小 人,今豈有賢智之士處於下位乎?否則斯鳥何為而 至!其博舉天下儁德茂才,獨行君子,以答曹人之刺。

明帝太和二年十月詔公卿近臣舉良將各一人

太和四年十二月丙寅詔公卿舉賢良。

青龍元年三月甲子詔舉賢良篤行之士各一人

按:以上俱《魏志明帝本紀》云云。

青龍四年,詔「舉才智文章、謀慮淵深者。」

按《魏志明帝本紀》不載。 按《王昶傳》:「四年詔:欲得有 才智文章,謀慮淵深,料遠若近,視昧而察,籌不虛運, 策弗徒發,端一小心,清修密靜,乾乾不解,志尚在公 者,無限年齒,勿拘貴賤,卿校已上各舉一人。太尉司 馬宣王以昶應選。」

武帝泰始四年詔舉賢良方正直言之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