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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9 (1700-1725).djvu/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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糴填補足。其綱欠及一分,才送有司究弊。後來獻說 者,止欲從窄減作五釐,且以百石論之,五釐止五斗 耳,使之全無侵蠹,當風揚擲,亦不免五釐之少,則舉 無納足之綱。」於是戶部言:「乞將少欠五釐以上、一分 以下之人,立限二十日糴填。」

紹興五年,詔募民開濬瓜洲至淮口運河。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河渠志》。「五年正月。詔淮 南宣撫司。募民開濬瓜洲至淮口運河淺澀之處。 紹興 年。詔修上虞縣梁湖堰運河。」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河渠志》:「紹興初,高宗次 越,以上虞縣梁湖堰東運河淺澀,令發六千五百餘 工,委本縣令佐監督濬治。既而都省言,餘姚縣境內 運河淺澀,壩閘隳壞,阻滯綱運。」遂命漕臣發一萬七 千餘卒,自都泗堰至曹娥塔橋,開撩河身、夾塘。詔漕 司給錢米。

紹興七年,以轉運使向子諲言,修鎮江練湖堤堰。以 起居郎樓照言,使戶部長貳兼諸路漕權。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河渠志》。潤州水,紹興七 年,兩淛轉運使向子諲言,「鎮江府呂城夾岡形勢高 仰。因春夏不雨。官漕艱勤。尋遣官屬李澗詢究練湖 本末,始知此湖在唐永泰間已廢而復興。今堤岸弛 禁。致有侵佃冒決。故湖水不能瀦蓄。舟楫不通,公私 告病。若夏秋霖潦。則丹陽金壇、延陵一帶良田亦被 渰沒。臣已令丹陽知縣朱穆等增置二斗門、一石䃮, 及修補隄防,盡復舊蹟,庶為永久之利。」 按《樓照傳》, 照紹興六年為殿中侍御史,明年遷起居郎,言:「今暴 師日久,財用匱乏,考唐故事,以宰相領鹽鐵轉運使, 或判戶部,或兼度支。今宰相之事難行,若參倣唐制, 使戶部長貳兼領諸路漕權,何不可之有?內則可以 總大計之出入,外則可以制諸道之盈虛。如劉晏自 按租庸,以知州縣錢穀利病。」詔三省相度措置,卒施 行之。

紹興八年發軍士開運河,李光請令戶部侍郎專領 發運事。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河渠志》:「八年又命守臣 張澄,發廂軍壯城兵千人,開濬運河堙塞以通往來 舟楫。」

按《玉海》。「八年十二月辛未。參政李光請罷發運司。令 戶部侍郎專領。」

紹興十六年濬運河,科撥諸路上供米。

按《宋史高宗本紀》,十六年五月濬運河,命諸路漕臣 兼提舉學士。 按《食貨志》:「十六年、三十年,科撥諸路 上供米,鄂兵歲用米四十五萬餘石,於全、永、郴、邵、道、 衡、潭、鄂鼎科撥荊南兵歲用米九萬六千石,於德安、 荊南、澧、純、潭、復、荊門、漢陽科撥池州兵歲用米十四 萬四千石,於吉、信、南安科撥建康兵歲用米五十五 萬石,於洪、江、池、宣、太平、臨江、興國、南康、廣德科撥;行 在合用米一百十二萬石就用兩浙米外,於建康、太 平、宣科撥。其宣州見屯殿前司牧馬歲用米并折輸 馬料三萬石,於本州科撥,並諸路轉運司樁發。」時內 外諸軍歲費米三百萬斛,而四川不預焉。嘉定兵興, 揚、楚間轉輸不絕,濠、廬、安豐舟楫之通「亦便矣。而浮 光之屯,仰饋於齊、安、舒、蘄之民,遠者千里,近者亦數 百里。至於京西之儲,襄、郢猶可徑達,獨棗陽陸運夫 皆調於湖北鼎、灃等處,道路遼邈,夫運不過八斗,而 資糧屝屨與夫所在邀求,費常十倍。中產之家雇替, 一夫為錢四五十千。單弱之人,一夫受役,則一家離 散,至有斃於道路者。至於部送綱運,並差見任官,闕 則選募得替、待闕及寄居官有材幹者」,其責繁難,人 以為憚。故自紹興以來,優立賞格,其有欠者,亦多方 而憫之。

紹興二十九年,募人輸米行在諸倉,有司請「廣西轉 運修復靈渠,以通漕運。」

按《宋史高宗本紀》,「二十九年八月,募人輸米行在諸 倉,願以茶鹽礬鈔等償直者聽。」 按《河渠志》:「二十九 年,臣僚言,廣西舊有靈渠,坻接全州大江。其渠近百 餘里,自靜江府經靈川、興安兩縣。昔年並令兩知縣 繫銜,兼管靈渠。遇堙塞以時疏導。秩滿無闕,例減舉 員。兵興以來,縣道苟且,不加之意。吏部差注,亦不復 繫銜,渠日淺澀,不勝重載。乞令廣西轉運司措置修 復,俾通漕運。仍俾兩邑令繫銜兼管,務要修治。」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