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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689 (1700-1725).djvu/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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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石八斗四升

山東、九萬五千六百石 。濟南府、七萬五千石

東昌府、《二萬六百石》

河南一十一萬石 ,開封府三萬六千三百四十七石五斗 。歸德府三千三百二十八石五斗 。彰德府九千八百九十二石 。衛輝府一萬一千一百八十七石三斗 。懷慶府一萬五十七石八斗 。河南府三萬一千七百二十六石二斗 。汝州七千四百六十石七斗 。以上俱改折

凡永折米:江南十四萬九千七百六十三石零,內泗州、安東、興化每石連耗折銀五錢;嘉定每石連耗,正兌米折銀七錢,改兌米折銀六錢;湖廣三萬七千七百三十四石七斗,每石連耗折銀七錢;山東七萬石,內二萬石每石連耗折銀六錢;五萬石每石連耗折銀八錢;河南七萬石,內二萬石每石連耗折銀六錢;五萬石,每石連耗折銀八錢,俱照舊改折徵銀

腳耗輕齎蓆木正兌米江南、江蘇、松、常、鎮、安、寧、池、太、廬十府每石加耗米五斗六升,尖米一斗,共六斗六升,內除四斗隨船作耗餘米二斗六升,折銀一錢三分,名「二六輕齎。」 鳳、淮、揚三府、徐州每石加耗米四斗六升,尖米一斗,共五斗六升,內除三斗隨船作耗餘米二斗六升,折銀一錢三分;浙江、江西、湖廣每石加耗米六斗六升,尖米一斗,共七斗六升;內除四斗隨船作耗餘米三斗六升折銀一錢八分,名「三六輕齎」 ;山東、河南每石加耗米三斗一升,尖米一斗,共四斗一升;內除二斗五升隨船作耗餘米一斗六升,折銀八分,名「一六輕齎。」 其永折米、灰石折米、荒米等項,俱無本色耗米。

改兌米:江南、江蘇、松、鎮四府,廣德州每石加耗米二斗二升,鳳、淮、揚三府耗米二斗七升,浙江、江西耗米四斗二升。以上加耗內,各折米二升易銀一分,名折易輕齎,餘給本色。隨船耗米,徐州每石加耗二斗二升,山東、河南每石加耗一斗七升,俱給本色,無折易銀。

正、改兌米每二石科蓆一領,正兌米每二千石科楞木一根,松板九片,俱三分。本色隨糧給軍,七分折色彙解通庫。其折色蓆每領銀一分;楞木每根,江南、浙江折銀五錢五分或五錢不等,湖廣折銀四錢。松板每片,江南折銀四錢五分或四錢不等,浙江折銀四錢五分,湖廣折銀二錢五分,山東、河南及廬、鳳、淮、揚、徐等府、州,例無板木。其本色蓆木板,江南蘇、松、常、鎮四府,浙江、湖廣俱折銀給領運弁丁辦交本色。至江西省正兌米每石徵蓆木板銀七釐二毫零,改兌米每石徵蓆折銀五釐六毫零,俱三分給運丁,七分解通庫。

督運官員

總理

漕運總督一員

分轄 舊有「河南」 糧道一員,今裁

江安糧道一員   ,蘇松糧道一員。

「浙江糧道一員   ,江西糧道」 一員。

「湖北糧道一員   ,湖南糧道」 一員。

山東糧道一員

監兌 舊有「河南各府廳官」 ,今停監兌。

江南「各府廳官」 一十六員:

江寧同知  ,蘇州同知  ,蘇州通判,松江同知  ,松江通判  ,常州通判,鎮江通判  ,淮安通判  ,揚州通判,徐州同知  ,安慶通判  ,寧國通判,池州通判  ,太平通判  ,廬州通判,鳳陽同知。

浙江「各府廳官」 三員。

杭州通判  、嘉興通判  、湖州通判,江西各府廳官二員。

南昌通判  ,吉安通判,以上二員監兌南昌、廣信、南康、建昌、撫州、臨江、吉安、瑞州八府。臨江通判,監兌饒州

湖廣各府廳官九員

武昌通判  、漢陽通判  、安陸通判、德安通判  、黃州通判  、荊州通判、岳州通判  、長沙通判  、衡州通判,山東各府廳官三員。

濟南通判  、兗州通判  、東昌通判押運 ,「山東係糧道押運」 ,河南舊係糧道押運,今裁。

《江北》通判一員   ,《江南》通判一員。

浙江通判一員   ,江西通判一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