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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06 (1700-1725).djvu/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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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從俗 。」 劉氏璋曰:「《儀禮疏》云:『巹謂牢瓢』。」 以一匏分為兩瓢,謂之巹。婿之與婦,各執一片以酳,故云「合巹而酳 。」 《昏義》曰:「婦至,婿揖婦以入,共牢而食。合巹而酳,所以合醴,同尊卑以親之也。」 《補註》本註:「祭酒舉餚,婿婦各傾酒少許於地,各以餚少許置於卓上空處。」

復入,脫衣燭出。

婿脫服,婦從者受之;婦脫服,婿從者受之。

司馬溫公曰:「古詩云:『結髮為夫婦』。言自小年束髮即為夫婦,猶李廣言結髮與匈奴戰也。今世俗昏姻乃有結髮之禮,謬誤可笑,勿用可也。」

主人禮賓。

男賓於外廳,女賓於中堂。古禮「明日饗從者」 ,今從俗。

司馬溫公曰:「不用樂。」 註云:「《曾子問》曰:『娶婦之家,三日不舉樂,思嗣親也』。」 今俗昏禮用樂,殊為非禮。

婦見舅姑。

明日夙興,婦見於舅姑。

婦夙興,盛服俟見舅姑,坐於堂上,東西相向,各置卓子於前。家人男女少於舅姑者立於兩序,如《冠禮》之敘。婦進立阼階下,北面拜,舅升奠置幣於卓子上,舅授之,侍者以入,婦降,又拜畢,詣西階下,北面拜。姑升,奠贄幣,姑舉以授侍者,婦降,又拜。若非宗子之子而與宗子同居,則先行此禮。於舅姑之私室,與宗子不「同居,則如上儀。」

司馬溫公曰:古者拜於堂上,今拜於下,恭也。可從眾《補註》。按,《丘氏儀節》,婿婦俱拜,拜畢,婿先退。《家禮》無婿拜之文,今從俗補之。

舅姑禮之。

如父母醮女之儀。《補註》:「《禮記昏義》曰:『舅姑先降自西階,婦降自阼階,以著代也』。方氏曰:『階者,主人之階。子之代父,將以為主於外,婦之代姑,將以為主於內,故此與《冠禮》並言著代也』。」

婦:「見於諸尊長。」

「婦既受禮,降自西階。同居有尊於舅姑者,則舅姑以婦見於其室,如見舅姑之禮,還拜諸尊長於兩序。如《冠禮》無贄,小郎小姑皆相拜。非宗子之子而與宗子同居,則既受禮,詣其堂上拜之,如舅姑禮,而還見於兩序。其宗子及尊長不同居,則廟見而後往。」 《補註》:「按今世俗人家娶婦,親屬畢聚,宜留至次日行見舅姑」 禮畢,先見本族尊長及卑幼,次見諸親屬。又按《禮雜記》:「婦見舅姑,兄弟姑姊妹皆立於堂下,西向北上。」 是見已見諸父,各就其寢。註云:「立於堂下,則婦之入也,已過其前。」 此即是見之矣,不復各特見之也。諸父旁尊,故明日各詣其寢而見之,無還拜諸尊長於兩序小郎小姑皆相拜之禮。而《家禮》本註亦從俗用之也。

若冢婦,則饋於舅姑。

是日食時,婦家具盛饌酒壺,婦從者設蔬果卓子於堂上,舅姑之前設盥盆於阼階東南,帨架在東,舅姑就坐。婦盥,升自西階,洗盞斟酒,置舅卓子上,降,俟舅飲畢,又拜,遂獻姑進酒,姑受飲畢,婦降拜,遂執饌升薦於舅姑之前,侍立姑後,以俟卒食。徹饌,侍者徹飯,分置別室。婦就餕姑之餘,婦從者餕舅之餘,婿從者又餕婦之餘。非宗子之子,則於私室如儀。

司馬溫公曰:「《士昏禮》:『婦盥饋特豚,合升側載』。註:『側載者,右胖載之舅俎,左胖載之姑俎』。今恐貧者不辦殺特,故但具盛饌而已也。」 《補註》:「饋者,婦道既成,成以孝養也。」

舅姑饗之。

「如禮婦」 之儀。禮畢,舅姑先降自西階。婦降自阼階。

廟。見

三日,「主人以婦見於祠堂。」

古者三月而廟見,今以其太遠,改用三日,如子冠而見之儀。但告辭曰:「子某之婦某氏敢見。」 餘並同。《補註》婿婦同往,亦從俗也。

婿見婦之父母。

明日婿往見婦之父母。

婦父迎送揖讓如賓禮,拜即跪而扶之。入見婦母,婦母闔門左扉,立於門內,婿拜於門外。皆有幣。婦父非宗子,即先見宗子,夫婦不用幣如上儀,然後見婦之父母。《補註》:「按《鄭氏家禮》,婿婦同往婦家,行謁見之禮,雖非古禮,頗合人情,宜從之。」

次見婦黨諸親。

不用幣,婦女相見如上儀。《補註》:「蓋既見婦之父母,婦先歸,婿獨留,見婦黨諸親。」

婦家禮婿如常儀。

親迎之夕,不當見婦母及諸親及設酒饌,以婦未見舅姑故也。

程子曰:「昏禮不用樂,幽陰之義。」 此說非是。昏禮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