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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38 (1700-1725).djvu/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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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亦宜用此三等木。切不可以金玉犀象為飾,多誨 盜,併為琴害矣。

《雷張槽腹法》

「雷張製槽腹有妙訣,於琴底悉窪,微令如仰瓦。」蓋謂 於龍池鳳沼之絃徽令有脣,餘處悉窪之,正如今銅 錢之背,穿眼處有絃凸起,令聲有關閉。既取其面底, 若如瓦相合,而池沼之脣又關閉不直達,故聲有所 匱而不散,豈論琴腹堅深也。余嘗見畢文簡公張越 琴,於池沼閒以指探之,果如此。

《琴受土氣》

人之愛琴者,歿則戒子孫藏之塚閒。或有用石匣者, 復出而為世用,多是聲沈闇闇然,蓋以受土氣多,濕 氣勝耳。法當用大甑蒸之,以去濕氣,一蒸未透,再多 蒸之,於風日處挂曝,經月聲復矣。

《浦江古琴》

婺州浦江一士大夫家,發地得琴,長大有斷紋。紹興 閒,獻之御府,為巨璫所阻,曰:「此墟墓中物,豈宜進御 府?」遂給還其家,至今寶之。雖聲帶濁,而以作《廣陵》等 大曲,彈愈久而聲方出。此琴若用前蒸曝法,當無此 矣。

《琴面有穿孔》

南昌一士家有古琴,面上三穿孔,然皆不當絃,不礙 聲,號曰「玲瓏玉。」有達官以千緡市之而去。紹興諸暨 一士大夫家有一穿孔琴,亦不當絃,今已轉徙他處。

《琴案》

琴案須作《維摩》樣,庶案腳不礙人。膝連面高二尺八 寸,可入膝於案下,而身向前,宜石面為第一。次用堅 木厚者為面,再三加灰漆,亦令厚四腳,令壯更平,不 假坫扱,則與石案無異。永州石案面固佳,然太薄,板 須厚一寸半許乃佳。若用木面,須二寸以上。若得大 柏大棗木,不用膠合,以漆合之尤妙。又見今人作琴 案,僅容一琴,須闊可容四琴,長過琴三之一。試以案 較琴聲,便可見。琴案上切不可置香爐雜物於前。吳 自強《雲山集》云:「於案面作小水槽。」不必爾也。

《琴室》

前輩或埋瓮於地,上鳴琴,此說恐妄傳。蓋彈琴之室, 宜實不宜虛,最宜重樓之下。蓋上有樓板則聲不散, 其下空曠清幽則聲透徹,若高堂大廈則聲散,小閣 密室則聲不達,園囿亭榭尤非所宜。若必幽人逸士 於高林大木,或巖洞石室之下,清曠之地,更有泉石 之勝,則琴聲愈清,與廣寒月殿何異。

《掛琴》

掛琴,不宜著壁,有土氣,惟紙糊格及漆格上當風處 為妙。然須無人往來,小兒婦女貓犬所不到處。當掛 時加袋以障塵,匣之則去袋蓋袋能引濕氣,梅月須 早入匣,以厚紙糊縫,安樓上陰涼處。琴匣之制,須低 矮窄小,僅可容此琴,蓋令容受子口,仍釘鉸加鎖。若 令僮僕抱琴,勿橫抱多前,遇物觸損雲牙。不若於袋 「上作大襻,豎肩背後則不損,然襻須緊,不可寬。」

《露下彈琴》

「露下彈琴,而聲不泛」,蓋陽材也。若「鐘鳴雞唱,霜清月 皎」,以陽琴鼓之,聲更清徹。陰材則不然。

《彈琴盥手》

未彈琴先盥手手澤,能膩絃損聲,夏月尤甚。惟早晚 差涼,宜弄琴,正午炎熱,非惟汗污,天氣太燥,亦難為 絃,若陰涼處無害。

《焚香彈琴》

惟取香清而煙少者。若濃煙撲鼻,大敗佳興。當用「水 沈、蓬萊」,忌用「龍涎、篤耨」、兒女態者。

《對花彈琴》

彈琴對花,惟巖桂、江梅、茉莉、荼蘪、薝蔔等,香清而色 不豔者方妙,若妖紅豔紫,非所宜也。

《彈琴對月》

「夜清人靜,月明當軒,香爇水沈」,曲彈古調。此與羲皇 上人何異?但須在一更後、三更前。蓋初更人聲未寂, 三更則人倦欲眠矣。

《彈琴舞鶴》

「彈琴舞鶴」,鶴未必能舞。觀者鬨然,彈者心不專。此與 「觀優」何異?誠非君子之事。

《臨水彈琴》

湍流瀑布,凡水之有聲,皆不宜彈琴。惟澄淨池沼,近 在軒窗,或在竹邊林下,雅宜對之。微風洒然,游魚出 聽,其樂無涯也。

《膝上橫琴》

春秋二候,氣清而和,人亦中夜多醒,月色臨窗,披衣 趺坐,橫琴膝上,時作《小操》。然須指法精熟,方可為此。

《蚌徽》

古人所以不用金玉而貴蚌徽者,蓋蚌有光采,得月 光相射,則愈煥發了然分明,此正謂對月及膝上橫 琴。設若金玉則否,今人少知此理,然當用海產珠蚌, 更多光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