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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38 (1700-1725).djvu/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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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此之限」 ,而能致死於「《患難》之中。」

《周禮》

《春官》

《小胥》,「凡縣鍾磬,半為堵,全為肆。」

訂義薛氏曰:「杜氏以鍾十六枚為一肆,則堵者八枚矣。」此說然也。而鄭氏以「各十六枚為一堵、鍾一簴、磬一簴為肆」,宜不然。《春秋傳》曰:「歌鍾二肆」,是三十有二枚矣。故編鍾十有六,然後一簴之鍾全;編磬十有六,然後一簴之磬全。一簴之所垂者,鍾磬各止於八,然後謂之堵。鄭氏以鍾一簴、磬一簴為肆其半者,其或有鍾而無磬,有磬而無鍾乎?其說固不通矣。又曰:「半之者,謂諸侯之卿大夫士,諸侯之卿大夫半天子之卿大夫。」其說未是。但泥於十六枚為一堵之說,不知八枚為一堵之器。至論其士之特垂,則曰「天子之士,垂磬而已」,不知鄭氏何所見而言有磬而無鍾,不知果何以和樂?吾固謂天子之士,鍾磬各十「六枚,為一肆;諸侯之士,鍾磬各十六枚,故為堵。」 鄭鍔曰:「編鍾八,編磬八,共十六枚,同在一簴,名謂之堵。堵如牆堵,謂其半也。十六編鍾為一簴,十六編磬為一簴,則謂之肆。肆如市肆之肆,謂其全也。」《左傳》:鄭人賂晉侯以歌鍾二肆,又觀晉侯以樂之半賜魏絳,魏絳於是乎有金石之樂。晉,諸侯耳,當三面之軒縣,蓋得二肆之半,分為左右歟。 《易氏》曰:「天子宮縣,每面鍾磬各十六枚,四面各六十四枚。諸侯以下,降殺以兩。諸侯,三面鍾磬各四十八枚。卿大夫,兩面鍾磬各三十二枚;士,一面鍾磬各十有六枚。雖尊卑多寡不同,而每面皆各十六枚,故謂之肆。若諸侯之卿大夫判縣,則每面鍾磬八枚,兩」面共鍾磬各十有六,士特縣各八枚而已。惟其得每面之半,故謂之「堵。

《眡瞭》掌凡樂事,播鞀,擊頌磬。笙磬。」

薛氏曰:「磬之應鏞者曰頌磬」 ,頌即鏞也,磬之應笙者曰笙磬。《大射禮》曰:「樂人宿縣於阼階東,笙磬西面。」 是應笙之磬也。又曰:「西階之西,頌磬東面。」 是應鏞之磬。鏞尚金,則土類也,西凝之方也。古人作樂,金、石、土列於西方,故頌磬在乎西。竹則木類也,東生之方也。古人作樂,匏、竹、木列於東方,故笙磬在乎東。若鄭氏以東方之磬曰「頌」 ,則《詩》所謂「笙磬同音」 ,《書》所謂「笙鏞以閒」 者,何異義乎?一說謂鍾磬之應歌者曰頌磬,其應笙曰笙鍾。「笙磬」 ,《春秋傳》有「歌鍾二肆」 ,與「頌鍾磬」 之義同。《周禮》有鍾笙之樂,與笙磬之義同,近之矣 。黃氏曰:「升歌則擊頌磬,笙歌則擊笙磬。」

《磬師》,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四人,史二人,胥四人,徒 四十人。

鄭鍔曰:「先儒謂磬為西方之音,又以磬音象萬物之成,蓋立秋之音至清,惟清故難調。夔特以擊石拊石,百獸乃率舞,詩人作樂,特曰『依我磬聲』。此所以設磬師之官,教擊之之法。」

掌教擊磬,擊編鍾。

黃氏曰:「視瞭掌擊頌磬、笙磬」 ,故鄭謂「磬師以教視瞭。」 然視瞭所擊磬有定名。頌磬、笙磬之外,他磬不擊縵樂、燕樂亦有鍾磬。視瞭職,不掌縵樂、燕樂。劉氏曰:「宮縣有特磬十二,鎛鍾十二,皆依辰次陳之,以應其方之律。」 編磬、編鍾各十有六,共為一簴。磬師之職,掌教眡瞭擊特磬與編磬,又教視瞭擊編鍾 。鄭康成曰:「磬亦編於鍾言之者,鍾有不編,不編者鍾師擊之 。」 賈氏曰:「鍾不編者,不教眡瞭,鐘師自擊之。鍾師之掌金奏。」 又云「以鍾鼓奏《九夏》。」 明是鍾不編者,十二辰零鍾也。若《書傳》云「左五鍾、右五鍾 。」 賈氏曰:「『《史記》孔子讀《易》,韋編三絕』。是古者未有紙,皆以韋編竹簡。此鍾磬亦編之,十六枚在一簴。」

教《縵樂》、燕樂之鍾磬。

鄭康成曰:「縵,讀為縵錦之縵,謂雜聲之和樂者。」 《學記》曰:「不學操縵,不能安弦。」 燕樂,房中之樂,所謂陰聲。二樂,皆教其鍾磬 。賈氏曰:「雜聲和樂,謂雜弄調和。」 《學記注》云:「操縵雜弄,即今之調。詞曲不學調弦,不能安意於弦。」 燕樂,即《關睢二南》。房中,謂婦人后妃 。黃氏曰:「房中之樂。」 非也。磬師掌編鍾,無編磬,未詳。磬師不掌鍾,而曰「教縵樂、燕樂之鍾磬」 者,磬從鍾也。

凡祭祀,奏《縵樂》。

鄭鍔曰:「三宮之樂以禮神也,分樂以祭、以享、以祀寧神,將以交神祇之歡心,故奏縵樂,雖非正聲,亦有時而用,故教之 」 《易》氏曰:「祭祀奏縵樂,亦取其和而已。」

《考工記》

磬氏為磬。

趙氏曰:「《考工》名官,有假物而名者,有假意而名者,有直以器而名者,如鳧氏為鐘,栗氏為量,此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