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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3 (1700-1725).djvu/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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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玉海》,建炎元年六月乙亥,同知密院汪伯彥請兩 河、京東西增置射「士縣五百人,置武尉掌之,縣令領 其事。凡四縣置二將。江、浙、淮南大縣增三百人,小縣 二百。」從之。丙戌,李綱上三議:一曰募兵,謂莫若取財 于東南,募兵于西北。詔陝西、河北各三萬,京東、西各 二萬人。丁亥,詔「諸軍團結,以五人為伍,伍有長;五伍 為甲,甲有正;四甲為隊,五隊為部,皆有二將。五部為 軍」,有正副統率。九月戊子朔,詔罷團結。 又按《玉海》, 建炎元年六月二十八日,詔陝西、河北募兵各三萬, 京東西各二萬,合為十萬。創置軍號驍勝、壯捷、忠勇、 義成、龍武、虎威、折衝、果毅、定難、靖邊凡十軍,每號四 軍,每軍二千五百人。

建炎二年,詔「京畿諸路置振華軍,又選江浙正兵、土 兵赴行在。」

按《宋史高宗本紀》:「二年二月壬午,詔京畿、京東西、河 北、淮南路置振華軍八萬人。秋七月壬辰,選江浙州 軍正兵、土兵六之一赴行在。」

按《玉海》,二年二月,「京畿至淮南募振華軍五百人。」 又按《玉海》,二年九月乙未。詔諸路禁兵隸帥府,土兵 射士隸提刑司郎。調發皆毋過三之一。

建炎三年,詔:「江西、閩廣、荊湖諸路練峒丁,定揀選禁 軍等杖,又選江南等諸州軍赴行在。」

按《宋史高宗本紀》,「三年七月乙巳,詔江西、閩廣、荊湖 諸路團教峒丁槍杖手。」 按《兵志》:「中興以後,兵不素 練,自軍校轉補之法行,而揀選益精,大抵有疾患則 選,有老弱則選,藝能不精則選,或由中軍揀補外軍, 或揀外邊精銳,以升禁衛。」考《軍防令》:「諸軍招簡等杖: 天武第一軍,五尺有八寸,捧日天武第二軍,神衛五 尺七寸三分,龍衛,五尺有七寸,《拱聖》《神勇》《勝捷》、驍捷、 龍猛、精朔,五尺六寸五分,驍騎、雲騎、《驍勝》、宣武、殿前 司虎翼、殿前司龍翼水軍,五尺有六寸,武騎、寧朔、步 軍司虎翼水軍」、揀中龍衛、《神騎》《廣勇》《龍騎》《驍猛》《雄勇》 《吐渾》《擒戎》、新立《驍捷》《驍武》《廣銳》、雲翼、有馬、《勁勇》《步武》 《威捷》《武衛》《床子弩》《雄武》《飛山》《雄武》《神銳》、「《振武》、新招《振 武》、新置《振武》、振華軍雄武弩手、上威猛、廳子、無敵、上 招收翼州雄勝、澄海水軍弩手五尺五寸;《廣捷》《威勝》 《廣德》《克勝》、陝府《雄勝》《驍雄》《雄威》《神虎》《保捷》、清邊弩手、 《制勝》、清澗、平海、《雄武》、龍德宮《清衛》、寧遠、安遠」,五尺四 寸五分。《克戎》《萬捷》《雲捷》《橫塞》《捉生》《有馬》、雄略、《效忠》《宣 毅》《建安》《威果》《全捷》、川《效忠、揀中〈雄勇〉》《懷順》《忠勇》、教閱、 《忠節》《神威》、雄略下威猛五尺四寸;亳州《雄勝》、飛騎、威 遠、蕃落、懷恩、《勇捷》《上威武》、下《威武》《忠節》《靖安川忠節》 《歸遠》《壯勇》、宣效五尺三寸五分;濟州《雄勝》《騎射》《橋道》 《清塞》《奉先》《奉國》《武寧》《威勇》《忠果》、勁勇下詔收《壯武》《雄 節》、靖江、《武雄》《廣節》《澄海》《懷遠》、寧海刀牌手必勝五尺 三寸。揀中廣效、武和、武肅、忠靖三路廂軍五尺二寸。 建炎三年,詔:江南、江東、兩浙諸州軍正兵、土兵,除鎮 江、越州委守臣、兵官巡檢,六分中選一分。部轄人年 四十五以下長,行年三十五以下,合用器甲,候旨選 擇赴行在。有懦弱不堪年甲不應,或占庇不如數選 發,其當職官有刑。 按《李光傳》,建炎三年,光以宣密 邇行都,乃繕城池,聚兵糧,藉六邑之民保伍相比,謂 之「義社。」擇其健武者統以土豪,得保甲萬餘,號「精揀 軍。」又柵險要二十三所謹戍之。釐城止為十地分,分 巡內外,晝則自便,夜則守城,有警則戰。苗租歲輸邑 者,悉命輸郡。

建炎四年。以御前五軍為神武軍。詔諸州募民兵。又 以神武中軍番直禁中神武義軍填廂禁軍及嚴州 新軍置池州水軍。以宰相兼樞密院為機速房 按《宋史高宗本紀》,四年六月「戊寅,更御前五軍為神 武軍,御營五軍為神武副軍。」秋七月己未,禁閩廣、淮 浙海舶商販山東,慮為金人鄉導。詔江浙、福建州縣 諭豪右募民兵,據險立柵,防遏外寇。八月癸酉,選神 武中軍親兵六百人番直禁中,罷提舉廣西峒丁。十 二月丁酉,詔補民兵統領。 按《兵志》:建炎四年,「詔神 武義軍統制王𤫉下閱到第三等軍兵一千六百六 十人,填廂禁軍。其不任披帶者,分填嚴州新禁軍。」 按《職官志》:建炎四年,詔自今宰相兼知樞密院事,罷 御營使。時臣僚言:「宰相之職,無所不統,本朝沿五代 之制,政事分為兩府,兵權付於樞密。比年又置御營 使,是政出於三也。請罷御營司,以兵權付之樞密,而 以宰相兼知,庶幾可以漸議兵政。」故罷使及官屬,以 其事歸樞密院為機速房。

按《玉海》,「四年六月甲戌,宰相范宗尹兼知樞密院事, 罷御營使及官屬,以其事歸密院,為機速房焉。」自慶 曆後,宰相不兼樞密八十餘年,自此始復兼。 又按 《玉海》,建炎四年八月三日,中軍選親軍兵通舊為六 百人,分三番。

紹興元年增置諸路武尉招置廣東將兵及募鼎澧諸州弓弩手

按:《宋史高宗本紀》,「元年冬十月丁丑,增置諸路武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