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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77 (1700-1725).djvu/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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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祥刑典

 第一百三十八卷目錄

 聽斷部總論

  易經賁卦 豐卦 旅卦 中孚卦

  孔叢子刑論

  春秋繁露精華

  說苑至公

  潛夫論愛日 斷訟

  大學衍義補謹詳讞之議 詳聽斷之法

祥刑典第一百三十八卷

聽斷部總論

易經

《賁卦》

《象》曰:山下有火,賁。君子以明庶政,無敢折獄。

正義曰:山含火之光明象。君子內含文明,以理庶政,故云「山下有火賁」也。「以明庶政」者,用此文章明達,以治理庶政也。「無敢折獄」者,勿得直用果敢折斷訟獄。

《豐卦》

《象》曰:雷電皆至,「豐。」君子以折獄致刑。

正義曰:雷者,天之威動。電者,天之光耀。雷電俱至,則威明備,足以為《豐》也。「君子以折獄致刑」者,君子法象天威,而用刑罰,亦當文明以動,折獄斷決也。斷決獄訟,須得虛實之情,致用刑罰,必得輕重之中。若動而不明,則淫濫斯及,故君子象於此卦,而「折獄致刑。」

《旅卦》

《象》曰:山上有火,「旅。」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獄。

本義《慎刑》如山,不留如火。大全中溪張氏曰:「明則無遁情,慎則無濫罰,明慎既盡,斷決隨之,聖人取象於《旅》,正恐其留獄也。」

《中孚卦》

《象》曰:澤上有風,中孚。君子以議獄緩死。

風之動乎澤,猶物之感於中,故為《中孚》之象。君子觀其象,以議獄與緩死。君子之於議獄,盡其忠而已;於決死,極於惻而已。大全項氏曰:「獄之將決則議之,其既決則又緩之,然後盡於人心。正聽之,司寇聽之,三公聽之,議獄也。旬而職聽,二旬而職聽,三月而上之緩死也。故獄成而孚輸而孚。在我者盡,故在人者無憾也。」

孔叢子

《刑論》

孔子適衛,衛將軍《文子》問曰:「吾聞魯公父氏不能聽 獄,信乎?」孔子答曰:「不知其不能也。夫公父氏之聽獄, 有罪者懼,無罪者恥。」文子曰:「有罪者懼,是聽之察刑 之當也;無罪者恥,何乎?」孔子曰:「齊之以禮,則民恥矣; 刑以止刑,則民懼矣。」文子曰:「今齊之以刑,刑猶弗勝, 何禮之齊?」孔子曰:「以禮齊民,譬之於御則轡也;以刑 齊民,譬之於御,則鞭也。執轡於此,而動於彼,御之良 也。無轡而用策,則馬失道矣。」文子曰:「以御言之,左手 執轡,右手運策,不亦速乎?若徒轡無策,馬何懼哉?」孔 子曰:「吾聞古之善御者,執轡如組,兩驂如舞,非策之 助也。是以先王盛於禮而薄於刑,故民從命。今也廢 禮而尚刑,故民彌暴。」文子曰:「吳越之俗無禮而亦治, 何也?」孔子曰:「夫吳越之俗,男女無別,同廁而浴,民輕 相犯,故其刑重而不勝,由無禮也。中國之教,為外內 以別男女,異器服以殊等類,故其民篤而法,其刑輕 而勝,由有禮也。」

《書》曰:「非從維從。」孔子曰:「君子之於人也,有不語也,無 不聽也,況聽訟乎?必盡其辭矣。夫聽訟者,或從其情, 或從其辭,辭不可從,必斷以情。《書》曰:『人有小罪,非眚 乃惟終,自作不典,式爾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殺;乃有 大罪,非終乃為眚災。適爾既道極厥辜,時乃不可殺』。」 曾子問聽獄之術。孔子曰:「其大法有三焉,治必以寬」, 寬之之術歸於察,察之之術歸於義。是故聽而不寬, 是亂也;寬而不察,是慢也;察而不中義,是私也。私則 民怨。故善聽者,雖不越辭,辭不越情,情不越義。《書》曰: 「上下比罰,無僭亂辭。」

《書》曰:「哀矜折獄。」仲弓問曰:「何謂也?」孔子曰:「古之聽訟 者,察貧窮,哀孤獨及鰥、寡、老、弱、不肖而無告者,雖得 其情,必哀矜之。死者不可生,斷者不可屬。若老而刑 之謂之悖,弱而刑之謂之剋,不赦過謂之逆,率過以 小罪謂之枳。故宥過赦小罪,老弱不受刑,先王之道 也。《書》曰:『大辟疑赦』。又曰:『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 《書》曰:『若保赤子』。」子張問曰:「聽訟可以若此乎?」孔子曰: 「可哉!古之聽訟者,惡其意,不惡其人,求所以生之;不 得其所以生,乃刑之君,必與眾共焉。今之聽訟者,不 惡其意,而惡其人,求所以殺,是反古之道也。」

春秋繁露

《精華》

《春秋》之聽獄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