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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中山先生之生活二二

不能實行。遂不能不暫舍建設。而從事破壞。特號召南京留守與各省都督。發生第二次革命以保障民國而阻止將來帝國之發生,迨至民國五六年。推倒洪憲之後。又一則督軍團造反。再則發生復辟。重欲根本推翻民國。以後毀壞約法。解散國會。均爲共和之障礙。中山先生爲保障共和。是以不得不帶海軍南下。組織護法政府於廣州。以謀掃除共和之障礙。從民國六年以後。中國更不成爲民國矣。各省軍閥割據。南北四分五裂。北則假託民意。私授國器於徐世昌。嗣後更政以賄成。多金者如曹錕爲總統。多槍者如吳佩孚。得橫行於天下。南則有帝制餘孽之龍濟光。綠林匪首之陸榮廷。叛黨叛國之陳炯明。均欲霸佔一方。以謀破壞民國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