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388-趙爽-周髀算經-2-1.djvu/154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不滿法者十之如法得一歩

 復十之者但以一位爲實故從一位命爲一

不滿法者以法命之

 位盡於一歩故以法命其餘分爲殘歩

  臣鸞曰求南北游法置冬至十一萬九千

  里以半歲日分母八乘之得九十五萬二

  千爲實通半歳一百八十二日八分日之

  五得一千四百六十一以除得六百五十

  一里不盡八百八十九以三百乘之得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