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443-魏徵-羣書治要-16-01.djvu/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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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國七十有五年。以敬畏之故,得壽考之福也。其在高宗,嘉

靖殷邦。至-{于}-小大,無時或怨。善謀殷國,至於小大之政,民無時有

也。享國五十有九年。其在祖甲。湯孫,太甲。爰知小人

之依;能保惠-{于}-庶民,弗侮鰥寡。知小人之所依,依仁政也,故能

安順於衆民,不敢侮慢惸獨也。享國三十有三年。自時厥後立

王,生則逸,從是三王,各承其後而立者,生則逸豫,無法度也。弗知稼穡

之艱難,弗聞小人之勞,惟耽樂之從。過樂謂之耽,惟耽樂

之從,言荒淫。亦罔或克壽:以耽樂之故,無有能壽者也。或十年,或

七、八年,或四、三年。高者十年,下者三年,言逸樂之損壽也。惟我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