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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汴州十二年與諸將執以城叛者歸之于京師事平授御
史大夫食實封百户賜繒綵有加〈封下或有五字〉十四年年六十一
五月某日終于家自始命左金吾大將軍凡十五遷爲御史
大夫職爲節度押衙右廂兵馬使兼馬軍先鋒兵馬使〈右或作左〉
階爲特進勲爲上柱國爵爲清邊郡王食虚邑自三百户至
三千户眞食五百户終焉〈或无自字或无五字〉公結髮從軍四十餘年
〈或作歳〉敵攻無堅城守必完臨危蹈難歔欷感發乗機應㑹捷
出神怪不畏義死不榮幸生故其事君無疑行其事上無間
言𥘉僕射田公其母隔於冀州公獨請往迎之經營賊城出
入死地卒致其母田公德之約爲父子故公始姓田氏田公
終而後復其族焉嗣子通王屬良禎以其年十月庚寅葬公
于開封縣魯陵岡隴西郡夫人李氏祔焉〈通王德宗之子諶以貞元中領宣武〉
〈及河東節葬月或作二月或作三月或作八月或作十月方云燕竒卒於五月作二三月者誤矣但八月十月皆有庚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