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837-司馬光-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16-10.djvu/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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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重故也王敞云君爲祖三年旣爲君而有父祖之

喪者謂父祖並有廢疾不得受國而巳受位於曽祖

者也范宣云嫡孫亡無後則次子之後乃得傳重以

此𮗚之明嫡統不絶則旁支無継襲之道然則令文

所謂子孫承嫡者傳襲自嫡曽孫以下皆包之矣所

以更言(⿱艹石)無嫡子及有罪疾立嫡孫者嫌人無嫡子

即立嫡子之母弟或嫡子有罪疾并其嫡孫廢之故

也又言曽孫巳下准此者謂庻孫以上皆無即立嫡

曽孫之母弟無母弟則立庶弟之𩔖是也(⿱艹石)令文之

意但以行尊屬近者爲嗣則無嫡子使應立嫡子母

弟及庻子何爲更立庶孫也必(⿱艹石)忠彦等所云則國

家故事取夲宫最長者一人封公巳是行尊屬近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