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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0910-歐陽脩-歐陽文忠公文集-36-25.djvu/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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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毎𡻕只將河東一路實収錢支遣自足外尚有一

十七萬四千餘貫剰數其大小鐵錢可以罷鑄一也

小鐵錢將本利計筭其利甚薄不過一倍略將鑄造

工課約筭兩監逐日共鑄不過四百貫文一𡻕不過

鑄得十六萬貫内除約六萬貫爲官本外只𫉬淨利

十萬貫若罷大錢而只用小錢是一𡻕爲十萬貫錢

而壞銅錢舊法䧟民刑戮者不絶其大錢利旣博至

二十餘倍議者皆謂其利厚於黄白術雖有死刑不

能禁止臣昨在河東於提刑司取索得犯私錢人數

已五火自臣出界後又續供到新捉𫉬二火是小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