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921-歐陽脩-歐陽文忠公文集-36-36.djvu/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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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英宗謙恭重其事詔湏大祥後議之後乃詔禮官

與待制以上詳議而有司以爲王當稱伯改封大

國朝廷以典禮未正再下尚書省集議而一作

太后手書以議事詰責執政於是手詔權罷議令

有司博求典故以聞御史吕誨等彈奏脩首開邪

議𤦺公亮槩附㑹不正請如有司所議脩論本生

之親改稱皇伯歷考前世皆無典據進封大國則

又禮無加爵之道巳而皇太后出手書曰濮安懿

王及譙國太夫人王氏襄國太夫人韓氏仙㳺縣

君任氏可令皇帝稱親仍尊濮安懿王爲皇三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