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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1044-汪藻-浮溪集-8-6.djvu/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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㫖爲開封府推官丁普安太夫人憂免喪除虞部金部

户部員外郎賜五品服今上卽位有以永興等路饋餉

爲言者遣公馳視數月畢財以不乏館北使除大府少

卿先是吏俸不時得貧者患之公能使利無遺入用品

秩髙下分日而給未幾以均足聞爲提舉南郊事務官

除將作監吏與工比爲姦盤結牢甚如斵削塗塈丹雘

之工當以次用而吏于役初概給其廩故浮耗不貲且

閒劇不均訴者紛然公以楹數逆爲之程使未役其役

者不食其食費省而功倍遂爲永法除大理卿改太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