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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1044-汪藻-浮溪集-8-6.djvu/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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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未嘗不言至論常平則又言之欲必取二敵自陳東

南無事欲行死邊塞求人可用者用人當如李愬縛元

濟之奇不當如樊噲行匈奴之誕人皆偉之公于吏治

不爲文具凡勞險煩劇人所不堪者未嘗辭臨事强明

人不能欺尤汲汲于恤民與客論利病常至夜分有所

得立陳推見本末能使朝廷必從已其馭吏嚴而不傷

升黜以核實不以偏辭故自爲州縣吏至為部使者人

皆取法畏而服之于施財樂善如嗜慾然至寵利則低

回畏避甚于機穽居太學時得家問輒舉篋授同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