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Sibu Congkan1044-汪藻-浮溪集-8-6.djvu/43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謂公且顯矣無何憂患十年僅得一幕漢吏陽以縣省

去官金壇以避仇稱病免官當公之免也法以期叙而

遽踵新令告滿二年其爲幕吏法當減舉將之半而又

以坐免沮格居晉江日有哀公者驟薦于朝皆爲公慶

㑹盜起閩中按察者多得罪復報聞罷嗚呼可謂窮矣

公亦自以直道孤立知者不爲無人然動輒跋㚄若隂

有柅之者乃益退縮不爲表暴欲爲地者皆推而不受

一旦棄官老于故居龍溪之上治田桑保墳墓客至則

釃酒擊鮮劇談竟日爲温厚長者無纎介隠衷然于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