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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1854-汪中-述學-2-1.djvu/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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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貞女𣳚稱先妣其非禮孰甚焉婦人内夫家外父母家父母生我者也夫成

我者也父母之喪無貴賤一也婦人不二斬故爲夫斬則爲父母期未有夫婦

之恩而重爲之服以降其父母於壻爲無因於父母爲不孝失禮之中又失禮

焉女之嫁者爲人後者竝以出降爲父母期若使非我大宗而強爲之後是所

謂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也何以異於是先惡人之以SKchar傷生也故爲之喪

禮以節之其有不勝喪而SKchar者禮之 不許也其有以SKchar爲殉者尤禮之所不

許也雖然父子之親君臣之義夫婦之恩不可解於心過而爲之SKchar君子猶哀

之茍未嘗以身事之而以身殉之則不仁矣女事夫猶臣事君也仇牧茍息君

亾與亾忠之盛也其君茍正命而終於寢雖近臣猶不必SKchar也若使巖穴之士

未執贄爲臣號呼而自殺則亦不得謂之忠臣也何以異於是哉劉台拱曰歸

太僕曰女子未有以身許人之道也女未嫁而爲其夫SKchar且不改適是六禮不

備壻不親迎比之於奔其言婉而篤矣中以爲未盡也事茍非禮雖有父母之

命夫家之禮猶不得遂也是故女子欲之父母若壻之父母得而止之父母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