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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
1993年3月2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秘书长罗干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决定原则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这次国务院机构的改革,要着重搞好转变政府职能,精简内设机构和人员,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督职能,弱化微观管理职能,以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具体调整是:
一、拟撤销的部7个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航天工业部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工业部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资部
二、拟新组建的部、委6个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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