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页面:UN Treaty Series - vol 9.pdf/244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本页已校对

230

United Nations — Treaty Series

1947



此致
中華民國外交部部長王世杰博士閣下

公曆一千九百四十七年七月二十三日於南京

附空運設備單乙件Ralph Skrine Stevenson

附件;空運設備

(甲)、船類 摩托與其他船艇及其完全配件及靠岸纜車。
(乙)、碇泊類 航空器之浮標,船艇浮標,發光指示道浮標,小艇與浮物,鏈條與接件,金屬線,鐵錨與沉錘,浮碼頭與飛船船塢及其完全配件,及以上各件所需之裝卸設備。
(丙)、電氣類 發電機與蓄電池,探照燈,洪光燈,報警燈與工作燈,及以上各件所必需之電線,爲控制降落區或其附近航空器及各種船艇之用及在降落區供應航空輔助設備之用之無線電機與配件,及以上各件所需之電氣工具與輔助設備。
(丁)、摩托車類 大客車,站車,運貨車,小客車,行李車,機器脚踏車。
(戊)、備件及維修類 整套與零星配件,維修設備,測驗設備,及上列(甲)、(乙)、(丙)、(丁)所需普通備件及材料。
(己)、煙火類 凡利發光信號,凡利信號槍及其他配件。
(庚)、燃料油類 上列(丙)、(丁)、所需之燃料及滑潤油。
(辛)、專用文具類 印刷表格,票證,廣告,標貼及其他。
(壬)、職員裝具類 制服與制服材料,辦公用具。

No. 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