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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

Nations Unies — Recueil des Traité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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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盟國管理德國,日本,高麗各當局及以下列各國際團體均派員列席:

聯合國糧食農業組織 汎美衛生局 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
國際勞工局 國際民航臨時組織 世界工會聯合會
萬國紅十字會 羅氏基金董事會
國際衛生局 聯合國教育科學文化組織

專家技術籌備委員會所擬組織法草案及所提建議均經國際衛生會議審定,作爲作爲根據。該委員會之設立係依照經濟曁社會理事會一九四六年二月十五日決議案之規定。各國政府及各團體亦有提案交由會議討論。

國際衛生會議審慎攷慮後(辯難經過載各有關委員會,小組委員會,全會之紀錄及報告書)制定下列文書:

本會議通過下列決議案:

“聯合國祕書長已依照技術籌備委員會一九四六年四月五日第五決議案之建議,採取步驟,設立臨時機構以繼續執行國際聯合會衛生組織所遣職務;本會議對此無任銘感。茲爲避免執掌重疊起見,特請聯合國祕書長擬定辦法,儘速將聯合國前此接管,原屬國際聯合會衛生組織之執掌移交世界衛生組織過渡委員會。”

爲此各代表謹簽訂本議定書,以昭信守。

公曆一九四六年七月二十二日簽訂於紐約州紐約市。並以中,英,法,俄,及西班牙文各製成一本,同一作準。各該正本應留存聯合國之檔庫。聯合國祕書長應將正式副本分送參加會議之各國政府。

No 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