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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通過2005年1月8日的委託書,被告甲亦獲乙授權成為上述所有銀行(4)帳戶的簽署人。

79

應被告甲的要求,乙於2006年6月10日在銀行(10)開設帳號為XXX-XXXXXX-XXX的帳戶。

80

通過2006年6月10日所簽署的授權書,乙授權被告甲成為上述帳戶的代理人。

81

應被告甲的要求,乙於2006年6月17日在香港銀行(5)開設帳號為XXXXXX-XXX的港幣儲蓄帳戶、帳號為XXXXXX-XXX的港幣往來帳戶、帳號為XXXXXX-XXX的港幣定期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