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简化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自1956年後,以及新加坡自1969年後,所規定施行的漢字簡化制度。1956年前的文獻應以傳統漢字(繁体字)保存。中華民國、香港、澳門文獻亦應以傳統漢字保存。請將本文「中文原文」轉爲傳統漢字,並且必須特別注意異體字。請在校對之後,再從條目的源代码中刪除本模版({{繁體化}}、{{正體化}}或{{傳統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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