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史记/卷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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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句丽本纪 第一 三国史记
卷十四 高句丽本纪 第二
高句丽本纪 第三 

大武神王[编辑]

 大武神王立。或云大解朱留王。讳无恤,琉璃王第三子。生而聪慧,壮而雄杰,有大略。琉璃王在位三十三年甲戌,立为太子,时年十一岁。至是即位。母,松氏,多勿国王松让女也。

 二年,春正月,京都震。大赦。百济民一千馀戸来投。

 三年,春三月,立东明王庙。秋九月,王田骨句川,得神马。名駏𩨇。冬十月,扶馀王带素遣使送赤乌,一头二身。初,扶馀人得此乌献之王,或曰:“乌者黑也,今变而为赤,又一头二身,幷二国之征也,王其兼高句丽乎?”带素喜送之,兼示或者之言。王与群臣议答曰:“黑者,北方之色,今变而为南方之色,又赤乌瑞物也,君得而不有之,以送于我,两国存亡,未可知也。”带素闻之,惊悔。

 四年,冬十二月,王出师,伐扶馀,次沸流水上,望见水涯,若有女人,舁鼎游戏。就见之,只有鼎。使之炊,不待火自热,因得作食,饱一军。忽有一壮夫曰:“是鼎吾家物也,我妹失之,王今得之,请负以从。”遂赐姓负鼎氏。抵理[1]勿林宿,夜闻金声。向明,使人寻之,得金玺兵物等,曰:“天赐也。”拜受之。上道有一人,身长九尺许,面白而目有光。拜王曰:“臣是北溟人怪由。窃闻大王北伐扶馀,臣请从行,取扶馀王头。”王悦许之。又有人曰:“臣赤谷人麻卢,请以长矛为导。”王又许之。

 五年,春二月,王进军于扶馀国南,其地多泥涂,王使择平地为营,解鞍休卒,无恐惧之态。扶馀王举国出战。欲掩其不备,策马以前,陷泞不能进退。王于是挥怪由。怪由拔剑号吼击之,万军披靡,不能支。直进执扶馀王,斩头。扶馀人,既失其王,气折,而犹不自屈,围数重。王以粮尽士饥,忧惧不知所为。乃乞灵于天,忽大雾咫尺不辨人物七日。王令作草偶人,执兵立营内外,为疑兵。从间道潜军夜出。失骨句川神马,沸流源大鼎。至利勿林,兵饥不兴,得野兽以给食。王既至国,乃会群臣饮至曰:“孤以不德,轻伐扶馀。虽杀其王,未灭其国,而又多失我军资,此孤之过也。”遂亲吊死问疾,以存慰百姓。是以国人感王德义,皆许杀身于国事矣。三月,神马駏𩨇将扶馀马百匹,俱至鹤盘岭下车回谷。夏四月,扶馀王带素弟,至曷思水滨,立国称王,是扶馀王金蛙季子,史失其名。初,带素之见杀也,知国之将亡,与从者百馀人,至鸭渌谷,见海头王出猎,遂杀之,取其百姓,至此始都,是为曷思王。秋七月,扶馀王从弟,谓国人曰:“我先王身亡国灭,民无所依,王弟逃窜,都于曷思,吾亦不肖,无以兴复。”乃与万馀人来投。王封为王,安置掾那部。以其背有络文,赐姓络氏。冬十月,怪由卒。初疾革,王亲临存问。怪由言:“臣北溟微贱之人,屡蒙厚恩。虽死犹生,不敢忘报。”王善其言,又以有大功劳,葬于北溟山阳,命有司以时祀之。

 八年,春二月,拜乙豆智,为右辅,委以军国之事。

 九年,冬十月,王亲征盖马国,杀其王,慰安百姓,母禁虏掠,但以其地为郡县。十二月,句茶国王,闻盖马灭,惧害及己,举国来降。由是拓地浸广。

 十年,春正月,拜乙豆智,为左辅,松屋句为右辅。

 十一年,秋七月,汉辽东太守将兵来伐。王会群臣,问战守之计。右辅松屋句曰:“臣闻恃德者昌,恃力者亡。今中国荒俭,盗贼蜂起,而兵出无名,此非君臣定策,必是边将规利,擅侵吾邦。逆天违人,师必无功,凭险出奇,破之必矣。”左辅乙豆智曰:“小敌之强,大敌之禽也。臣度大王之兵,孰与汉兵之多,可以谋伐,不可力胜。”王曰:“谋伐若何?”对曰:“今汉兵远斗,其锋不可当也。大王闭城自固,待其师老,出而击之,可也。”王然之,入尉那岩城,固守数旬,汉兵围不解。王以力尽兵疲,谓豆智曰:“势不能守,为之奈何?”豆智曰:“汉人谓我岩石之地,无水泉,是以长围,以待吾人之困。宜取池中鲤鱼,包以冰水草,兼旨酒若干,致犒汉军。”王从之,贻书曰:“寡人愚昧,获罪于上国,致令将军帅百万之军,暴露弊境。无以将厚意,辄用薄物,致供于左右。”于是,汉将谓城内有水,不可猝拔。乃报曰:“我皇帝不以臣驽,下令出师,问大王之罪。及境逾旬,未得要领,今闻来旨,言顺且恭,敢不借口以报皇帝。”遂引退。

 十三年,秋七月,买沟谷人尚须,与其弟尉须及堂弟于刀等来投。

 十四年,冬十一月,有雷。无雪。

 十五年,春三月,黜大臣仇都、逸苟、焚求等三人为庶人。此三人为沸流部长,资贪鄙,夺人妻妾、牛马、财货,恣其所欲,有不与者即鞭之,人皆怀[2]忿怨。王闻之,欲杀之,以东明旧臣,不忍致极法,黜退而已。遂使南部使者邹[3]素,代为部长。[3]素既上任,别作大室以处,以仇都等罪人,不令升堂。仇都等诣前,告曰:“吾侪小人,故犯王法,不胜愧悔。愿公赦过,以令自新,则死无恨矣。”[3]素引上之,共坐曰:“人不能无过,过而能改,则善莫大焉。”乃与之为友。仇都等感愧,不复为恶。王闻之曰:“素不用威严,能以智惩恶,可谓能矣。”赐姓曰大室氏。夏四月,王子好童,游于沃沮。乐浪王崔理出行,因见之。问曰:“观君颜色,非常人,岂非北国神王之子乎?”遂同归,以女妻之。后,好童还国潜遣人,告崔氏女曰:“若能入而国武库,割破鼓角,则我以礼迎,不然则否。”先是,乐浪有鼓角,若有敌兵,则自鸣,故令破之。于是,崔女将利刀,潜入库中,割鼓面、角口,以报好童。好童劝王袭乐浪。崔理以鼓角不鸣,不备,我兵掩至城下,然后知鼓角皆破。遂杀女子,出降。或云:欲灭乐浪 遂请婚 娶其女 为子妻 后使归本国 坏其兵物冬十一月,王子好童自杀。好童,王之次妃曷思王孙女所生也。颜容美丽,王甚爱之,故名好童。元妃恐夺嫡为太子,乃谗于王曰:“好童不以礼待妾,殆欲乱乎。”王曰:“若以他儿憎疾乎?”妃知王不信,恐祸将及,乃涕泣而告曰:“请大王密候,若无此事,妾自伏罪。”于是,大王不能不疑,将罪之。或谓好童曰:“子何不自释乎?”答曰:“我若释之,是显母之恶,贻王之忧,可谓孝乎?”乃伏剑而死。

 论曰:今王信谗言,杀无辜之爱子,其不仁不足道矣,而好童不得无罪。何则?子之见责于其父也,宜若舜之于瞽叟[4],小杖则受,大杖则走,期不陷父于不义。好童不知出于此,而死非其所,可谓执于小谨而昧于大义,其公子申生之譬耶?十二月,立王子解忧为太子。遣使入汉朝贡。光武[5]帝复其王号,是建[6]武八年也。

 二十年,王袭乐浪,灭之。

 二十四年,春三月,京都雨雹。秋七月,陨霜杀谷。八月,梅花发。

 二十七年,秋九月,汉光武帝遣兵渡海,伐乐浪,取其地,为郡县,萨水已南北属汉。冬十月,王薨。葬于大兽林[7]原,号为大武神王。

闵中王[编辑]

 闵中王,讳解邑[8]朱,大武神王之弟也。大武神王薨,大子太子幼少,不克即政。于是,国人推戴以立之。冬十一月,大赦。

 二年,春三月,宴群臣。夏五月,国东大水,民饥,发仓赈给。

 三年,秋七月,王东狩,获白獐。冬十一月,星孛于南,二十日而灭。十二月,京都无雪。

 四年,夏四月,王田于闵中原。秋七月,又田,见石窟,顾谓左右曰:“吾死,必葬于此,不须更作陵墓。”九月,东海人高朱利献鲸鱼目,夜有光。冬十月,蚕支[9]落部大家戴升等一万馀家,诣乐浪投汉。《后汉书》云:“大加戴升等万馀口。”

 五年,王薨。王后及群臣,重违遗命,乃葬于石窟,号为闵中王。

慕本王[编辑]

 慕本王,讳解忧,一云解爱娄。大武神王元子。闵中王薨,继而即位。为人,暴戾不仁,不恤国事,百姓怨之。

 元年,秋八月,大水,山崩二十馀所。冬十月,立王子翊为王太[10]子。

 二年,春,遣将袭汉北平、渔阳、上谷、太原。而辽东太守祭肜[11],以恩信待之,乃复和亲。三月,暴风拔树。夏四月,殒霜雨雹。秋八月,发使赈恤国内饥民。

 四年,王日增暴虐,居常坐人,卧则枕人。人或动摇,杀无赦,臣有谏者,弯弓射之。

 六年,冬十一月,杜鲁弑其君。杜鲁,慕本人,侍王左右,虑其见杀,乃哭。或曰:“大丈夫何哭为?古人曰:『抚我则后,虐我则仇。』今王行虐以杀人,百姓之仇也,尔其图之。”杜鲁藏刀以进王前,王引而坐。于是,拔刀[12]害之。遂葬于慕本原,号为慕本王。


 三国史记 卷第十四

注释[编辑]

  1. 原本「利」
  2. 原本缺刻
  3. ^ 3.0 3.1 3.2 此处字乃「勃-孑+弓」
  4. 原本「瞍」
  5. 原本「虎」
  6. 原本「立」
  7. 原本「村」
  8. 原本「色」
  9. 原本「友」
  10. 原本「大」
  11. 原本「蔡彤」
  12. 原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