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临时代表大会人民权利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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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临时代表大会人民权利宣言
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
1933年11月22日
厦门《江声报》

中国各地之人民代表,在以蒋介石为灵魂之国民党南京政府,公然积极勾结日本帝国主义,出卖国家,残杀人民与彻底变为帝国主义者统治中国工具之时,痛民族的危亡,已至最后的关头,为救护国家,保障人权起见,乃临时集会于福州。大会一致认定,中国革命之中断与年来中国殖民地化之加深,以及人民的种种痛苦,皆蒋介石媚外残民之结果。为求中国之自由独立期间,大会一致作下列基本决议:

(一)

1、中国为中华全国生产的人民之民主共和国,中国最高权力,属于全国生产的农工,及共同支援社会结构之商学兵之代表大会;
2、中国国家独立,为不可侵犯之最高原则;
3、全国人民,不论种族性别职业,除背叛民族剥削农工者外,有绝对之自由平等权。

(二)

为排除帝国主义在中国势力,打倒军阀,铲除封建残馀制度,发展国民经济,实现彻底的民主政权起见,大会更作如下的决议:
1、实现农工生产人民之彻底解放;
2、否认一切帝国主义者强制订立之不平等条约,首先实现彻底之关税自主;
3、实行计口授田,以达到农业共营国营之目的,一切森林矿山河道荒地概归国有;
4、发展民族资本,奖励工业建设,凡有关民族主权民生日用之重要企业,概归国有;
5、人民有劳动之权利义务,肃清军阀官僚豪绅地主等寄生分子,及地痞流氓等游民分子,肉体劳动及精神劳动均守最大保护;
6、人民有身体居住言论出版机会结社及信仰示威罢工之自由;
7、人民有武装保卫国家之权利义务。

(三)

人民临是代表大会认蒋中正南京政府为买办军阀官僚豪绅地主之反革命政府,且为全民族最可耻巨敌,为迅速推翻此反革命政府期间,大会便宣言:
1、否认南京反动政府;
2、号召全国反帝反南京政府之革命势力,立即组织人民革命政府,打倒以南京政府为中心之国民党系统;
3、于最短期间,召集一次全国生产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宪法,解决国是。

中国人民临时代表大会
一九三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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