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通令京外各官厅限民国二年三月以前一律办齐画一组织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通令
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袁世凯
中华民国2年(1913年)1月8日
1913年1月8日
本作品收录于《东方杂志

  利国福民。首在改良政治。而改良政治之枢纽。系于法律之良窳。与官方之得失。自统一政府成立以来。虽中央官制。业已公布施行。而地方官厅。尚多各为风气。诚以共和宣布。其时政府计画。惟注重于军事财政外交诸端。对于各省地方。亦祗以回复秩序为急。故官厅之如何组织。不暇一一深求。究非整理画一之道。就目前现象而论。各省同此一司。而南北之名称互异。同为一长。而彼此之权限各殊。至于道府并存。府县相辖。则尤沿袭前清之弊政。大戾改革之初心。此外特别官厅。警察官署。系统既不分明。编制复多歧出。以致纪纲愈坠。政令愈疲。官治愈棼。民生愈悴。本大总统慨念时艰。疚心无已。迭经饬据国务会议。佥以地方制度。固为民国百年之远谟。而现行机关。宜有暂时画一之办法。是以本大总统决定方针。特就各该地方现行官厅。先从画一组织入手。所有现设各省各道各县。以及特别行政并警察行政各官厅。于其各本官制未公布以前。均应悉依各本令办理。为此通令京外各官厅。凡现行各项官厅组织。有于各本令所定画一办法不符者。均须分别遵照改定。一面为整顿现制之图。即一面为施行新制之备。至地方制度。其关系于国家之强弱。与国民之休戚者。非常重大。究应采取如何主义。始可得国利民福之精神。政府提案。业已至于再三。现正从长修正。不厌求详。一俟参议院决议。再行公布施行。各该长官。当念国体骤更。物力不易。行政所需费用。悉出国民脂膏。组织能早一日就緖。即地方可少一分更张。我国民亦可稍轻一重担负。此次各令公布后。务各力任其难。按照政府计画。以民国二年三月以前为限。一律办齐。以慰国民喁喁望治之心。共和建设。来日方长。曰为改岁。勗哉勗哉。

本作品来自中华民国命令非现行条文,依据《著作权法》第九条,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