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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晋文/卷一百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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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三十四 全晋文卷一百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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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三十六

谢歆[编辑]

歆,爵里未详。案︰《隋志》注,梁有《车骑司马谢韶集》三卷。歆、韶形近,或即其人,姑编于此。

金昌亭诗叙[编辑]

余寻师来入经吴,行达昌门,忽睹斯亭,𠊓川带河,其㮄题曰金昌。访之耆老,曰︰“昔朱买臣仕汉,还为会稽内史,逢其迎吏,游旅比舍,与买臣争席,买臣出其印绶,群吏惭服自裁。因事建亭,号曰金伤,失其字义耳。”《世说‧轻诋篇》注。

王翼[编辑]

翼为国子博士。

皇后亲为皇后服议[编辑]

案《礼》无明文,依准郑制,齐缞诸妇,诚非五属,然缘成亲,夫属子道,则妻亦妇道矣,不得不制亲属之服。《通典》八十一。

荅庾龢问[编辑]

庾龢问:“女子适人,今改葬,儿既服缌,女子当有服不?”王翼荅云:“丧礼改葬服缌,郑氏以为臣子妻。以例推之,女子虽降父母,即亦子也。今男女皆缌,于义自通。”《通典》一百二。

顾悦之[编辑]

悦之字君叔,晋陵无锡人,为州别驾,历尚书右丞。

上疏讼殷浩[编辑]

伏见故中军将军、扬州刺史殷浩,体德沈粹,识理淹长,风流雅胜,声盖当时。再临神州,万里肃清,勋绩茂著,圣朝钦嘉,遂授分陕推毂之任。戎旗既建,出镇寿阳,驱其豺狼,翦其荆棘,收罗向义,广开屯田,沐雨栉风,等勤台仆。仰凭皇威,群丑革面,进军河洛,修复园陵。不虞之变,中路猖蹶,遂令为山之功崩于垂成,忠款之志于是而废。既受削黜,自摈山海,杜门终身,与世两绝,可谓克己复礼,穷而无怨者也。寻浩所犯,盖负败之常科,非即情之永责。论其名德深诚则如彼,察其补过罪己则如此,岂可弃而不恤,使法有馀冤!方今宅兆已成,埏隧已开,悬棺而窆,礼同庶人,存亡有非命之分,九泉无自诉之期,仰感三良,昊天罔极。若使明诏爰发,旌我善人,崇复本官,远彰幽昧,斯则国家威恩有兼济之美,死而可作,无负心之恨。《晋书‧殷浩传》。

顾恺之[编辑]

恺之一作凯之,字长康,悦之子。大司马桓温以为参军,复参殷仲堪荆州军事。义熙初,入为散骑常侍。有《启蒙记》三卷,集二十卷。

雷电赋[编辑]

太极纷纶,元气澄练,阴阳相薄,为雷为电。击武乙于河,而诛戮之罚明;震展氏之庙,而隐慝之诛见。是以宣尼,敬威忽变。夫其声无定响,光不恒照,砰訇轮转,倏闪藏曜。若乃太阴下沦,少阳初升,蛰虫将启,动灵先应。殷殷徐振,不激不凭。林鍾统节,溽暑烟煴。星月不朗,衣裳若焚。尔乃清风前飒,荡浊流尘。丰隆破响,列缺开云。当时倦容,廓焉精新。岂直惊安竦寐,乃以畼精悟神。天怒将凌,赤电先发。窥岩四照,映流双绝。雷电赫以惊衡,山海磕其奔裂。若夫子午相乘,水旱木零。仲冬奋发,伏雷先行。礚礚隆隆,闪闪敻敻。二语从《书钞》一百五十二补。岂隐隐之虚凭,乃违和而伤生。昭王度之失节,见二仪之幽情。至乃辰开日朗,太清无霭。灵眼扬精以丽焕,壮鼓崩天而砰礚。陵雉訇隐以待倾,方地嶪㟧其若败。苍生非悟而丧魂,龙鬼失据以颠沛。光惊泉底,声动于天外。及其洒北斗以诞圣,震昆阳以伐违,降枝鹿以命桀,岛双𣸣而横尸。倒惊桧于霄际,摧腾龙于云湄。烈大地以绕映,惟六合以动威。在灵德而卷舒,谢神艳之难追。《蓺文类聚》二,《初学记》一,《御览》十三。

观涛赋[编辑]

临浙江以北眷,壮沧海之宏流。水无涯而合岸,山孤映而若浮。既藏珍而纳景,且激波而扬涛。其中则有珊瑚明月,石帆瑶瑛,雕鳞采介,特种奇名。崩峦塡壑,倾堆渐隅。岑有积螺,岭有悬鱼。谟兹涛之为体,亦崇广而宏浚。形无常而参神,斯必来以知信。势刚凌以周威,质柔弱以协顺。《蓺文类聚》九。

冰赋[编辑]

激厉风而贞质,仰和景而融晖。清流离之光彻,邈云英之巍巍。尔乃连绵络幕,乍结乍无。翕然灵化,得渐已麄。缃白随川,方圆随渠。义刚有折,照壶则虚。托形超象,比朗玄珠。一宗理而常全,经百合而弥切。转若惊电,照若澄月。积如累空,泮若堕节。临坚投轻,应变缕裂。琼碎星流,清练流越。若乃上结薄映,下镜长泉。灵葩随流,含馨扬鲜。《蓺文类聚》九,《初学记》七。

湘中赋[编辑]

阳鸳山鸡。《御览》九百十八。

湘川赋[编辑]

其表则有滋泽晨润,雕霜夜凝。《北堂书钞》一百五十二。

筝赋[编辑]

其器也,则端方修直,天隆地平。华文素质,烂蔚波成。君子喜其斌丽,知音伟其含清。罄虚中以扬德,正律度而仪形。良工加妙,轻缛璘彬。玄漆缄响,庆云被身。《蓺文类聚》四十四,《初学记》十六。

凤赋[编辑]

望太清以抗思,诞仪凤之逸群。禀鹑火之灵曜,资和气之烟煴。允鸡喙而燕颔,颈蛇蜿而龙文。励归昌于汉阳,发明□乎圣君。荷义蹑正,鸡峙鸿前。比翼交挥,五色僃宣。与八风而降时雨。音中鍾律,步则规矩。朱冠赫以双翘,灵质翙其高举。历黄冠于招摇,陵帝居之悬圃。《蓺文类聚》九十九,《初学记》三十。

拜员外散骑常侍表[编辑]

不悟陛下圣恩所加,登之常伯之列,饰以貂珰之晖。《北堂书钞》五十八。

与殷仲堪笺[编辑]

地名破冢,真破冢而出。行人安稳,布帆无恙。《晋书‧顾恺之传》︰“仲堪在荆州,恺之尝因假还,仲堪特以布帆借之。至破冢,遭风大败,恺之与仲堪笺。

虎丘山序[编辑]

吴城西北有虎丘山者,含真藏古,体虚穷玄。隐嶙陵堆之中,望形不出常阜。至乃喦㟧,绝于华峯。《蓺文类聚》八。

嵇康赞序[编辑]

南海太守鲍靓,通灵士也,东海徐寍师之。寍夜闻静室有琴声,怪其妙而问焉。靓曰︰“嵇叔夜。”寍曰︰“嵇临命东市,何得在兹?”靓曰︰“叔夜迹示终,而实尸解。”《文选‧五君咏》注。

画赞[编辑]

王衍[编辑]

岩岩清峙,壁立千仞。《晋书‧王衍传》。

水赞[编辑]

湛湛若凝,开神以质。乘风擅澜,妙齐得一。《蓺文类聚》八。

父悦传[编辑]

君以直道,陵迟于世。入见王,王发无二毛,而君已斑白。问君年,乃曰︰“卿何偏蚤白?”君曰︰“松柏之姿,经霜犹茂。臣蒲柳之质,望秋先零,受命之异也。”王称善久之。《世说‧言语篇注》。

祭牙文[编辑]

维某年某月日,录尚书事豫章公裕敢告黄帝蚩尤五兵之灵︰两仪有政,四海有王。晋命在天,世德重光。烈烈高牙,阗阗伐鼓。白气经天,𥳑扬神武。《蓺文类聚》六十,《御览》三百三十九。

许询[编辑]

询,高阳新城人,咸安中征士,有集八卷。

墨麈尾铭[编辑]

卑尊有宗,贵贱无始,器以通显,废兴非。伟质软蔚,岑条疏理。体随手运,散𩗹清起。通彼玄咏,申我子。《书钞》一百三十四。

白麈尾铭[编辑]

蔚蔚秀气,伟哉奇姿。《御览》作“蔚蔚秀格,伟伟奇姿”。荏蒻软润,云散雪飞。君子运之,探玄理微。因通无远,废兴可师。《书钞》一百三十四,《御览》七百三。

张望[编辑]

望为征西将军,有集十二卷。

枕赋[编辑]

制为素枕,聊以偃仰。尔乃六安其形,展转唯拟。抚引应适,永御君子。《北堂书钞》一百三十四。

䴙鹈赋幷序[编辑]

余观䴙鹈之为鸟也,形貌丛蔑,尾翮憔陋,乐水以游,随波沦跃,汎然任性,而无患也。

惟䴙鹈之小鸟,托川湖以繁育。翩舒翮以和鸣,匪窘惕于笼畜。瀺灂池沼,容与河洲。翔而不掩,集而不留。值污则止,遇泽则游。沦潭里以衔鱼,跃浪表而相求。萃不择渠,娱不择川,随风腾起,与涛囘旋。沈窜则足拨圆波,浮泳则臆排微涟。率性命以闲放,独遨逸而获全。《蓺文类聚》九十二。

蜘蛛赋幷序[编辑]

啸咏蓬庐,敖步丘园,览蜘蛛之为虫焉,乘虚运巧,构不假务,欲足性命,萧然靖逸,良可习也。

伊蜘蛛之为虫,纵微性乎天壤。禀妙造于化灵,忽有碍而无相。吐自然之纤绪,先皇羲而结网。冯轻罗以隐显,应大明之幽朗。《御览》九百四十八。

车𦙍[编辑]

𦙍字武子,南平人。桓温辟为从事,进主簿,迁别驾征西长史。寍康初,为中书侍郎,封关内矦,累迁侍中。太元中,领国子博士,迁骠骑长史,拜太常,进封临湘矦,寻为护军将军。隆安初,除吴兴太守,辞疾不拜,加辅国将军、丹阳尹,迁吏部尚书。为元显所逼死。

上言宜择经学最优者一人领博士[编辑]

案二汉旧事,博士之职,唯举明经之士,迁转各以本资,初无定班。魏及中朝,多以侍中、常侍儒学最优者领之,职虽不同汉氏,尽于儒士取用,其揆一也。今博士八人,愚谓宜依魏氏故事,择朝臣一人经学最优者,不系位之高下,常以领之,每举,太常共研厥中;其馀七人,自依常铨选。《通典》五十三。

上言庶母服制[编辑]

谨案《丧服礼经》,“庶子为母缌麻三月。”《传》曰︰“何以缌麻?以尊者为体,不敢服其私亲也。”此《经》、《传》之明文,圣贤之格言。而自顷开国公矦,至于卿士,庶子为后,各肆私情,服其庶母,同之于嫡。此末俗之毙,溺情伤教,纵而不革,则流忘反矣。且夫尊尊亲亲,虽礼之大本,然厌亲于尊,由来尚矣。《礼记》曰︰“为父后,为出母无服也者,不祭故也。”又,《礼》,天子父母之丧,未葬,越绋而祭天地社稷。斯皆崇严至敬,不敢以私废尊也。今身承祖宗之重,而以庶母之私,废烝尝之事。五庙阙祀,由一妾之终,求之情礼,失莫大焉。举世皆然,莫之裁贬。就心不同,而事不敢异。故正礼遂颓,而习非成俗。此《国风》所以思古,《小雅》所以悲叹。当今九服渐寍,王化惟新,诚宜崇明礼典,以一风俗。请台省考修经典,式明王度。《晋书‧礼志中》︰“太元十七年,太常车𦙍上言。”又见《通典》八十二。

又上言[编辑]

去年上“自顷开国公矦,至于卿士,庶子为后者,服其庶母,同之于嫡,违礼犯制,宜加裁抑”。事上经年,未被告报,未审朝议以何为疑?若以所陈或谬,则《经》有文;若以古今不同,则晋有成典。升平四年,故太宰武陵王所生母丧,表求齐衰三年,诏听依昔乐安王故事,制大功九月。兴寍三年,故梁王㻱又所生母丧,亦求三年。庚子诏书依太宰故事,同服大功。若谨案周礼,则缌麻三月;若奉晋制,则大功九月。古礼今制,并无居庐三年之文。而顷年已来,各申私情,更相拟袭,渐以成俗。纵而不禁,则圣典灭矣。夫尊尊亲亲,立人之本,王化所由,二端而已。故先王设教,务弘其极,尊郊社之敬,制越绋之礼,严宗庙之祀,厌庶子之服,所以经纬人文,化成天下。夫屈家事于王道,厌私恩于祖宗,岂非上行乎下,父行乎子!若尊尊之心有时而替,宜厌之情触事而申,祖宗之敬微,而君臣之礼亏矣。严恪微于祖宗,致敬亏于事上,而欲俗安化隆,不亦难乎!区区所惜,实在于斯。职之所司,不敢不言,请台参详。《晋书·礼志中》︰“十八年,𦙍又上言,有司奏,诏可。”

修明堂议[编辑]

明堂之制既甚难详,且乐主于和,礼主于敬,故质文不同,音器亦殊。既茅茨广厦不一其制,何必守其形范,而不弘本顺时乎!《晋志》作“从俗乎”。《宋志》作“顺民乎”。九服咸寍,四野无尘,然后明堂辟雍可光而修之。《晋书‧车𦙍传》,又见《礼志上》,《宋书‧礼志三》。

朝臣上礼太子议[编辑]

百辟卿士,咸与盛礼,展敬拜伏,不须复上礼。唯方伯牧守,不睹大礼,自非酒牢贡羞,无以表其乃诚,故宜有上礼。亦如元正大庆,方伯莫不上礼,朝臣奉璧而已。《通典》七十︰“孝武泰元十二年,台符问︰‘皇太子既拜,朝臣奉贺,应上礼否?’国子博士车𦙍议。”

群臣见皇太子仪服议[编辑]

朝臣宜朱衣褠帻,拜敬。太子荅拜。案经传不见其文,故太傅羊祜笺庆太子称叩头,此则拜之证。又太寍三年诏议其典,尚书卞壸谓宜稽则汉魏,阖朝同拜,其朱衣冠冕,唯施天朝,宜褠帻而已。《通典》七十︰“尚书符又问王公以下见皇太子仪,及所制衣服,车𦙍议。”

荅谢𤥎问[编辑]

谢𤥎问车𦙍曰:“人有妹丧,降服已除,本服未周,可得嫁不?”荅曰:“《礼》,小功不税,降在小功者则税。是推本情,不计见服也。时人有以此婚嫁者,仆常疑之。”孙腾荅:“人有卜日除服便以婚,况降服已除,礼有大断,此都无疑。”《通典》六十。

荅徐广问李太后服[编辑]

汉代皆服重,且大体已定,此当无服翻革邪?《通典》八十一隆安四年。

邵戢[编辑]

戢,爵里未详。

议桓宣武公立庙[编辑]

《礼》,父为士,子为诸矦,祭以诸矦,则宜立亲庙四。封君之子,则封君高祖亲尽庙毁;封君之孙,则封君曾祖亲尽庙毁;封君之曾孙,则封君之祖亲尽庙毁;封君之玄孙,则封君之父亲尽毁庙;封君玄孙之子,则封君亲尽庙宜毁,然以太祖不毁,五庙之数于是始僃。至封君玄孙之孙,则毁封君之子;封君之子玄孙之孙,复毁封君之孙。如此随代迭毁,以至百代。《通典》四十八。

从母父服适族议[编辑]

案《礼记》,同姓从宗合属,异姓主名理际会。从母嫁于绝属族父,则无服从母之名,谓不宜有服。戢以为理际会者,患班序易位,及嫂叔无名耳矣。服以恩生,班以义断,虽门外之事义掩恩,至门内之事恩掩义矣。同宗之道,处恩义之闲,故宜资之恩义。今彼此获中据易位无名,便废骨案︰有脱字。之服,实是所疑。既有属从,郑玄说子为母党之服。案属从者,自非出母党,及庶子受重,自于其所生之党,则所无厌降之文。又《记》云,六代亲属竭,以郑说六代之外亲尽。《尔雅》,族昆弟之子为亲同姓。案从母嫁于无属名者,即与嫁他姓不异,则宜服从母嫁于他姓之服矣。又尝见贺公书,称贺新渝夫人为从姨母,寻所以不主名于际会者,亦是有恩掩义,谓宜服也。《通典》九十五。

诸矦之大夫为天子服对[编辑]

𥳑文帝崩,镇军府问参佐纲纪服。邵荅曰:“《礼》,臣为君服,皆斩缞,大夫居庐,士居垩室。又《礼》,君之丧,诸达官之长杖。先儒以为非,达官谓官长所自除人在官者也。庶人在官,服天子与畿内之人同,齐缞三月。案参佐无除者,宜用此礼。又《礼》,诸矦之大夫会见天子者,为天子服穗缞七月。案今纲纪,虽或被除敕,犹古诸矦之卿,命于天子比耳。会见北面时,无二君之道,宜依穗缞之制。其无除敕,又未尝会见,则宜无服。”《通典》八十一。

刘遵[编辑]

遵,寍康初为尚书右丞。

丧遇闰议[编辑]

丧纪之制,岁数者没闰,而三年之丧闰在始末者,用舍之论,时有不同,唯当本乎闰之所系,可以明折衷。《经》《传》具四时以编年,一时无事,《经》书首月,及其有事,随月而载,初不书闰者,以闰附正月,不应特见也。唯鲁文公六年,书闰月不告朔,指见告朔之馀无事也。又文公元年闰三月后,故《传》曰“于是闰三月”,欲审所附,此明证。设此闰遭丧者,取其周忌,应用来年三月,既合丧期大数,得周忌定日。何休亦以为然。朝论同之不嫌,原其所由,在乎闰附前月而不属后故也。始丧在闰月,以附前,祥除遇之,岂得属后?立闰有定所,而施用有彼此,求之理例,殊不经通。且丧疑从重,不贰之道;祥用远日,礼之正典。愚谓周忌故当用七月二十八日,大祥应用闰月晦,既得周忌之正,不失远日之义。礼之远日,诚非出月遇闰而然,盖随时之变耳。《通典》一百。

刘耽[编辑]

耽,寍康初吏部郎中。案︰刘惔父亦名耽,乃元明时人,非即此。

丧遇闰议[编辑]

丧礼之制,周年没闰者,议以闰非正月,故略而不数。是以丘明谓之闰三月,《公羊》则曰天无是月。由此言之,闰无定所,随节而立,其名称则在上月。是以卒于闰者,则以所附之月为周;至于祥变,理不得异。岂有始丧则附之于前,祥变则别之于后?以例推之,情所未安。且夫礼虽制情,亦复因情制礼,若情因事伸,则古人顺而不夺。是以每于祥葬,咸用远日,斯所以即顺物情,因可伸之。故数年则没闰,丧礼所不嫌,附于前月,《春秋》之明议。愚谓国祥用闰月晦,既合经传附前之义,又得远日伸情之旨,且丧疑从重,古今所同,详寻理例,谓此为允。《通典》一百。

郑袭[编辑]

袭,寍康初散骑常侍,有集四卷。

丧遇闰议[编辑]

中宗、肃祖皆以闰崩,祥除之变皆用闰之后月。先朝尚耳,闰附七月,用之何疑?荀司徒亦以闰薨,荀家祥亦用闰之后月。诸荀名德相继,习于礼学,故号为明宗。议者引《周官》、《左氏》而非《公羊》、《穀梁》。今案《周官》、《左氏传》两书,自书闰月中事,闰月长三十日,三十日中何得无事,不明闰月,非附月之理也。议者称三年之丧二十五月,遇闰之年便二十六月。三年之丧,不应以闰为月。议者称,《礼传》终身之哀,忌日之谓,不唯周年子卯之谓。代不用子卯。闰月及大月三十日亡,至于无闰之年及与小尽,都是无忌,所以古人用子卯也。𥳑文皇帝七月二十八日崩,己未之日。今年己未在闰月十日。时不用子卯而用二十八日久矣。若己未在他月,今者不能变改。闰附七月,己未在闰,今者用闰,益合远日之情也。《通典》一百。

难范寍论丧遇闰[编辑]

郑袭难范寍曰:“以闰三月五日死者,当以来年五月祥,何月为忌日?荅曰︰谓之闰月者,以馀分之日闰益月耳,非正月也。非正月,则吉凶大事皆不可用,故天子不以告朔,而丧者不数以闰月死。既不数之,《礼》十三月小祥,二十五月大祥,自然当以来年四月小祥,明年四月大祥也。所谓忌日者,死者之日月耳。今以闰月,来年无闰月,安得有忌日邪!当以后岁闰月五日为忌,是五年再有忌日也。”难曰:“忌日之感,终身之戚,罔极之恩,不离一日。今须后闰,则三年之忌,不亦远乎!《传》称子卯不乐,谓之疾日。先儒以为甲子、乙卯。诚如是,自宜以日辰为忌,遇之而感耳。”《通典》一百。

谢攸 孔粲[编辑]

攸,寍康初为博士。粲,鲁郡鲁人,亦为博士,后去职,征秘书监,不就。

丧遇闰议[编辑]

案《左氏春秋经》,鲁襄公二十八年十二月甲寅,天王崩;乙未,楚子卒。其闲相去四十二日,是则乙未闰月之日也。《经》不书闰月,而书十二月,明闰非正,宜附正之文。其不曰二十九年正月,是附前月之证。又《礼记》曰︰“丧事先远日。”则祥除应在闰月。《通典》一百︰“孝武寍康二年,𥳑文帝崩,再周而遇闰,博士谢攸、孔粲议。”

戴谧[编辑]

谧,寍康初为尚书右丞。

丧遇闰议[编辑]

寻博士所上祥事,是专用吴商议也。商之所言,依《公羊》何氏注及《礼》之远日也。《礼》称三年之丧,十三月而小祥,二十五月而毕。《春秋传》曰:“三年之丧,其实二十五月。”此丧服之大数,周月之正文也。又云:“丧以月者数闰,以岁者不数闰。”是为有闰则十四月而祥,二十六月而除,不用丧月之常数,所以重周忌之正也。夫练除之节,丧礼之大;终身之哀,忌日之谓。丧中遇闰,礼不可略;周忌之月,不可而移。故缘情以立制,变文而示义也。至闰在丧表,三年之限已全,周忌之正已得,何故于此而复延月邪?议者据《左氏》之闰三月,《公羊》无是月,《穀梁》附月馀日,以明闰非月数,皆应属前之证。案推考分度,随以置闰,闰月之所在,年中无常,要当有系,以名其所在。三月后谓之闰三月,非三月也。天无是月,非常月也。非无此月,所在无常也。《穀梁》亦云︰“积分以成月。”《经》《传》之文,先儒旧说,并不谓闰是馀日不别月数而以六十日为一月也。三年之丧,《礼》之所重,其为节文,不专一制。亡在于闰,丧者之变,祥除之事,无复本月,应有所附,以正所周。闰在三月后,附于三月,丧纪无违,顺序有节,合《三传》、《三礼》意也。若闰非月数,皆属于前,功服葬月,何以数之?于葬则数,于祥则否,用舍二义,未知安也。凶事远日,言月中之远耳;若迁一月,当是远月,岂远日之义邪?卜葬之远,不出于月;卜祥之远,而乃包闰。卜同远异,复非所宜也。案何休云“闰死者数闰以正周月”,非死月不得数,大较粗同。但其年无闰,而以乙未为闰之日,考校《经》《传》,未之详耳。吴商采寻,便为正义,不亦谬乎!闰在丧中,略而不计,祥除值闰,外而不取,重周忌也。闰亡无正,推以附前,丧期不阙,顺序不悖,合礼变也。《通典》一百。

讳议[编辑]

朝臣所讳,君之母妻,施于小君,非君之所生。所生之讳,不上讳㮄,非群下所宜讳也。窃谓如此则不唯奏事太后不应讳而已,恐门号县名,亦不宜改颁于天下。而阖朝之臣,陈事不避,悠悠人吏,犯者不问,宫号独易,馀莫之讳,将于大体有不通邪?父之所讳,子无不讳;君之所讳,臣其不讳乎?施小君,诚有其文;母以子贵,亦有明义。若以事轻至尊应讳,但奏御太后不讳,一朝之事,讳不并行,复是所疑。《通典》一百四。

殷合[编辑]

合,寍康初为太常丞。

丧遇闰议[编辑]

忌不可迁,存终月也;祥不必本月,尚远日也。谓宜以七月二十八日为忌,闰月晦而祥。《通典》一百。 赐进士出身二品衔广东等处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兼管驿传事务黄冈王毓藻校刊

《全晋文》卷一百三十五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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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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