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关于印发《临空经济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试行)》的通知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关于印发《临空经济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试行)》的通知
环办环评〔2019〕15号
2019年2月27日
发布机关: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网站
环办环评〔2019〕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范和指导临空经济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促进临空经济区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可持续发展,我部组织制定了《临空经济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考执行。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2月27日

抄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民航局综合司。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9年2月27日印发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